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陆明艳瘦下来之后五官都清晰了,加上她天生的尖下巴,妥妥的清秀美人一个。
比起长相很普通的沈巧巧,陆明艳根本就是吊打!
“你就不怕我好好打扮把你比下去?”陆明艳挑眉道:“我好看起来我自己都害怕!”
沈言心立刻配合陆明艳作出自己非常害怕的样子拍着胸脯说:“吓死我了,大人不计小人过!我知道错了!”
夸张的表演戳中陆明艳的笑点,她拽着沈言心止不住的大笑。
“好姑娘,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意思!”陆明艳笑着说:“我当初瞎了眼,觉得你比那些领导都可怕!”
实话实说,当时的沈言心很唬人,尤其是那种运筹帷幄的感觉,让陆明艳觉得沈言心就是一个不苟言笑的神秘天才。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沈言心其实很鲜活,非常的好玩。
“好吧好吧,我赔罪。”沈言心看着陆明艳说:“说真的,我想给你设计一套衣服让你周一的时候穿,保证好看!”
现在织毛衣是来不及了,她只能给陆明艳设计一套普通的外套还有裤子。
“会不会太着急了?”陆明艳傻眼。
好好的,怎么就跳到做衣服了?
“你别告诉我你不会做衣服!”沈言心故意惊讶道:“明明毛衣都会织,结果衣服不会做。”
这话陆明艳完全不同意。
“谁说的?我爸爸当年可是响当当的服装厂厂长,我从小就看他做衣服!我小时候的玩具都是那些烂布头好不好?”陆明艳骄傲道:“我觉得我做衣服比织毛衣都快!”
“那我们赶紧去买点布回来,晚了可就穿不上了。”沈言心说。
既然结婚这件事无可不免,她想要好好打扮一下。
跟王鸿志的草率婚姻是沈言心无法忍受的伤痛,所以她想要用一场比较完美的婚礼把这段回忆盖住。
不得不说,高明诚可比王鸿志好多了,两个人一个是白马王子一个是癞蛤蟆。
两人去了最近的商店买了两匹布料。
因为沈言心要结婚,所以她选了正红色,准备做一身正红色的衣服穿。
陆明艳不知道穿什么,沈言心想来想去给她用了紫色。
如果长的比较黄的人穿紫色会很老气,但是陆明艳长的很白,完全避免了这个问题。
而且紫色还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感觉,非常衬陆明艳的气质。
“这个颜色真行啊?”陆明艳犹豫道:“我穿上会不会像那些小人书上的妖怪一样?”
“你就相信我好不好?”沈言心挑眉道:“我还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呢。”
抱着两匹布回了陆家,沈言心立刻开始自己的创作。
现在首都的冬天很冷,根本不能穿裙子,所以只能穿套装。
而且大家都要穿臃肿的棉袄,所以外套的设计必须还要能把棉袄装进去。
这点确实有点难。
不过都难不倒沈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