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泡了半个多小时的澡,感觉心情慢慢平复下来了,才慢吞吞地擦干水,换上睡衣出来。小白已经蜷在床头呼呼大睡了,我躺到床上,看着放在床头的琴谱,还有压在玻璃桌面下萧盛的名片,暗自说一声:“再见了,我的小提琴之梦。”我想,从明天开始,我应该再也不会碰小提琴了。对于我来说,她已经成了一个带着伤痕的回忆了。
第二天也请了假,没去打工,懒洋洋地一直睡到日晒三竿才起来。换好衣服,出门的时候,小白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看见我要出门,就“嗤溜”一声蹦过来,问:“去哪?”
“去菜场,买好吃的东西回来中午做。”我一边穿鞋一边说。穿好鞋一抬头,就看到小白递了张卡过来,仔细一看,原来就是我给它办的银行卡,里面存着它的五万块奖金。
“多买点肉回来,别总是买蔬菜和那些腌制的东西,一点营养都没有。”
我听得心里莫名地一暖,抬眼看看他。他的表情却不自然起来,侧了侧头,又壮起声音说:“那些东西难吃死对头!我要吃肉!吃肉!”
看他似乎又要蹦起来,我笑了笑,把卡推回去给他,说:“银行卡在菜市场用不了。”
“呃?”小白愣了愣,又蹦了起来。“用不了,那还要它干什么?”作势要扔,我赶紧抓了回来,解释说:“去那些高级的店里,就可以直接刷卡付钱。但去菜场这种比较民众化的地方,一般只能用现钱。也就是说,要把存在卡里的钱取出来才可以用。”
“那就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存着干嘛?”
“我身上带的钱够,等不够了再取。”把银行卡塞回去给他,整理好玄关的拖鞋,说。“我买菜去了,饿了的话,冰箱里有星期五的蛋糕,要尽快吃,再放着就要坏了。”
“喔,那你早点回来。”
我慢悠悠地往菜场方向走,总觉得整个人懒洋洋地,有些没有方向,不知道做什么好,也不知道想什么好。听到前方传来嘈杂的声音,我抬起头,远远看到巷子口围了一堆人,在议论纷纷。走近了,隐约听到有人说什么“车”之类的,心想八成又是撞车了,两家司机在吵架闹纠纷。
从人缝里挤出去,右拐再走两百米左右就是菜场的入口了。刚走几步,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叫“温晴”,我转回身,就看到围观的人群中,一个黑色西装的大叔护着一个男生出来。他穿着白色的衬衫,米色修闲裤的,虽然是极其平凡的衣服,却还是遮掩不住那一身卓而不群的气质。他信步站到我面前,取下墨镜,看着我淡淡一笑。
竟然是,云斯遥!
我立马掉头就走。“小晴!”他加快脚步跟了过来,竟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说:“给我一点时间,我们好好谈谈。”
我甩开他的手,站到一边,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有什么话,你直接说好了。”
“在这里说?”他用目光示意了一下身后那一堆的人。
我看了一眼,都是附近的街坊邻居。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高档的私家车,还有这么华美闪亮的少年,都纷纷围在那里,指指点点,小声地议论着什么。
我瞪了他一眼,说:“又不是见不得人的话,我都不怕了,你怕什么。”我还以为他早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我是担心你。”他温声说,声音温柔如水。忽而又轻声笑笑,说:“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直接说了。”
我抬头看着他,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他明明花名在外,却还会有那么多女生满心欢喜地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