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瓒手上握了一双黑色绣靴,走到宇文馥跟前来。
他撩起衣摆单膝跪地,将宇文馥的脚掌捏了起来。
霎时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奔袭而来,直中陆瓒面门。
非要说什么味道,似乎只能用陈年泡菜坛子装了满满的秽物后埋入地底,十年后偶然挖出开坛那一瞬时的感觉能形容。
陆瓒屏息蹙眉,一张俊秀的脸在这番攻击之下居然没有扭曲,实在难得。
他替宇文馥穿好一只靴,又要去帮忙穿另一只。
宇文馥用靴底蹬了一下陆瓒膝盖,极为不满地道:“我要穿木屐!”
陆瓒没抬头,捉过他另一只脚,温和地道:“百病易由足下起,大人还是穿软靴好些。”
宇文馥不乐意,抬起脚想要再踹他,却发现自己另一只脚被牢牢握住,一丝也动弹不得。
“您要习惯穿鞋靴。”陆瓒替他穿好后,终于感觉那股难以言喻的气味没有那样浓了,又偏头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宇文馥坐在地上怎么不肯起来。
陆瓒没了办法,面对这样的老人家,又不能打骂,只能蹲下身背对着他。
“上来,我背您过去。”
宇文馥依旧不高兴,指着窗户道:“我要你像抱宝姿来时那样抱我!”
陆瓒扭头看了一眼他不输自己的身高,无奈地道:“您太高了。”
宇文馥撑起半个身子,一下扑到他背上,差点将他怼了个趔趄。
“驾驾!”他拍着陆瓒的肩膀道,“好马儿,快走!”
陆瓒手腕绕过他膝弯,将他整个背起来向着前殿走。
宇文馥本就东跑西颠了一上午,现下有些累了,趴在陆瓒肩头昏昏欲睡。
“刚刚宝姿她…为什么生气?”
冷不丁地,宇文馥听到陆瓒问出这句。
他眨了眨眼睛,望着陆瓒颈上的金色祥云衣领,缓缓答道:“宝姿出生的时候就那么大一点儿,连我的鞋都能塞进去…她头顶上的胎发天生是黄的,整个人像只小猫一样,便取了个小名叫‘猫儿’…”
“怪不得她会生气。”陆瓒轻笑。
“取个贱名不都为了好养活?”宇文馥又道,“我唤了陛下多少年的‘阿奴’,如今四四一来,他便再也不肯我唤他这个名儿了。”
陆瓒点头道是:“你在嫔御面前唤陛下幼名,让他失了威信,自然是不愿意的。”
“他还有威信?”宇文馥上翻了个白眼,“在你妹子跟前,他的威信早就丢得一干二净了!”
“陛下手段过于强硬,起初我并不打算将小四许给他。”陆瓒抿了抿唇,又道,“我是个没用的哥哥,护不住她。但后来看她过得不错,像是比在瀛州时还要快活些——这兴许就是命吧。”
“看着是阿奴占了上风,实际他处处要看四四眼色。”宇文馥闭眼趴在他肩头,哼哼着道,“四四说往东他便不敢往西,丢尽了他们拓跋家的脸。”
陆瓒微笑:“我原以为小四这种桀骜不驯的性子,定要嫁个不如她的夫家才能过得好,没想到竟跟了至尊…眼下看着处得好,全凭一副好颜色罢了。只希望日后陛下能多担待她…”
宇文馥却道:“柔然有种小鹿,天天在狮子跟前转,然而狮子拿它没办法——因为一旦跑起来,狮子根本就捉不住它。所以啊它就成日在狮子跟前晃悠…”
陆瓒一顿:“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然而他只等到了宇文馥的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