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天光艳朗。
秦筝醒来时,太子已经起了,发现那床被子又是盖在她一个人身上的,秦筝下意识一阵心虚。
但今天太子比她早起,她也不清楚自己昨晚有没有独占被子。
秦筝穿衣起身,拿起柜子上缺了齿的木梳把一头乌发梳顺。
这木梳还是卢婶子给她找来的,寨子里都是穷苦人家,对这些东西不讲究。
屋内没有镜子,秦筝这两天刚学会绾简单的古人发髻,没个镜子照着,她瞧不见自己把头发绾成啥样了,所以每天早上都是借着水盆里的倒影绾发的。
她披散着长发走出房门,就瞧见太子坐在院中的长凳上,手上拿着把锉刀正在磨什么东西,脚边趴着两团毛茸茸的灰兔,三瓣嘴一动一动的,正在吃菜叶子。
竟是两只野山兔!
秦筝讶然:“哪来的兔子?”
太子正在用锉刀打磨手上那根细长的竹管,神情很是专注,头也不抬地道:“去后山寻制笔的竹子,碰巧遇见了就带回来了。”
嗓音倒是一如既往地清冽,好似山间奔涌的清泉与山石相击发出的声音。
秦筝信他这话才有鬼,野山兔是那么好抓的?
还碰巧遇见就带回来了?
她走过去蹲下,摸了摸那两只山兔,还道这野山兔竟然都不怕人,凑近了才发现前腿和后腿都被绑起来了,难怪趴这里不跑。
秦筝撸了两把兔子,记挂着太子身上的伤,道:“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得好生休养才是。”
太子手上动作微顿,抬眸看了秦筝一眼。
金色的晨曦洒满院落,她半蹲在地上,神色柔和地抚摸着兔子,嘴角噙着浅笑,未绾的长发披散下来,衬得一张白玉似的脸愈发小了。
太子收回目光,只道:“不妨事。”
秦筝偏过头细看太子手上打磨的竹管,这个长度,倒是适合做毛笔的笔杆,这么想着,她又扫了长凳上那一撮灰黑发紫的毛。
形状……很像毛笔头。
秦筝赶紧看了一眼趴在太子脚边的两只野山兔,可能是毛多,竟然看不出这它们背上哪块秃了。
惊觉真相后,秦筝默默为它们鞠了一把同情泪。
这两只兔子哪里是碰巧遇见后被太子逮回来的,分明是他想制支紫毫笔一大早去后山抓的。
秦筝眼神幽幽落在太子身上,不过因为是半蹲着的,得抬头看他:“原来相公还会制笔?”
“嗯。”
太子坐在木凳上,一垂眸,就同她四目相接。
他坐的角度背光,将朝阳全挡在了身后,只有衣角轮廓被晨光勾出个金边,秦筝看得一愣,有一瞬间甚至觉得那万丈金辉都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可他自己却又隐匿在一片阴影中。
厨房的门“吱嘎”一声打开,卢婶子端了一盆热水出来:“程娘子快些洗漱,我再炒两个菜就能吃饭了。”
“多谢婶子。”
秦筝回过神,只觉心悸得厉害,没敢再看太子,用那盆热水洗了把脸,才借着水盆里的倒影笨拙地开始绾发。
她宽大的袖子因两手高举过头顶的姿势而垂落下来,两条玉藕似的的胳膊就这么暴露在初阳下,修长匀称,皓白如雪,整个人都笼着一层淡金色的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