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一手拎着两只兔子回到了吴迪家中,刚盖好的屋子,还需要再晾晒几天,把里面的泥土彻底干燥。
吴迪看着李阳从外面拎回来四只兔子说道:“嘿,你这是从哪儿逮的几只兔子呀?这可是好东西一烤老香了。”
“外面捉的等等下次领你一块儿去。”李阳回答到。
“今天咱俩先把这两只大的吃了,剩下两只小的养起来,等过两天咱俩再去抓两只。这样把他们养起来以后,就有源源不断的兔子吃了。”李阳有说到。
“兔子还能养?这个东西,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会不会把这两只羊死呀?那不就可惜了吗?”吴迪对李阳说。
“没事儿,你就放心吧。听哥的准没错,你在家把火准备上先烤着,我出去拿个东西马上就回来。”李阳回复。
李阳是出去干什么呢,话说要从三天前说起。
李阳的三天前盖看房子的时候,发现了树林之中有一颗很小的花椒树,在古时候,人们对于调味料是没有概念的,他们不知道这个东西是可以用来做东西吃的,可是对于李阳来说,这可是难得的美味。
李阳在树上摘了一些果子之后拿回家,打算过些时日把这棵树移栽到家里。
回到家之中,李阳用清水简单的清洗了一下花椒,之后用一碗开水把花椒泡在里面,加了一些盐,打算等野兔烤熟了之后蘸着盐水吃。
为什么要站着盐水吃呢?因为在古代,评委百姓吃的都是粗盐,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得起细盐。粗盐里面所含的杂质是非常多的,味道是略带苦味的。
等到李阳把这一切都忙完之后,那边儿吴迪也已经把兔子烤熟了,吴迪从来没有这样吃过,他拿着一片已经烤焦了的肉,沾了沾配好的盐水和花椒。
一种奇妙的味道在口中萦绕着,酥脆的外皮在背水战骨之后变得越加柔软,加上表皮下的油脂格外的香甜,本就肉质细嫩的野兔吃上去格外有味儿。在李阳还在细细品味。
这野兔的味道的时候还没吃几块。两只野兔就被吴迪自己一个人吃完了。
“没有想到这小子这么能吃,这可不行,以后吃东西的地得避着他些,不然有什么好东西都叫他吃完了。”你要在心中暗暗想到。
“哥,这也太好吃了吧,我第一次这样吃。嘿嘿,我有点儿没吃饱。家里还有点儿剩的窝头,你吃吗?我拿来在火上烤烤。”吴迪说到。
李阳听到这样说,脑袋上是一脸黑线。心里还想着这顿,时心里就是对吴迪一万个嫌弃。很无奈呀,尽管李阳还是没有吃饱,家里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吃了。
无奈过后,李阳开始了下一场工作。原本李昂打算在家里面扩出一小块地儿来饲养兔子。这是李阳突然想到兔子钻窝打洞很厉害,所以这需要理由格外再开一块儿地做一个院子,来饲养兔子。这要求这兔子不单单不能从地上跑着去,也不能从地下挖洞挖出去。
其实想要实现这两个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地中挖出了一个两米的大坑。
之后在坑的边缘四周都放上了木头,以便兔子不能从地下挖出去。之后在地上又竖起了四面高墙来防止兔子从地上翻出去。之后在大坑里填上土,建议的一个饲养兔子的地方就搞成了。说上去轻松,但这项工作却让李阳和吴迪干了整整一天。
忙完之后吃过晚饭,李阳躺在床上细细的思考。究竟如何彻彻底底的解决这个吃的问题呢?
首先让一个吃惯几十年细粮白面的人来一直吃粗粮窝头,这肯定是让人难以习惯的,但是对于古时候的小麦来一是产量极低,又没有经过改良。无论是从产量还是口感来说,也都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其实对于粗粮来说,在古代并非是人家都能顿顿吃到的东西。
由于古代种植困难极高,农业生产活动都是由人力开展,加上西北地区戈壁土地土地里石头有非常的多。所以对于种植出来的东西都是极其宝贵的。
众所周知想要种植农作物,就必须保证土壤的肥沃,可是经过李阳这些天的观察,西北戈壁地区土壤之内石头是非常多的。
紧紧依靠当地的自然条件吃是能够种植产量特别高的那种出来的。对于产量高口感还好的农作物,在李阳的印象之中红薯和土豆是最佳的选择。
可是不管这两个产物它自身有多优势。土地也是必须要解决的,根据李阳的推测,现在大概是夏天六七月份。也就是说李阳要在明年开春之前,把所有的都准备好才能赶上下一轮的春种。
第二天李阳早上醒来吃过饭之后就打算出门搁一些兔子吃的草,这是李阳打算向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