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把你给高兴的,好像好久都没有吃鸡了一样。”
正在拔毛的罗老大,在看到自家小妹那目不转睛的样子时,都忍不住打趣道。
这个鸡,他们平时也没吃,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杀一只来打打牙祭,这平时呀就是稀饭下咸菜,只要能够吃饱就行了,今天那也是看到自家妹妹好久都没回来,给她补一补身体。
“的确有段时间没吃了,这城里的鸡不好吃。”
罗小花在家里做饭的时候,也会用酒把鸡烧一下,但就是没有家里做的好吃。
她就觉得应该是没有用柴火烤一下,要不就是家里的这个柴火要大一点,炒出来的味道就香一些。
“住不习惯就搬回来住,给你说了几次了,回来住也好相互照应,你偏偏要在城里住?”
“也不是不习惯,就是觉得城里太安静了,没有家里热闹罢了。”
这嫁鸡随鸡,她家男人在城里有那么多事,她不可能只顾着回家里撒?
虽然怀孕在家没啥事干,但是做点饭给他留盏灯,让他回家有口热茶喝,那也是能够办得到的。
“这结婚了就是不一样,要是还没结婚的话,你在城里住不习惯,那肯定会往家里跑。”
记得她上初中那会儿,就是因为离家太远了,那就是在学校读寄读,结果因为不习惯三天两头就往家里跑。
早上的时候太早了,她害怕,就是他去送她上学。
家里在去学校的那条路上,因为有很多的坟墓,所以罗小花也挺怕的。
那个时候,大哥就喜欢笑她。
“这上个学都舍不得家里,这要是长大后结了婚嫁到婆家去了,那不是要天天往家里跑?”
“我现在就是长大了,你是不是觉得很开心呀?”
看到自己大哥那笑嘻嘻的样子,罗小花也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她也知道大哥想说的是什么,也知道她在笑的是什么。
“你们兄妹两个就别在那里顾着聊天了,赶紧把鸡弄干净。“”
在厨房忙活的李春华,已经将中午要做的菜都给准备好了,可是,还不见他们拿东西进来,就不由得催促起来。
“好了好了,我们已经弄好了,这会儿把它剁干净了就拿进来。”
罗老大手脚麻利地将鸡子洗干净,然后将鸡肚子给一刀剖开,将肚子里面那些内脏全都掏出来。
那些内脏,看得罗小花都有点馋了,用家里自制泡椒一炒,那味道真的是巴适极了。
不过,这些内脏也是最难洗的,在洗的时候一般都是用白酒和醋洗。
“哥,你把这个洗干净后就剁成块,然后再把这些洗干净,待会儿我给你炒个泡椒鸡杂下酒。”
吩咐起人来,罗小花都不带歇气的。
“说得好像是我嘴馋一样,也不知道是哪个喜欢吃?”
对于罗小花的吩咐,罗老大也就是撇撇嘴,反正从小到大都被她给支派惯了的。
“反正你也喜欢吃。”
这炒鸡杂除了泡椒以外,还有莴苣和木耳加里面,那才叫一绝。
反正罗小花是最爱的。
这鸡呀,在剖开以后,直接拿出内脏后洗干净就不能再洗了,这样才能保留住鸡的本味,要不然味道就没那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