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觉得小少爷只会吃喝玩乐,除了不去嫖赌抽,起码不像那些纨绔子弟那么混账,还算一个好孩子,不过对于让小少爷继承洛氏国际,他并不看好。
包括这一次让小少爷操作五千多万美金做投资,完全就是由着小少爷的性子来,也不知道这是老爷要培养小少爷继承洛氏的试炼吗?
“对了小少爷,您说要收购新兰的股票,现在的股价接近两美元,我们手中的资金最多只能使用600万美金,还要留下一些给公司当储备金。”
“最近新兰股价一直在缓慢增长,最好马上入市收购,不然以后的收购成本会大大增加。”
黎叔拿出一份资料递给小少爷,他做事情就是要有调查,有计划去做,而不是像小少爷那样率性而为,当然他不知道那是重生的金手指。
洛凡拿起文件装作认真看的样子,不过“一目十行”很快就看完了,再一次当起了甩手掌柜:“按照你的方式去做,这些股份我是准备长期持有这些股份的。”
“好的小少爷,我明白了。”黎叔点头恭敬回应道。
跟在洛凡身边的工作人员分两种,一种是洛家的“家臣”,一种是普通的员工。
很难想象二十一世纪还有家臣这种人,但是大爷爷就是靠着这些家臣把洛氏国际发展起来的。
当年大爷爷来到美帝国的时候,身无分文,一穷二白的穷光蛋,就是因为讲义气,团结了许多唐人街的华人,才创立了洛氏国际。
所以从一开始洛氏国际就是华人血统纯正的公司,不过后来发展壮大了之后,就遭遇到了瓶颈,也就是华人血统的天花板。
华人想要在白人至上的美帝国成就一番事业,有一条捷径是和白人联姻,不过大爷爷最终娶了一个华人女孩,要不然洛凡真的有可能继承几十亿美金的家产。
既然无法突破华人血统的天花板,大爷爷干脆专门经营在华人圈子里的人脉,好在这些年来,唐人街的华人越来越多,洛氏也跟着发展壮大起来。
为什么洛凡一定要去哈佛大学等着小扎克,而不是自己就把FBOOK开发出来,那是因为他知道如果FBOOK是一个华人血统的公司,百分百一定发展不起来。
这也是从大爷爷这么多年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真理,可以这么说,在美帝国任何公司只要沾上华人血统,都会低别人一等。
像那些重生小说里,一个华人就可以在美帝国纵横无极,控股薇软,亚麻逊,古歌,FBOOK这些互联网巨鳄,稍微有点智商就知道不可能。
所以洛凡去哈佛的计划是接近小扎克,在他创建FBOOK的时候占一些股份,而且股份不会超过15%,超过这个数的话,他害怕FBOOK也顶不住华人血统的毒害,被蝴蝶翅膀扇没了。
甚至有时候洛凡就在想,自己这个万毒之体,用来陷害别人还是很有用的,看哪个公司不爽了,就去投资它。
比如他控股了FBOOK,那这辈子FBOOK基本就完蛋了,那样就可以试试把薇信推广到全世界去取代FBOOK的地位,不过这也就是想想而已,没了FBOOK,也轮不到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