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船家便不肯再多说了,楼半夏等人也不好再追问下去。
九桥镇上唯有一家客栈,规模也不大,他们一行人一来,客栈便被他们占满了。好在平日里来九桥镇的客人并不多,也没人跟他们抢房间。
夜幕降临,楼半夏和宋初在水榭边坐着谈天。渐入夏季,水面上飘着不少荷叶,还有些早荷已经悄然露出了粉嫩的颜色。晚风徐来,便有暗香自鼻端划过,不带任何侵略性,只叫人舒心。
天空如同黑丝绒的幕布,繁星闪烁,如钻石点缀其中,可爱得让人想伸手摘一颗下来。宋初靠在楼半夏身上对着漫天星辰感叹,随着污染越来越严重,雾霾遮蔽了天空,在繁华都市中看到星星几乎成了一件可遇不可求、值得庆祝的事情。
楼半夏也叹气:“看不到星星算什么,看得见乱世才可怕。”
污染是整个时空的事情,属于全人类的慢性癌症,适当的调理能控制甚至减轻病情;乱世是潜伏的急症,作用在某个区域,一旦发作,便是不可挽回,生灵涂炭。
“要不,你跟我回去?”
楼半夏笑着摇头:“既然都逃出来了,我就没有轻易回去的道理。”
“那,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了吗?”
“有,但那些都不是我的,我无法感同身受。”虽然这么说着,楼半夏的脑海里却出现了萧煜的身影。到现在,萧煜恐怕还以为他是个男人……
宋初也不逼她跟她回去,她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同一种人。
你一言我一语之间,酒壶已经空了。宋初晃晃空了的酒壶,扯开了衣领:“我好像喝多了些,有点热。”
楼半夏额上也冒出点点薄汗,用宽大的衣袖扇着风。那厢宋初已经脱了鞋袜,将双足放入沁凉的湖水中,发出舒适的叹息。一抹黑色的影子,在水面下潜行,缓缓靠近了宋初。楼半夏眼角余光瞄到那抹黑影,正要出声提醒宋初,便见宋初撑在栏杆上的手指轻轻摆动了两下,她便知道宋初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不多时,那黑影突然上蹿,却并不出水面,拽住宋初的脚就要往下拉。宋初“哎呀哎呀”叫了两声,屁股下面却像是生了根,坐在原地岿然不动,身体都没有抖一下。水下的东西似乎是察觉到宋初不好惹,丢了她的脚就要逃,却被宋初一鞭子卷了上来。
定睛一看被自己用脚丫子钓上来的东西,越来越颜控的宋初嫌弃地“咦”了一声,她也算是见过了大风大浪的了,陡然见到这么丑的东西,还是有些接受无能。
那东西依稀有着人的模样,却有个巨大的脑袋,有正常人的脑袋三倍大,像是被水泡得浮肿了一般。头顶稀稀拉拉地长着些头发,斑驳的头皮依稀可见。虽然有这么大的脑袋,他的眼睛却小得几乎看不见了,一眼看去,只能瞧见软趴趴的塌鼻子和厚厚的青黑色嘴唇。
他的身体和脑袋完全不成比例,身体本身也没啥比例可讲,四肢粗短,手掌脚掌却大得很,像是蚯蚓一样弯弯曲曲,看着就让人觉得恶心。
楼半夏后退半步:“就是他在水里作怪吧。”
“应该就是了,”宋初穿上鞋袜,“湖水掩饰了他身上的妖气,所以很难发现。估计他也是抓人抓顺手了,胆子越来越肥,竟然就这么冒头了。”
说话间,宋初犹豫着要怎么把处理这东西。这东西浑身湿漉漉的,长得又跟在水里泡得快腐烂的尸体一样,她不想碰他。
然后,那东西就在宋初和楼半夏的注视之下缓缓变形,如同流动的液体一般,慢慢滑入了湖水中。宋初一脚踩上尚在水榭中的一团,脚底一片滑腻,却拦不住那东西,果真如水一般。到最后,水榭中只留下宋初脚下的一滩,其他地方只有一片水迹。
嫌弃的把鞋子脱了,宋初靠在水榭边:“怪不得胆子这么大,原来是有恃无恐。他没什么其他的本事,但是想要困住他也不容易。”
“这件事,我们要管吗?”楼半夏低声问道。
宋初眯了眯眼睛:“管啊,冥界地方小,能少几个怨魂也是好的。”
楼半夏失笑,笑宋初明明是自己心软,却非要扯上其他的借口。
“天色也不早了,先回房去睡吧。”
宋初搂着楼半夏的脖子:“我鞋脏了,你抱我回去。”
“改天我得找梁京墨聊聊,他再这么把你宠下去,你非得生活不能自理了不可。”嘴上这么说着,楼半夏却是顺从地将宋初打横抱起,送回房间。
梁硕正巧瞧见这一幕,还没来得及艳羡,背脊上爬起一阵寒意——琴公子佳人在怀,他们家王爷要怎么办?
好在,楼半夏并没有在宋初房里多加停留,把人送进去也就出来了,梁硕暗戳戳松了口气,扯着楼半夏问:“琴公子,我一直很好奇,宋小姐跟你是什么关系啊?”
楼半夏抽回自己的袖子:“关系?朋友,同事关系。怎么,你看上人家了?放弃吧,人家宋初早就名花有主了。”说着还拍拍梁硕的肩膀,聊作安慰。
梁硕眼角抽了抽,干笑两声,推开楼半夏回屋睡觉。
楼半夏眯眼看着梁硕在自己面前关上的房门,心思转了开去。
实际上,从襄阳城离开的时候,她就没想再带上梁硕。但是他们一行人准备出行的时候,梁硕却已经自觉地收拾了行礼驾着马车等在李府门前,萧煜则是一点意外的模样也没有。如此这般,楼半夏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这是萧煜的意思。
萧煜这是个什么意思,楼半夏有点看不清了。她的底细,梁硕或许不知道,萧煜在牵情阁混迹已久,或多或少也晓得一些。她送鼓去钟山,虽不至于说路有艰险,这段路终究是不适合人类来走。梁硕若是随他们一路而去,等到界面混沌之处,角色翻转,梁硕便成了闯入“人群”的“动物”——指不定就被谁当做食物看了。
梁硕在屋里看着铺展开的信纸也是一筹莫展。作为一个军伍出身的糙汉子,他自认为能识字就已经很不错了,传递情报啥的他也不是不会,但是要给自家王爷汇报琴公子的行迹作为,他却有些纠结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属下,梁硕自认为对自家王爷的心思还是能够猜测到几分的。在明知王爷对人家有意思的情况下,他要是再一板一眼地用不带一丝情感色彩的语句去汇报,万一再用错了词语说错了话,岂不是要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至少比较痛快。
宋初泡在热汤里,趴在浴桶边昏昏欲睡,良棋早已与周公下了不知多少盘棋。
众人谁也没有想到,作为此行主角的鼓,却已然不在房内。
九桥镇的特色并非九桥镇的桥,而是九桥镇的水。而这家客栈,便是凌建在水上。客栈以竹木为主体,夜深人静之际,静卧床上,便可听闻水潮之声,如枕浪涛入睡,令人昏然安眠。
然而,无论是竹子还是木板,拼接之处总有缝隙。鼓睡得昏沉之时,隐约察觉房间中的水汽多了起来。微微睁眼,便见床前的地面上渗出了一滩水迹,猜测是涨潮导致水面上升,渗入了屋里。于是翻了个身,并未在意。
那摊“水迹”不断扩散,缓缓向床榻的方向移动,直到贴住床前的脚榻,便渐渐凝聚成了立体的模样,浑然就是先前被宋初万般嫌弃的“丑东西”。
布满疙疙瘩瘩的巨大鼻子几乎贴到了鼓精致如白瓷的面颊上,极致的丑陋与极致的美丽形成了巨大的视觉冲击,旁人却无从得见。
“真好看,”硕大的手掌拂过鼓的脸蛋,那张丑陋的脸却越发地狰狞起来,“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你们的心是黑的,就该死!”自言自语的同时,扭曲的身形便往鼓身上扑了过去,一滩浓厚的乳白色液体完全将鼓笼罩。鼓挣扎了两下,便软了下去,竟然也被同化了一般软了下去,被拖拽着自地面的缝隙中渗了下去,只留下床上到地面一滩水迹。
这一切发生得悄无声息,竟无一人发觉。
第二日,楼半夏、宋初、良棋并梁硕在大堂中碰头,才发现一直没有瞧见鼓。到他房里一看,人已经不见了,地上早已没了痕迹,床铺却还有些湿润。
宋初将被子从床上一把扯了下来,狠狠地砸在地上:“操,我昨天就不该放过它!”
见宋初和楼半夏都好像知道什么的样子,梁硕和良棋郁闷了:“放过谁啊?”
楼半夏咬了咬下唇,让自己冷静:“你也说过,那东西没什么真本事,应该也奈何不了鼓。”
“昨天见它的时候,我们还能察觉到它身上的妖气。但是它后来再出现,我们却一点都没有发现,看现场,连挣扎打斗的痕迹都没有。怕就怕,那东西是不是有后招……”
掌柜听说店里又少了人,暗搓搓地就要往外跑。梁硕从窗户中看到他鬼祟的身形,直接一跃而下,拦在了他面前,把人拎到了楼半夏和宋初面前。
看掌柜腿软得都快站不住,梁硕直接松手让人跪在了地上。也不等三人开口,掌柜直接开口求饶,连连声称此事与他无关,都是河中妖物作祟。
“你们知道河里有东西?”楼半夏的声音冷如冰碴,“为何昨日我们住店的时候你不说?”
“哎哟喂,几位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小姐唉,我昨儿要是把这事儿给说了,你们还不得连夜出城啊?这做生意的,哪有把生意往外推的?”掌柜一边抹泪一边抱怨,看得宋初心烦。
“行了,现在你想瞒也瞒不住了,除非你想给水里的东西抵罪。”宋初将地上的被子踢到掌柜面前,“你都知道什么,不许有一点隐瞒,否则,我就把你扔进河里去。”
掌柜先是一哆嗦,嗫嚅道:“你就是把我扔进河里去,那东西也看不上我啊……”眼见着宋初眼睛里燃起火来,掌柜挺直了背脊,“我的意思是,嗯,我长得不好看,河里的妖怪只抓长得好的,不抓我们这些长得丑的。”
“怎么说?”
“河里的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的。我们发现它,就是因为镇上在河里失踪的人越来越多了。一开始,大家还觉得只是巧合,后来才发现,失踪的人都是些长得年轻漂亮的姑娘小伙子。后来,还有人说,看到河里出来一个妖怪,将船上的人拖下了水,我们这才知道,这河里有妖怪住着。”掌柜吸了吸鼻子,“不过,到今天,失踪的人都没有再出现,连尸体都没有。大家都猜着,他们并没有死,而是被妖怪抓到水底的洞府去侍奉它了。”
宋初嗤笑一声:“就它那副尊容,抓这么多好看的人去侍奉它,难道不会自惭形秽?”
掌柜偷偷看了宋初一眼:“这位小姐见过那妖怪了?”
“怎么,不行吗?”宋初掀起眼帘,轻描淡写。
掌柜“嘿嘿”两声:“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能从那妖怪手底下逃出来的……小姐好本事。”
楼半夏沉吟一声:“你知道那妖怪的洞府大体的位置吗?”
“这我哪能知道?!”掌柜连连摆手,生怕稍有犹豫便会与水中的妖怪扯上关系。到时候,就算他有八张嘴,那也说不清了。
宋初唇角紧抿:“看来只能下水一探了。我就不信了,冥界的幽冥池都不能把我怎么样,这九桥镇的河还能把我吞了不成?”
楼半夏也摸不准水下的动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让宋初下水一探究竟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要让楼半夏就这么在水上等着,她也不愿意。况且两人之间又没有其他的联系,到时候,万一宋初在水下发生什么事情,她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我跟你一起下去。”
宋初蹙眉:“你的灵力在水下可施展不开。”
楼半夏垂眸:“没关系,我有避水珠。”
宋初一怔,转瞬绽开笑颜:“半夏你可以啊,这才来了多久,身家不菲啊。”
楼半夏也笑,皮笑肉不笑:“你要是想要,我随时扫榻相迎。”
“免了,我现在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不想再闹出什么幺蛾子。”
自始至终,宋初都没有问那颗避水珠的来历,楼半夏也没有解释。但是楼半夏知道,这颗避水珠不该属于她。
当初,她闯入这个时空被守界的剑修所伤,醒来之后,身上就多了这颗避水珠。可能是那剑修的,也有可能是其他什么人的,但绝不可能是她自己的。
有了避水珠,楼半夏下水和在陆地上没什么两样,她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宋初周身浅淡的红光。河水被那红光阻隔,无法直接接触到宋初,效果一如避水珠,甚至效果更好一些。
因为是活水,河水还算清澈,水下能见度不低。阳光自水面射下,在水下形成无数道光柱。在那些光柱之中,一些细碎的生物上下浮动着。再往下,能见度便渐渐低了,阳光也照不到那么深。
楼半夏和宋初宛如两条美人鱼,在水下迅速前行,一路惊扰鱼虾无数。
“半夏,你来看。”宋初突然减缓了前行的速度,在某处停下,招呼楼半夏前去。
楼半夏在她身边停下,一眼便看到了藏在河底泥沙中的一个头骨。将头骨挖出,流动的河水冲去了头骨上残余的泥沙,只留下一个干净的骷髅头。
“头骨比例很协调,线条柔和,生前一定长着一副好样貌。”
宋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么说来,它有可能是属于被那丑东西拉下来的某个人咯。看来,那些人,应该都和这个人是一个下场。”
“这也说明,我们距离那东西的洞府,应该不远了。”楼半夏看着自己脚下的泥沙,眼眸深邃。那不知是何来头的东西,身体就如水一般可以随意化形流动,也许她们现在脚下踩着的泥沙下,就有它身体的一部分。
那厢,萧煜对李明远夫妇接连身死的调查有了令人意外的巨大进展。在李明远被人砍掉头颅的房间,也就是他的卧房之中,发现了一条密道。
一般而言,在官员家中发现密道,八成与官员的贪赃枉法有关。然而,萧煜他们所发现的这条密道,却没有任何金银财宝、机密文档,密道的另一端,是李秀丽的闺房。
密道修建得并不精致,却已经有些年头。幽暗的通道中没有蛛网织结,说明经常会有人从这里来去。李明远是李秀丽的父亲,要看女儿的话,直接从大门进也就是了,根本没有必要通过密道。除非,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到李秀丽的房间里去。
“李秀丽人呢?”萧煜问道。
幻月舔了舔爪子:“她要跑,被咱的人抓回来了。难不成,是她杀了李明远?”
萧煜摇了摇头:“不会,她没有作案的时间。而且,李明远的验尸结果说明,他的头是被利器一次砍下,李秀丽也没有那么大力气,作案的肯定是个成年人。”
李秀丽很快被带到萧煜面前,看着密道的入口被明晃晃地打开,李秀丽却阴沉地笑了。
“你笑什么?”萧煜对李秀丽身上发生的事情越发地好奇。
李秀丽歪着脑袋看着萧煜:“听说你是个大官。”
萧煜抱臂:“唔,大概算吧,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