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杀里奇的手法,和杀劳伦斯与霍克的完全不同……”
“什么意思?能详细讲讲吗?”
蝙蝠侠半蹲下来,丝毫不介意那浓重的有些呛人的血腥味,他盯着里奇那形状惨烈的尸体说:“如果说前两个人的死,还带着一些处刑的意味,就是那种变态杀人魔常常推崇的‘仪式感’,那里奇的死太粗糙了,显然,他死的并不安详……”
戈登低声说:“这谁都能看得出来吧?”
蝙蝙蝠侠指着尸体上的一处痕迹说:“看这里,看他的脖子上,这里有一个脚印痕迹……”
然后他又站起来,指着尸体的尾部说:“他的一只脚穿了鞋,而另一只则没有,有一只鞋被丢到了旁边,也就是那里……”
随着蝙蝠侠的目光,戈登看向尸体旁边的一只鞋,蝙蝠侠走到尸体脚部的后面,然后指着尸体的一只脚说:“这只没有穿鞋的脚,踝关节有轻微骨折,肿胀的非常严重。”
“我们可以以此推断凶手到底是怎么杀人的。”
“整个过程非常简单,凶手把里奇推倒到了地上,用一只脚踩住里奇的脖子,然后弯腰抓住他的脚腕,把他的一只腿抬起来,然后拿着锯子,从他的两腿之间开始锯……”
“显然,这个时候,里奇还活着,并且拥有挣扎的能力,因为剧痛,他开始拼命挣扎,而那个人完全没有停止他的动作,为了抓住挣扎的里奇,他不得不加大手上的力气,导致里奇的脚踝骨折,鞋子也被挣脱掉了……”
“这说明了什么?”戈登双手叉腰。
“说明这是一个非常凶残的杀人狂,他把一个人活活锯成了两半,在过程当中他不顾里奇的挣扎惨叫,就这么把他从头到脚锯开了。”
“同时,他应该拥有相当大的力量,里奇身高1米86,体重80公斤,完全制服他已经很困难了,更别提在他还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把他锯开。”
“而让我感到疑惑的地方就是,这次的手法和前两次完全不同,我甚至怀疑我的推断是不是错误了,这到底是不是一个连环凶杀案?”
“从逻辑上来讲,第一个受害人劳伦斯死于钉十字架,凶手用楔子钉进他的四肢、心脏和脑袋……”
“第二个受害人霍克死于斩首,第三个受害人死于被锯成两半,这都是耶稣十二门徒的死法,尤其是把人锯成两半這个死法,如果不是爲了还原奋锐的西门的处刑手法,不会有人用這种费时费力的手段杀人的……”
“但是这起案子又和前两起完全不同,前面发生的两个案子,劳伦斯的体内检测出麻醉药物,也就是说,他是先被麻醉,再被钉死,在被钉死的过程当中,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霍克也是同样,他先被人绑起来,然后被一刀砍掉了脑袋。”
“但按照常识来讲,如果一个人拥有用这么凶残的方式杀死里奇的力量,那他完全没有必要去麻醉劳伦斯,也没有必要把霍克绑起来。”
“劳伦斯也算强壮,可毕竟是个老年人,霍克身高很高,但比较瘦弱,这两个人都没有正值壮年的里奇强壮,杀手拥有一个人制服李奇并把他锯开的力量,却非要画蛇添足的先把那两个人制服住,再杀死他们,这很奇怪……”
“或许,里奇的死是两个人配合作案呢?”
蝙蝠侠微微摇了摇头,他说:“在我所学到的犯罪心理学课程当中,大多数连环杀人案的案例中,凶手都是一个人,并没有其他人配合作案。”
“除了是因为两个相性刚好一致的精神病碰到一起的概率很低之外,大部分会犯下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对于作案和杀人这件事都有一种特殊的痴迷,他们对杀人案有自己独特的理解。”
“他们既在乎犯案的结果,也注重作案的過程,甚至十分享受引导警察做出错误判断、看到专家猜疑困惑却得不到答案的过程。”
“并且,他们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这份快乐,他们认为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们,他们或许会利用一些无辜的路人来达成自己谋杀的目的,但是绝不会和任何人真心实意的合作。”
“他们享受那种一个人戏耍全世界的快感,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他们的全部计划,或者帮他们动手,更别提还做的这么粗糙……”
戈登抿着嘴看着蝙蝠侠,他说:“这话听起来可不像是能在心理学课本上学到的。”
“这确实不是从课本上学到的。”
“你的语气让我想起一个人。”戈登叹了口气说。
“那你为什么没有请他过来?”
“因为我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在根据案发现场分析情况,还是……在透露他的作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