其实这也是歪打正着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新世界土人把明军当做客人,好吃好喝的招待,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怪病忽然发作,明军又被看作洪水猛兽!
可是被明军狠狠的打了几次以后,他们就发现了一个事情,被抓住的族人,活的比他们还好,有房子住,有衣服穿,只是天天干活而已,又不需要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狩猎猛兽,这简直就是他们想也不敢想的日子!
常升那可是老行伍,打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立刻放出了一些亲信土人,这些土人头上戴着羽毛冠,身上穿着大明的丝绸,回到自己的部落里耀武扬威!
“看到了吗?这个是神灵给我的印记!”
土人们小心翼翼的卷起华丽的衣袖,露出一块臂花,骄傲的说道,“有了这个东西,一辈子都不会被恶魔诅咒!”
这所谓的恶魔诅咒,自然就是天花了,土人愚昧,才会把这种东西当成诅咒一样看待。
“切,这神灵印记咱们都有,我临走之前,主人可是给了我一把钢刀!”
另一个土人明显就不服气,唰的一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雁翎刀,寒光闪闪的刀刃,黄铜做的刀把,精致的花纹,镶嵌着宝石的刀鞘,简直是闪瞎了一众土人的眼睛…
“有了这把神器,我可以看着数百个塔物族的仇人辛勤劳作!”
这土人口中所说的塔物族,就是这个部落的世仇,一听这话,白发苍苍脸上都是花纹的老酋长,明显就兴奋了很多!
“那些恶魔……不…那些明人,真的能抵御诅咒?”
老酋长的眼神之中,还是带着明显的不信任。
而那青年却诅咒发愿,“老酋长,咱们部落里有没有人被诅咒,我和他住一块,你看我有没有事!”
就这样,这个青年在病人的房间里住了七八天,七八天以后,人家还是生龙活虎,结果这个部落举族迁徙,归顺了大明,并且这股热潮,一发不可收拾,是啊,只是干活而已,又可以被赋予抵抗诅咒的力量,又可以安稳的生活,谁不愿意呢?
于是便有了刚才的这一幕,当地的土人蜂拥来投,常升反而要挑挑拣拣,剩下的就让他们居住在城外,开荒种地就好了吗……
望着老人家健步如飞的背影,常升奈的一笑,回过头来对郑和说道,“别见怪,老人家这么多年就这样,就是喜欢拄个拐……”
郑和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毕竟这刚登陆的时候,这老人家可是一马当先,拄着拐就冲出去了,一瘸一拐的同时还有几分健步如飞的意思,看着就很离谱…
当时郑和还想着劝老人家保重身体,结果在晚上扎营的时候,就碰到了野狼,人家老先生硬是用手里边的拐棍,打死了三条狼,当时郑和的下巴都快脱臼了。
常升点了点头,“这土人现在是越聚越多,咱们回去的日子也差不多了,到时候要不要把这些土人都宰了?”
狭长的眼眸之中闪过了一丝与伦比的冷光,看的郑和心里发寒,勉强开口劝说道,“其实末将感觉没必要如此,此间地本主,咱们大明来了,那就是大明的土地,这土地上的子民,自然也是咱们大明子民,如此酷烈的手段,不好吧……”
常升也是奈,小心翼翼的摸了一下大缸里的橡胶树,开口说道,“咱们的人本来就不多,如果留下这群土人,他们可是在咱们这学到了很多东西,如果他们在此地自立为王怎么办?虽然没啥用,但是咱丢不起这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