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煜见他们都安然无恙,松了口气:“你们这是去哪里逍遥去了,留两个孩子在这儿,你们还真放心。”说着,主人样地给楼半夏递去茶盏。
见萧煜以左手递来茶盏,楼半夏几不可见地蹙起眉头:“你的右手怎么了?”
“前几日被幻月咬伤了,不妨事。”说话间,萧煜的右手还往袖子里缩了缩。
楼半夏却不让他躲,一把捞起萧煜缠着绷带的右手,三两下解开,露出的肌肤伤痕累累,皮肉外翻,有些地方甚至能看见骨头。
“幻月不是你的灵宠吗,怎么把你伤成这样?”姽画惊呼。
听书放下一瓶伤药:“幻月是妖,真要想伤他的话,他早就没命在了。”
萧煜见瞒不过他们,轻叹一口气:“你们刚离开,我就去了一趟陌柳巷……”
那日,萧煜刚刚回到摄政王府,就爆发了狂躁症。府中的一个侍者给他奉茶的时候失手打碎了茶盏,当即被萧煜一掌拍在了地上。狂躁症一旦发作起来,萧煜就变得十分易怒。只是一件小事,平素里萧煜根本不会放在心上。然而这个时候,他却双目赤红,将犯错的侍者踩在脚下,手中的毛笔直冲他的眼睛而去。
眼见着侍者的眼睛就要不保,幻月从桌子底下窜了出来,咬住萧煜的右手不松口。侍者得了机会,赶紧抽身跑了出去。近身伺候的都知道萧煜有狂躁症,每次萧煜发作的时候他们都战战兢兢。每个人都知道,在这个时候保住自己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
但是伤口却不是那时候留下的,在狂躁症发作期间,他身上的伤口会很快愈合。现在留在他手上的伤口,是后来狂躁症症状逐渐开始消退时留下的。
发作的时候,萧煜变得冲动易怒的同时,似乎也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连幻月都不是他的对手。狂躁症开始消退,那股力量似乎逐渐从他身体中抽离,那种滋味让他更加暴躁,甚至会自残。幻月为了让他冷静下来,才用了这种方法。
“你怎么会有狂躁症?”良棋上下打量着萧煜,平日里看上去,萧煜算得上是个冷静自持之人,不像有狂躁症的样子。
对此,萧煜本人也不清楚。在他重生之前,他从来也不曾出现过这样的状况。刚刚重生的时候,狂躁症的情况也并不严重,发作的时候也只是烦躁而已,并不会有控制不住情绪的情况。后来,狂躁症越来越严重,幸亏有幻月在他身边能暂时控制住他,否则萧煜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变成杀人狂魔。
楼半夏给萧煜探过脉,却一点都没有发现他的隐疾,此时忍不住又探上了他的手腕。萧煜的脉搏强劲有力,并无异常,只得暂且放下,待他下次发作再看。
“你下次出现狂躁症的症状,记得叫人来找我们。”
“嗯。”萧煜看着楼半夏给自己的右手上药、包扎,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暖暖的,又有些酸涩。
等楼半夏替萧煜包扎好,姽画才开口:“你说,陌柳巷梁府的人都死了,主卧中发现了一具被啃食过后的男性尸骨,身边还有一巨大的珍珠蚌?”
“不错,正是如此。幻月说,是珍珠蚌修炼成妖,痴恋那个男子,与其殉情。”萧煜自腰间取下一只锦囊,“这是我们在现场发现的血珍珠。”
血珍珠是糜珍的精血化成,颗颗圆润饱满,大小一致,应该是她此生产出的最完美的一批珍珠了,可惜是用她的性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