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三两天就死了,他的腿要找谁医治去?
金绵绵僵直地任由冷墨夜摆布,不同于他身上的戾气,他的动作很温柔,将男装仔仔细细穿在她身上。
这衣服很是古怪,袖口与裤管皆紧紧贴着皮肤,里衬细腻柔滑,但摸表面却是粗糙得扎手,颜色也是墨色,其间却闪着星星一般的亮光。
“这衣服是谁的?”金绵绵问。
穿起来还挺合身。
冷墨夜没有回答,只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替她整理腰带。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亲手“服侍”别人穿衣。
金绵绵撇撇嘴,不说就不说。
她原本对穿男装的排斥,也在这一身还不算难看的衣服穿上之后消散。
做个男儿也不错,至少不会被人轻视。
东洲国虽对女子没有歧视,但也没有那般重视,很多时候,男子办事要方便许多。
“从今日起,你的身份就是神医扶陵公子的药童白术,身上的衣服除沐浴之外不可脱下!”冷墨夜道。
金绵绵心头大呼变态,吃饭睡觉一年四季都穿着,就算她不臭,衣服也早该臭了!
等等,神医扶陵公子?
相传扶陵公子早已不在人世,就算活着,按年纪算,也只剩枯骨了。
“冷墨夜……”
你究竟是不是个正常人?
这后面的话金绵绵自然没敢说出口,在没有确定冷墨夜不会杀自己之前,她还是收敛些的好。
“四喜,启程!”
冷墨夜拉着金绵绵起身行走,最近二人配合得越发默契,紫荆雷几乎在二人两手相握的同时灌入冷墨夜体内。
冷墨夜的神色冷峻,锦城一连三封书信,都在让他交出乾坤丹,那个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在父亲心中的份量比他这个世子重要得多。
只是乾坤丹,他身上没有第二颗,但他有金绵绵。
马儿脖颈上的金铃叮当,伴着马蹄踏踏传入车厢当中,金绵绵的手被捏得很疼。
“你究竟是什么人?”
半个时辰之后,冷墨夜道。
他已问过梁大夫,知道了张大婶身上莫名消失的毒,判断是金绵绵所为。
一个乡野的丫头,竟能治好连神医都束手无策的病症。
这半个月,他无时无刻不在观察这丫头,她看上去与普通的乡村少女无异,但不知怎的,身上总有一种吸引他的东西。
让他忍不住想知道她的一切过往。
继母、继妹、粗心大意的亲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身世。
勤俭,笨拙,脑子不太灵光,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生活。
没有一处是他喜欢的样子。
金绵绵挣脱冷墨夜的手掌,揉着酸痛的掌骨,赌气道:“仙女!”
问问问,天天问!烦不烦?
她索性说了实话,虽是九重天最末等的小仙,修为低微,但与冷墨夜这个凡人比起来,她还是莫名多了几分优越感。
“你不说也无妨,我迟早会查出来!”
冷墨夜的眼睛似乎浓墨洗过的星空,闪烁着如月光泽。
他的手指粗粝,指腹上还有坚硬的茧子,这双手拿弓射箭挥鞭,精准到无可匹敌。此刻捏上金绵绵的下巴,继而上移,到她的脸颊,狠狠揉捏着。
金绵绵在冷宅的这段日子,被养出了几分细皮嫩肉,这般大力揉搓之下,脸颊即刻泛红,少顷这红淡了些,显出几分女儿家的娇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