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高价,如何一鸣惊人?况且你要是嫌花不掉,我替你花便是。”
闻言,她扶额。
真是受不了这种人!
他说得那么厉害,到时候要是什么也没捞着,那就是“啪啪”的打脸。
正是在这日的傍晚,因为快要办祭典了,街道上来来往往,车水马龙。
店铺忙碌,街道张灯结彩,透露出喜庆的节日氛围。
从远处赶过来的,有富商也有普通的乡亲。
众人从四处来,只为一睹祭典的盛况,也为家里求个平安。拜神祈福,这是留文国的一个风俗,就跟过年过节一样。
而在这些人之中,有一排豪华的车马最为惹眼。
那马车从南方而来,里面坐的是一名不知名字的富商——他携家带口,健马高轩,光是家丁便有个六十六人。
在马车里坐的,除了老富商,还有一个俊俏年轻人。光是他们在路上的吃穿用度,竟然拖了有六辆马车之多。不仅如此,他们日日用的是金盆洗脸,丝帛擦手,甚是贵气逼人。
马车里端坐着的老人放下了手里把玩的梨花木雕,认真叮嘱道:“我们此次来这留文国,吃穿用度一切从简——切勿铺张惹眼。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
那青年人嘴角扬起一个乖顺的笑。
“父亲,按照您的吩咐,我已经减去了好些用度了,这些已是最基本的,不能再减了。”
那老人家摸了摸打理得极其柔顺的雪白胡须。
“好。你自己清楚就好。”
老人路上奔波劳顿,不禁叹了口气正了正身子。这时,他又听着外面逐渐喧闹的声音,说:
“你听听这外面,闹得很。怎么这留文国的一个小岛的街市,竟也能这般热闹。怕是它这人口,可以抵上半个皇城了。”
“想必节庆当前,热闹点也是应该的。但要是论富庶繁华,想必连仙界最富庶的明觉山,都不能与魔界的皇城争个高下。”
那青年人说完,就掀开马车的帘布——只见外面民风淳朴,街道也干净整齐,不似魔界的街道那样繁华艳丽,倒也别有一番风情。
老人也往外一看,突然激动了起来:“你看你看,可不就是在这儿嘛!”
他长长地喘出一口气:
“我当年还是留文国的王公贵族的时候,就是在这鸥歌岛,就是在这条街上,我驾着高头大马往城中去,去给那鸥歌岛的岛主敬献贺礼。当时我也算得上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啊!”
他那苍白的手指扒着绣金的帘布,老眼兴致勃勃却已带着老态的浑浊。
“这鸥歌岛,当年可是出了名的热情淳朴。那时我走在这条街上,满街的姑娘都朝我丢果子鲜花,好不风光得意!
可是,我如今再踏上这方故土,竟已是千年之后的风烛残年,再看到这街景,只能徒添几分悲苦了!”
那青年人见状,关怀的拍拍他的肩膀:“父亲,你不要这么说。我们可是时隔千年才得以回乡一趟,这一遭走得多不容易啊。父亲你看,我们如今终于到了这鸥歌岛,你要是再不高兴,岂不荒废了这一路的幸苦?”
老人关上帘幕不再看外边,有些疲累的闭上了眼睛,手指了拨弄几下玉扳指,好像还在回想当年执鞭驾马的快意。
那青年人见状,心想老父亲一路奔波,肯定已是累极了。
这时,他看到前面有间客栈。
虽然那间客栈条件简陋了些,但是如今车马来去众多,不容易找房间。于是看在此处倒也还算僻静的份上,便与帘外的家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