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什么蒙啊,什么不弃?连起来是个什么意思?”
孟古拉送了洛风华上楼回来,听见众人讨论,凉凉地接了一句:“你们需要好好学习了。”
众人齐齐发出懈怠不满声。
他们在其他地方自然不会放肆地表现出自己是个异国人的身份,但这家客栈本来就是他们聚集的地方,平常开门做生意,碰上这次他们这次来这样多的人,就直接关门谢客了,他们没什么好顾忌的。
他们在这里闲谈着,就有人问:“这姑娘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啊?”
孟古拉道:“据说是救了巴布的。”
“哦,怪不得了。”
众人顿时就对洛风华卸去了一点防备,救了巴布,让她住一晚实在不算什么事。
有人就不怕死地道:“我看咱们世子对着那姑娘似乎不一般。”
“可那姑娘长得也未免太配不上咱们世子了!”
“对啊,咱们世子可是还要娶神木部落大祭司女儿的!”
“这算什么,一起娶了有什么的。”
孟古拉挑挑眉,看着众人身后的齐墨。
齐墨一言不发。
就这么大的地方,左转右转的,就有人看见了齐墨,顿时发出了咳嗽声。
一时间“咳咳”声响成了一片。
对于这种事情大家还是很有默契,只是两个眼神交换过去,全场已经鸦雀无声。
不过还是有不怕死的,凑上去问道:“世子是不是看上了方才那姑娘?要是娶了话,您是打算让她做大还是让那祭祀女儿?”
娶妻虽然是个大事,但他们的妻子一贯多得很。
要是战乱再频繁些,说不定明天来个小首领的女儿,后天是个长老的妻子的,女人这种生物在北夷就是和牛羊等同,作为一种物品彼此交换。
说不定某个侍妾被送出去的时候那人都还没碰过,也可能收到一个经历过多个丈夫的尤物。
北夷人在这方面一向开放,娶继母都不乏人在。
齐墨在这方面已经算是非常少的了,一妻两妾,几个洗脚的丫头,至于他此次出来,就是来西延探个底,看看西延国内到底是个情况,最后顺便再买些东西,一方面给部落,另一方面借着这个名义向隔壁的神木部落求亲。
神木部落的水草丰美堪称众多部落当中相当的翘楚,实力尚可,当中以大祭司身份最高,据说和天地都能有所感应,而大祭司有个宝贝女儿,齐墨要求娶的就是这位。
至于他原来的妻子?
那个女子虽然是他部落中将军的女儿,但直接降成妾室也是没什么问题的,她自己识趣,她娘家对这种事也不在意。
北夷从来不比西延辰国看重什么嫡庶,这里讲究的是力量,是实力,是威望,在这样更加野性而骄狂的国度中,力量上偏弱的女人已然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力,要是齐墨能拿出足够的利益,他就能让自己的妻变成妾,也能换来那个地位上更加高贵一些的女子。
这样两相一对比来看,洛风华这种毫无根底的女子估计也只配给他做提鞋的婢女。
但齐墨不会对洛风华提起关于这些乱七八糟的求亲的半个字。
也就这么几个时辰,两三个照面的功夫,要洛风华是个普通的女子,他一时顺眼了,立刻劫掠了回去暖榻也行,可这偏偏是在西延,洛风华看样子就不是个好拿捏的,他有自己的权衡在。
不要交恶,要是能卖个人情就更好了。
他和大多看不起女子的北夷男子不太一样,从他一口还算流利的西延语就知道他在这方面是下了功夫的,对外来文化的接受同样让他性格比这些粗莽的汉子多了两分细腻深沉,所以更加明白有一些女子比男子更不可欺侮轻视。
——
洛风华从进了这客栈就知道是北夷人开的,但并不怎么在意。
事实也证明,齐墨并不想对她做什么,一间略脏的屋子,显然还是收拾过的,只是没那么干净,还有点味道而已,但总比在外头受着那种冻骨头的风好得多。
门被咚咚敲了两下,很大声,实际是已经克制了。
开了门,一个汉子左手拿着一筐炭火,右手拄着拐杖来到她门前。
——巴布。
“砰”地一声,他放下拐杖,把炭火砸到洛风华面前,不用看在他的手劲下地上肯定黑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