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京途中,燕卿再一次陷入深沉的昏睡,辛河见她身体抱恙,就先命人送她回了南疆,自己提着周解去了京中。
周解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一到朝堂上,没等顾欢怎么逼问他,他就一五一十全招了,那认罪的态度可比谁都认真多了,有了周解这份可靠地口供,任他周云怎么狡辩、嘴硬,招供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夜里,天牢内昏暗一片,牢内充斥着浓重的血腥味,陈旧的发霉味道,顾欢穿着常服,走进了天牢内,每次踏入这个地方,脑海里不禁就想到,第一次燕卿初遇的时候,她那时候还是十岁的孩童,稚嫩可爱,却老是装着一副小大人的口吻,顾欢还记得,她丢给自己一包侍卫装的衣服,要自己换上跟她走。
辛梅发觉顾欢不自觉地笑了,顾欢每次露出这种笑容,就是想到燕卿的时候,这些年,顾欢一个人坐在那高处不胜寒的宝座之上,身边连个亲近的人都没有,幸好后来接了顾慕过来,幸好这孩子后来也慢慢的贴心顾欢了些,至少这样,顾欢心底里还会觉得,身边有个温暖的、带温度的人,稍微心里也安慰些。
“帝君,又是在想女君了吧。”
顾欢没有否认,低头笑了笑,算是默认,算是承认了。
“等这件事情过去后,帝君会有好长的时光,好好地陪着女君,看着江山岁月变迁,看着身旁的人白发齐眉,看着儿孙绕膝。”
顾欢也是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如今这段困扰朝廷多年的疑云,算是拨开云雾见明月了,只要拿到了周云的口供,楼静女也再无抵赖了,这后宫也总算恢复了以往的宁静,到那时候,前朝后宫一派和乐,也的确适合接那个心上人回来长住了:“不知道她高不高兴跟我回来呢。”
就算时间在变,就算黑发长了白发,就算眼角的鱼尾纹多了几条,不变的还是当初那颗想要接你回家的初心,饶了那么多弯路,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初衷它依然是初衷。
说这话,他们就走到了关押周云的天牢,周云白发散落在双肩,脸上满是污血,散落在额前的碎发沾满了污血,碎发粘乎乎的,整个人臭烘烘的,身上的伤口,是旧伤未愈在添新伤,好几处伤口都流着脓血,周云在牢中已经得知了周解被抓的事情,他眼中也没了这几日来的倔强,满脸满眼的心灰意冷。
顾欢叫人端来了两杯酒,顾欢自己拿着一杯,另一杯给周云。
周云握着那小小酒杯,陶瓷酒杯上,描绘着一副图案,酒杯虽小,图案精致,可以看得出匠人的做工用心,那酒杯上,描绘着一个带着乌纱帽的臣子,背身站在渡口处,身后停着一叶扁舟,江水波涛,身上背着行囊,他对着一人的背影,作揖,周云盯着那酒杯看了很久,看着看着,不禁红了眼眶,顾欢冷声道:“周大人,乃是义父留给我的贤臣,贤师,在本君刚刚继任帝君之位时,义父就告诉本君,说周大人在家乡是十里八方有名的清官,做大善事的好人,肚子里装满着文墨,出口成章,义父请他来京中辅佐本君,那日渡口河畔,周大人远道而来,背着行囊,心中定是也装满着诸多报国的理想吧……”
周云苦笑道:“都过去了这么多年,帝君还记得这么清晰。”
顾欢慢慢的饮下自己杯中的酒:“老师教育之恩,学子怎敢忘记。”
周云想,自己读了大半辈子的书,积了半辈子的美名,怎么临到这白发满头的事情,却失了心中最初的方向,怎么会误了帝君的知遇之恩。
顾欢替他也想想也不值得,再过几年,他就可以告老还乡,一路敲锣打鼓的回家,十里八方的乡亲都会赶来替他祝贺,多有排场的一件事情,可惜啊,人到老了就犯糊涂了。
周云哈哈大笑,笑的满脸都是泪,一仰头,将那酒水一饮而尽,酒,炽烈,浓郁,不像中原的酒:“这酒是南疆的酒,你害了这么多南疆的人,这杯酒,是本君为南疆讨回的一个公道。”
周云喝下这杯酒,初时没觉得哪里不舒服,慢慢的,全身寒气入骨,冻得人瑟瑟发抖,宛如千万只虫子在啃食着自己的五脏六腑,痛苦难耐的想用手去抓挠脖子,只是手指抓挠到肌肤的时候,肌肤没有任何的触感,周云低头一看自己的指甲,前几日受刑的时候,被人硬生生的拔光了,这没有指甲的抓挠身上,痛痒更是厉害了。
周云肌肤泛着紫红色,顾欢无奈的摇摇头,若不是亲眼见过配置这药方的是谁,真难以想象,这药是那个温厚的人配置出来的:“这是顾锦帝赏赐你的。”
顾锦帝,怎么可能,那个笑起来如风一般清沐,说话温温吞吞的,从没见过他怎么发火,也从没见过他怎么动气,他周云还记得,那年渡口河畔,周云怯生生的望着这繁华的京城,来接自己的是就是顾锦帝,他穿着粗布麻衣,说话就像老朋友的口吻,轻松地很,毫无距离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