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啊?”吴晓晓茫然地问。
意思是她大,吴晓晓小呗,表明她的地位呢,让吴晓晓知道有个先来后到。不过听这个话音,应该也不是正室。
赵小燕愤愤不平,吴晓晓倒是没什么感觉:“反正我也没打算和这个李先生有什么牵扯。我不理睬他的话就行。”
她又没打算做什么金丝雀,在末世的时候见过的金丝雀还少么,那种日子她可不觉得有什么可羡慕的。人什么时候都是要靠自己。
赵小燕也觉得吴晓晓不可能是贪图这种富贵的人:“不过我听说,真的有不少人逃到港城这边来呢。过来的,有做苦力的,也有像这样,凭着好相貌找一个富家子弟的。”
她之前听爸爸在家里面聊过这个事情,这个时候还有不少“逃港者”,因为只要逃到港城来,哪怕是打黑工做苦力,也都比在内地挣得多。
她还记得那个时候爸爸在家里面叹气:两边生活的条件相差太大了,多少人家还有在港城的亲戚,总有消息传回来。这样大的差距,人想往生活好的地方奔,是用铁丝网也挡不住的。
吴晓晓安慰赵小燕:“以后我们也会越来越好的。好啦,不说这些了,我觉得不用买包啊,就拿这个袋子拎着好了。咱们接着玩吧。”
“好!”赵小燕也把心里面那些思绪抛开。刚刚到港城,虽然她跟着吴晓晓,努力地不露怯,但是看到酒店房间里面那些精致的摆设,看到这边街上的人时髦的装扮,还有这边走过去,旁边鳞次栉比的商铺,心里面其实还是有些慌的。
她现在这种状态,和去年陆宇浩刚刚去到美国的状态有些像。毕竟从小受的教育都是自己的国家是非常好的,可是现在看到这里的人似乎生活得更好,总会有些迷茫动摇的。
特别是当时陆宇浩去的还是美国,大家都公认那是世界第一流的强国,厉害也是应当的。但是港城,就算说是东方之珠,可是不也就是之前从清政府手里面给借走的吗?这里为什么也会这么繁华,这么好呢?还会有那么多人,不顾生命危险,摒弃家人来这儿?
但是看到吴晓晓的镇定和无所谓,赵小燕那颗飘飘乎乎的心就安定了。刚才在那个奢侈品店里面,被港城的富家子弟拦着送几十万的礼物,吴晓晓都可以毫不在意地就拒绝了,自己作为她的朋友,总不至于看到这些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心虚腿软吧。
这么一想,赵小燕也抬起胸脯来,不就是几十万吗?自己现在几个月也是可以挣到的,回去加油再扩大生产!赵小燕心里面的小人挥了挥拳头。
从酒店去到维多利亚港的路上,有不少商店,反正现在时间还早,两人干脆就一个一个地逛过去。她们两衣着时髦,手里面还拿着相机,人又长得漂亮,两人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什么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