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半个月,李琦吟坐在窗口边上沉思,更衣之后,她就一直维持着这个动作。窗外的木棉花开的素洁,洁白无瑕的素色令人感到美丽端庄,笼罩着一片安详宁静。一只孤雁好似是离了弓的弦,直直的坠入在窗口边上,用翅膀拍打着窗口。食肆手脚麻利的用匕首划破了大雁的喉咙,取出藏在喉咙内的纸条交给李琦吟。那只大雁已经失去了作用,流淌着血滴染在地上,像是一朵凋谢的红莲。
喉咙内的纸条也只有区区几个字,李琦吟扫视了一眼,就是取来火折子将它烧成了灰烬,微笑道,“看样子安逊已经抵达目的地。”
食肆不清楚纸条上写的是什么,身为奴才,她也只需要尽好自己的本分。而“本分”两字,本就是少说话多做事。她没有言语,仅是淡淡的站在一边,鲜血渗透了她的掌心,可是就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面色表情。
李琦吟面目忽然变了,阴冷的扫视了那只大雁一眼,“即便是军营内,一只专门经过训练的飞鸽也比一个队的士兵要来的有用。你家主子用大雁为信,每一封信都为了保密放在大雁喉咙内,要杀死大雁才可以取出,手笔也未免太大了!”
食肆一惊,没有开口。
“临安王世子确实深受皇恩,但是也没有受宠到这个地步!”李琦吟垂下眼帘,“我不知道安逊究竟是何方神圣?!总之肯定不是普通的世子爷那么简单吧!他传信用的纸条沾染上了龙胆香的味道,是皇家宫闱之物。”
原本以为是千般小心,没想到还是被看出了。食肆看了李琦吟一眼,迟疑的停顿了一下。“主子说李四小姐聪慧逼人,肯定能怀疑到什么。若是李四小姐问起来,就让奴才们如实禀告。小姐若是想听,奴才马上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小姐们。”
“他既然要我主动问了再讲,必然是不愿意告之于我。”李琦吟冷谈的挑起眉头,“我又何必自讨没趣。”
食肆听出了李琦吟话语中的疏离,赶紧跪在了地上,言辞恳切,“四小姐,不管主子是何种身份。你只需要相信,无论如何,主子都是不会害你的。奴才从来没有看见过安逊小主这么在乎一个女子,派我们姐妹来保护,要知道,我们姐妹原本都是应该作为小主的贴身侍女保护小主子安危的。派我们过来,就相当于断了小主子一道保命符。”
李琦吟望着窗外又是再次看了很久,等到食肆的面色渐渐发青,额头上的冷汗滴的地面荡起了一圈水泽后,体力明显是已经到了极限,才开口让食肆起来,“今儿天气不错,你陪我出府走走。”
府外面比起府内,又是另外一份光景。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不时有叫卖的人交头接耳的讨教还价,天气已经转暖,女子皆穿上轻纱薄袍,爱美的还细细涂抹了脂粉,用花瓣枝叶染了颜色在指甲上,穷苦人家的女儿家神采奕奕的挑选喜爱的小玩意,跟小商贩讨价还价,黝黑的皮肤呈现出喜悦,有些富贵人家的小姐出门,则是有奴仆开着马车,跟着三四个丫鬟。像李琦吟跟食肆这样,身着富贵不凡身边却没有跟着仆人的,则是少之又少。
食肆看不出这个李四小姐究竟是什么心思,但见她对每一个小商贩都饶有兴趣,好似是真的来游玩一般,便也松了口气。
等到日上午后,两人就去了附近的一家酒肆内歇息片刻。酒肆内人并不多,菜色也不佳,但胜在雅致,靠窗而立,就能够看到蔚蓝天空和碧波荡漾的湖水,一席凉风吹来,竹帘上的铃铛哗哗作响,浪漫的像是书本内小姐佳人第一次碰面场景。
李琦吟才刚刚动了第一口筷子,就看见边上靠窗处坐着一个白衣公子,白衣公子长相清秀,袍子底部勾勒着几朵素雅的白花,羽扇轻摇,温润似水。
“嫂嫂也在这里,不介意秦玉过来搭个坐吧。”秦玉侧过脸来微笑,眸子比湖水波光更是荡漾。分明这边上空的位子很多,秦玉也像是没有看见一样,径直朝李琦吟走了过来。
说起来,李琦吟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这个名义上的小叔子了,自从成亲后,秦玉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寻不到踪迹。上次听秦夫人说起,秦玉十三岁那年就已经自己买了一座宅子作为栖息之地,还不为人所见。就连秦夫人和孙大人也不知道他究竟躲在什么地方。
秦玉唤小儿端来了一壶桂花酿,给李琦吟斟上,“嫂嫂不妨尝尝这里出名的酒酿,可是招牌。”桂花酿晶莹剔透,其间有几朵桂花跃于之上,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李琦吟尝了一小口,只觉得味道真心不差,唇齿留香,更何况在这种风景宜人的小酒肆内饮上一壶酒,当真是人生快事。
两人都是性子冷清之人,一时之间也没有人开口,反倒是楼下忽然人潮涌动,发出一阵惊叹声,就像是一滴水溅到油锅里面,打搅了一室的安宁,惹得李琦吟和秦玉也凑过了眼。
一名青衣少女风姿卓越,她的长发用一根木簪子松松垮垮的琯起,身形婀娜多姿,高挑又纤细。相貌不算是绝佳,可是眉目之间流转着一股冷清媚态,含情的眸子,冰冷的唇瓣,露出的白皙细腻的脖颈。裙摆分开,一直到了大腿根部,她端着酒壶走动之间,都可以看到雪白的肌肤从腿部若隐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