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他心底有些怅然,不过却也没有继续留下来的道理,留下来,也只会给人家姑娘徒增麻烦,肯定也会惹人厌烦。
赵清明轻手轻脚地坐了起来,屏着呼吸一点点地蹭出了被子,好在姑娘睡得沉,他动作也轻,没有惊醒姑娘,他摸索着扶着床沿儿,松了口气儿,摸索着总算摸到了拔步床的门围,伸出脚小心地试探着前面的台阶,好半天才总算出了拔步床。
照着记忆,在床尾摸到了自己的鞋袜,赵清明又摸索到了一个鼓凳坐下,穿好了鞋袜,费了半天的功夫,总算找到了屏风,昨儿晚上听着姑娘给他放衣裳动静,就知道是随手搭在屏风上,从拔步床到屏风也没有几步远,但是对于一个瞎子来说,这陌生的房间可实在是危险重重,好不容易穿好了衣裳,赵清明已经出了一身的汗了。
这还是他头一次,一个人独立晨起穿衣,平日都是福伯伺候他晨起穿衣,但是赵清明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叫福伯进来这地方伺候的,至于鹿翩翩带过来的侍婢,赵清明不会也不愿用,所以就只能自己完成了,也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从始至终,赵清明就没有想过要叫醒鹿翩翩来伺候自己穿衣,即便这是鹿翩翩这个新婚妻子的分内事。
穿好衣裳之后,赵清明摸索着离开,人都快出门了,结果还是一头磕在了门框上,所幸磕得不重,赵清明对此倒不会生气或是懊恼。
对瞎子来说,磕着碰着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尤其是刚瞎的时候,赵清明几乎每天都要受伤,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最严重的的一次一脚踩空,虽然倒是没有伤着骨头,不过却也在床上躺了将近一个月才好。
现在,赵清明已经很少会磕碰了,一则是福伯体贴入微,二则也是他已经适应接受自己是个瞎子的事实,不会再逞强,不会再做那些无谓的、除了伤害自己没有任何好处的举动了。
不过,这一次,他到底还是逞强了。
“主子,您以后还是带着手杖吧,”福伯早就巴巴等在院中,亲眼瞧见赵清明磕着头,那叫一个心急如焚,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行至赵清明面前,一把把人扶着,确认赵清明没有大碍,福伯就开始不住口地劝,“主子用不惯手杖,可到底有手杖更保险些,主子,您可不能再受伤了。”
两年前的那场祸事,不但让赵清明瞎了,也叫他伤筋动骨,自此身子骨就大不如前,这两年又总是磕着碰着的,人眼见着是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福伯心里别提多难受多着急了。
如今自己还能伺候主子,日后他这把老骨头不在了,主子可要如何是好?所以虽然赵清明对手杖很排斥,可是福伯却还是一直劝着赵清明使手杖,赵清明也不是听不进去劝的,这半年他一直都在练着使手杖,虽然还是离不开福伯,可是在他熟悉的地方,他基本上靠着手杖就能做到来去自如了。
但是昨儿来后院的时候,他还是坚决不肯带手杖,心底的那点子自欺欺人、可笑的自尊心作祟,他穿着齐齐整整的新郎礼服,来到后院,站在他新娘的面前……
看起来像是个正常人。
如今想来,也是可笑。
赵清明点头应了一声,然后就被福伯扶着去了前院儿。
早饭吃的是包子,自从瞎了以后,赵清明的一日三餐几乎都是包子,他不喜欢别人伺候他用膳,尤其是端着碗一勺一勺喂给他,那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夹菜对他来说无疑也有困难,包子就挺好,用不着使筷子勺子,也不必担心被汤羹搞得浑身脏兮兮的,直接用手拿着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