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看到肯定都会说她礼数做得很足的。
然而,元萩跟他的几个兄弟们就很郁闷。
“不是苏姑娘自己说要给郡主带礼物的吗?可为什么是我们付银子?
刚刚在饰品铺子买的那个簪子可花了我五百两银子了,我现在还没成亲,我爹还没让我当家主,我每个月花多少银子都是我爹定下来的。
这五百两银子都是我半个月的月银了。”
“这好像不关苏姑娘的事,是钟炜想要讨好她,然后说这种场合,有这么多男人跟着过来,肯定是由男人付银子,于是才会变成我们付的银子的。
还好,我只买了两只烤鸭,还算比较便宜。”
“我想起来了,还真是钟炜先提出来的,这王八蛋,自己没有银子不用担心大出血,就这么陷害我们。”
“我们都还好的了,刚刚元萩付银子买的那块玉佩才是大头,花了两千两银子了。”
元萩听着他们的话,并不想发表任何言论。
两千两银子虽然有些多,但还好,他每个月能支配的银子都还挺多,不是很在意这两千两。
他比较在意的是,待会苏夏将玉佩送给南宫榛的时候,也不知道会不会提一句说这玉佩是花他的银子买的。
要是说了的话,南宫榛会不会误会他想讨好她,到时以为他有多喜欢她?
要是不说的话,那南宫榛不就不知道这玉佩是花他的银子买的,那他不就白白花了两千两,还一点浪花都没翻起来?
还会变成是他空手去的淳亲王府,这岂不是显得他这人不讲礼数了?
他们不仅要帮忙付银子买东西,还得帮忙提东西。
唯有没有付银子的钟炜两手空空地走在苏夏边上。
一路上过来他厚着脸皮跟苏夏说了很多话,已经跟苏夏混熟了,现在正在问苏夏他们村子里的事情。
听说他们这次是特意过来看南宫瑾的登基大典的,便问道:“那你们这次过来京城还会离开吗?”
要是离开的话,那他想要通过讨好苏夏,进而去跟南宫瑾多多接触,在南宫瑾面前刷存在感的计划不就要搁浅了?
他现在做的事情不就变得多余了?
苏夏咬着冰糖葫芦走在前面,欢快地说道:“不知道,可能会离开,又可能不会离开,我自己的话是回不回去都行,就怕阿爷回去,然后他又不放心我自己在京城,把我也带回去。”
她反正回不回去都无所谓,所以也懒得去算她之后会不会回去,就顺其自然就行。
钟炜松了口气:“这样啊,那我觉得你可以不回去也没事,你家好几个哥哥当官的,以后肯定也是要到京城来的。
这京城离你们村子这么远,要是你们还留在村子里,可能都没机会见到他们了,你们家其他人为了不用跟你哥哥们分开太久,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搬到京城。
你这次就在京城等他们算了呗,至于你阿爷阿奶,他们年纪这么大了,要是经常在路上折腾,也不好,我觉得也可以留下来了。”
这样才能实现他的刷存在感大计的啊。
“嗯。”苏夏点点头,嘴巴东西吃得有些脏,她伸手去掏手帕,不小心将小布包里的东西也掏出来,掉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