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市,城西墙根底下最大的市场。
传闻大楚国成立初,鬼市就已经形成。亥时到寅时万籁俱静,鬼市开市。影影绰绰的人或站或蹲在城墙根下,手里拎着如鬼火的灯笼,见有人凑近,忙打上灯,货出手,灯灭。
鬼市的规矩,看货不问货,看好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转身两清不认账。至于打不打眼,那就看你的本事。
至于东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鬼市不敢卖的。听闻三年前,鬼市还有人倒卖军械。一句话,在鬼市,只要有钱,一切皆有可能。
陆柒柒身着粗布长衫,头发用木簪挽起,干净利落。眼角处一颗泪痣,平添几分妖魅。
她这身打扮混迹在人群中很是普通。
鬼市的摊主从来不吆喝也不主动和人打招呼,全凭‘客人’自己相看,看上眼的使个眼色,到旁边议价。
陆柒柒第一次来鬼市,很是新奇,也不着急出手慢慢地闲逛。
她越看越觉得自己孤陋寡闻。
黄马褂、削铁如泥的匕首、黑油还有马、骆驼。
真了不得,陆柒柒觉得自己应该早点来,这地方太对她胃口。
正在她兴奋的时候,看到前面有一人,鬼鬼祟祟朝鬼市的一角去。
陆柒柒不以为然,逛得差不多开始慢悠悠地往回走,刚才她看到有摊位卖药,她决定去探底。
天色阴暗拙火昏黄,陆柒柒走着走着,感觉不对,好像不是来回的路。
“表哥,你怎么在这?”
陆柒柒顿足,这声音好熟悉。
“我为什么不能在此,倒是你,不在府中伺候侯爷来鬼市做什么?”
遮天蔽日得老槐树后探出一个脑袋,陆柒柒看着眼前的两人,微微蹙眉,申氏和周聪?他们怎么也来鬼市了。
只是周聪这打扮……
暗粉色长衫,淡粉色荷包,还有绣着鸳鸯戏水的鞋。陆柒柒捂住鼻子,浓郁的脂粉味喷的她想吐,怎么回事,周聪怎么这身打扮,全是粉色系……
她脑袋嗡的一声,一个念头冲进脑门。陆柒柒猛地抬头,借着忽明忽暗的月光,看到周聪翘起的兰花指……
她苦笑地扯了扯嘴角。
东方不败……
周聪不会因为上次的事,就,就,变性了吧。
申氏也察觉到周聪的异样,将人拉到老槐树下:“表哥,你,你怎么穿表妹的衣服出来?”
周聪的目光落在手臂上,那鲜红的丹蔻,与他的衣服很配。
申氏见状忙缩回手:“表哥,你若怕暴露身份,蒙上脸或是戴帏帽即可,何必穿表妹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