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诚树大招风,是出了名的神医,他的一手医术自然是引来无数人的争相追捧。
大家都十分尊敬孙明诚,但即使尊敬,也有人心怀不轨,想要默默地整死孙明诚。
但当时的孙明诚,作为太医,也是深得皇帝的信任,轻易动不得,所以只能将主意打在孙明诚的妻子余嫣然身上。
当时的余嫣然,已经有了五个月的身孕。
就在这一天,趁着孙明诚不在家,孙明诚的仇家雇来的人将怀着身子的余嫣然杀掉了。
等孙明诚回到家,看见妻子的尸体,就已经疯掉了。
说不清楚那段日子是怎么过得了,孙明诚只觉得那是他这辈子最灰暗的一段日子。
整日喝酒,将自己喝的烂醉,也闭门不出,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甚至有的时候回想,要不要跟着余嫣然一起去了?
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意思了。
想到这,孙明诚把目光放到那瓶毒药上。
毒药是自己亲手研制的,只要一丝丝就能去了。
但是孙明诚在这关键时刻,停了下来,他没有选择去死,而是选择去给余嫣然报仇。
孙明诚辞掉了太医的职务,然后花了几个月查到了仇家,给仇家下了毒,帮助余嫣然报了仇。
报仇之后的孙明诚就决定退出江湖,所以去了远山镇那个偏僻的小角落,建了孙府,打算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完一生,去找余嫣然赎罪。
要不是自己年少轻狂无知,不知道爱惜别人,余嫣然和她腹中的孩子就不会死去了吧。
孙明诚直到现在,就是处于后悔之中的。
所以,孙明诚才会在余嫣然的忌日这天,喝的烂醉。
阮乐仪听完之后,心中动容。
都说听别人的故事,心中是没有什么想法的,但阮乐仪不同,阮乐仪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不管是尉迟暮雨的故事,还是孙明诚的故事,都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所以阮乐仪只打算和裴禹搪好好地过完这一生。
“师傅,您喝的太多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如果师母在的话,也不希望您是现在的模样。”阮乐仪和孙明诚的相处模式一向是互怼的,但今日阮乐仪难得对着孙明诚说了关心的话。
孙明诚点头:“你和你师母的性子像极了,一样的跳脱,一样的潇洒,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眼就选中你当徒弟的缘故。”
孙明诚向阮乐仪解释道。
阮乐仪这才明白,为什么这独臂老头非要将自己收徒。
师傅这根手臂,也是在报仇的过程中失去的吧?
阮乐仪突然有些心疼孙明诚了。
神医只是外人赋予他的光环,他实际上不也是个孤独的老头吗?
将孙明诚劝回房间后,阮乐仪也回到房间里躺下。
自从和裴禹搪成亲之后,阮乐仪已经习惯了半夜被人抱在怀中睡的感觉了。
如今裴禹搪不在,倒显得空落落的。
阮乐仪的心里也空落落的,只能强迫自己入水,毕竟明日还要赶路,不能耽误太多时间。
翌日。
大概是因为酒品很好的缘故,孙明诚并没有哪里不适,也不像一个醉酒的人。
阮乐仪和孙明诚要离开客栈,在门口却被两个小孩拦住了。
没错,就是桑已和桑儿这兄妹两人。
“仙女姐姐,哥哥说,我们以后要跟着你,做你的奴婢。”桑儿喝了阮乐仪配下的药,显然气色好了很多,说话都比昨天有力气了些。
阮乐仪露出一个笑,“姐姐不需要你们做奴婢,姐姐这一趟是有事要做的。”
本来她出手救桑儿只是因为医者仁心,并不是为了什么别的东西,也不是为了她们能回报自己。
桑儿有些着急:“哥哥说了,我们不能不报恩,桑儿不能做知恩不报的坏孩子。”
桑已也在旁边帮腔:“没错,让我和桑儿跟着你吧。”
阮乐仪有些头痛,毕竟这一次她是跟着孙明诚出来要去江南的,而不是出来游玩的。
带着两个孩子会不会有些不方便呢?
“你们两个小鬼头。”孙明诚仿佛很喜欢桑已和桑儿,脸上也露出了一点笑意。“乐仪,让他们跟着吧,孙家老宅养得起这两个孩子,好歹给他们一个家。”
阮乐仪笑着说:“既然师傅这样说的话,那你们就跟着我们吧。”
见阮乐仪终于松了口,桑已松了一口气,好歹能离她近些了。
桑儿年纪小,不知道哥哥心中在想什么事情,只是很高兴,能跟着这个漂亮的姐姐了,她人还温柔。
“那我们要去哪儿呀,仙女姐姐。”桑儿扬起红扑扑的脸蛋儿,笑着问阮乐仪。
阮乐仪说:“江南。”
桑已的神色顿了顿,“江南我比较熟,我和桑儿本来是江南人士,但出了意外才成了流浪儿,我可以为你们带路。”
桑已虽然年纪很小,但是因着还要承担起哥哥的责任,所以显得格外像个小大人一样。
阮乐仪点了点头:“麻烦桑已啦。”
桑已脸也有些红,在心中想到:不,一点儿也不麻烦,是我的荣幸。
就这样,阮乐仪和孙明诚的二人行变成了四人行。
阮乐仪牵着桑儿,走的比平日里慢了许多。
几人离开了拓城,慢慢向前走。
路过了一片树林,阮乐仪看见了熟悉的野果子,于是便停在了大树边上。
“等等!”阮乐仪对着其余三个人说道。
三个人都应声停下。“怎么了,仙女姐姐。”桑儿问阮乐仪。
阮乐仪点了点桑儿的笔尖,说:“走了半天渴了吧?姐姐给你摘野果子吃。”
然后阮乐仪从树丛中摘下几颗熟悉的野果子,递给三个人。
然后拿了一个放进自己的嘴里,一咬,酸甜的汁水在阮乐仪的口中爆开,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就和阮家村后山上的野果子一模一样。
桑儿也很喜欢这个野果子,对着桑已说道:“好吃,哥哥吃,师傅吃。”
阮乐仪眼中闪过怀念的神色:“好久不吃了。上一次吃的时候还是在阮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