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姬笑:“阿荆,你不能因为哥哥没分给你食物,就和哥哥怄气。再说,你身体不好,也不能吃那么硬的食物。来,我们喝粥好不好?”
荷华若稍微有点志气,都当拒绝这“嗟来之食”,可作为一个穿越到古代的现代人,作为一个一日两餐都吃不饱的现代版古人,她……她实在是赌不起这个志气啊。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说一下秦朝的饮食与风俗,首先,这里一日两餐,分为上午大食下午小食;其次,这里生产力低下,主要种植黍栗;第三,马牛这类的军队界种地界的扛把子,是比人还要尊贵的,敢宰了吃就是死刑;第四,水果于这个时代,是贵重品,尤其是过了季节却被保存下来的水果。……
想到此的荷华啊呜,怒吞勺子上的粥,一想到水果就想到随手送给赵高的橘子,她那是恼羞成怒啊!
“来,阿,再喝一口。”胡姬正在母性泛滥中。
荷华一把抢过她手里的碗,几口扒拉干净。
尚未过够喂娃隐的胡姬心生怅然,拍着荷华的后背规劝:“阿荆,你昏迷不醒时,阿明一直很担心你,你们是兄妹,不可以为了这点事情闹矛盾。”
荷华翻了个白眼,暗道自己才不会那么幼稚,和个巴掌大的豆丁闹矛盾。
胡姬眨着她那三角眼语重心长:“我在花园碰见你们的时候,阿明正抱着你哭,我一靠近,他就像只小狼崽子一样护着你,阿荆,你知道什么是狼吗?阿荆在这秦王宫长大,没去过塞外,大概也没见过狼。”
荷华打断她,道:“我知道,长得很像狗。你继续说。”
“阿荆想听吗?”胡姬把荷华手中的碗放到一侧的柜子上。
荷华点头:“你说。”
“狼是种很孤独也很团结的动物,他们凶残,极端,但却又忠诚,执着。于塞外的我们而言,却最怕两种狼,一种是有着强大头领的群狼,再有一种,就是饿到极致的孤狼。”
胡姬摸着荷华的头,让她躺在自己腿上,继续道:“在我比你还要稍微大几岁的时候,独自一人的我遇上了一头饿的皮包骨头的孤狼,那是一头很瘦却又很强大的狼,我不敢离开身旁的火堆,它就趴在不远处,用着绿油油的眼光盯着我,周围没有木棍可以添火,火苗越来越小,它的眼睛却越来越亮。终于,火堆熄灭了。”
荷华暗道,来了,英雄救美。
果然,只听胡姬徐徐道:“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可一个少年却挡在我的面前,他有着黑色的卷发,以及如阳光一样灿烂的金色眼睛,穿着一身轻骑装,身上背着箭筒,可筒里却是空的。他挡在我的面前,那一刻,明知道他打不过那头狼,我却出奇的,一点都不害怕。”
荷华忍不住插嘴:“他肯定赢了。”
胡姬摇头:“不,当时的四王兄还太小,没有打赢那头狼,反而被伤了眼睛,我们没有死,是因为他的父王,部落的首领赶来了,后来,我被王兄的父王收养,成了部落的公主,可四王兄那只被挠伤的眼睛,却再也看不见东西了。”
荷华心想:英雄救美哪有那么简单,你不付出点代价,都看不出你是真心的。
“阿荆,你能有阿明这么一个好哥哥,应当好生珍惜,兄妹扶持……”胡姬还在断断续续的说着什么,可荷华已经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临睡前她看到阿明站在帘外探头,本想叫他,却见阿明怀抱大饼,大有一副饼在我在饼亡我亡的架势,只得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