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把康平巷拆了,流民乞丐就该跑大街上了。
总不能把人都杀光了吧。
于是康平巷就一直被保留到现在,还继续着又穷又乱。
谢东湘出生在京城,都没去过那种地儿。
好奇的问,“去那儿干嘛?”
“去见曹炳炎的家人。”
谢东湘挑眉,“好歹是……,竟然在那种地方。”
林轩久摊手,“原本只是想试试,如今到觉得有七八成把握能捞下曹炳炎了。”
既然要去康平巷,林轩久现在的装扮就不行了。
她看了眼谢东湘低调奢华的锦衣,默默的让明花临时去买了套新的男装。
不能是棉麻的,颜色也不能太低调。
康平巷那地方乱的很,要不就融入平民,像随处可见的乞丐流民。
要不就干脆穿的一眼看上去就惹不起。
于是等出了福运来,谢东湘身边便站了个艳红色锦衣的少年郎。
谢东湘侧头看林轩久,嘴角抽抽,“你真要穿成这样?”
头上还带了金冠,发尾坠了一大串儿的珍珠,腰带上绣了金线,腰间巴掌大的大玉佩,脚上的靴子上还缀着一大颗明珠。
往那儿一站,林轩久简直就一个亮闪闪的宝石架子,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似的。
林轩久审视了一遍自己的打扮,“挺好的啊。”
“唔,那好吧。”谢东湘嘴角抽了抽,没再多说什么。
“做什么这表情,飞星不也天天穿的这么骚包嘛。”
林轩久还记得飞星会在鞋子上镶珍珠呢。
谢东湘,“……”
你也知道这穿着骚包啊?
“飞星那点审美,你怎么好跟他学?”谢东湘黑线了一把,“飞星还有个外号,阿九你可知道是什么?”
“什么?”
“雉鸡!”
“噗!”
林轩久没忍住笑喷了。
谢东湘,“所以你也要穿的像个雉鸡一样嘛?”
“今儿不一样,咱们去康平巷就得穿出这种万众瞩目的效果,穿的低调了不行。”林轩久解释。
“为啥?”
“穿的太素了会被当好欺负。”
谢东湘无语,“……这都什么道理?你听谁说的,被忽悠了吧!”
“才没有!”
两人拌着嘴,马车就抵达了康平巷,马车明显变得颠簸了起来,林轩久掀开车帘,道路年久失修尽是坑坑洼洼。
街道两边,低矮的房屋,比响水县还不如,很难想象这竟然是京城内的景象。
时下刚过正午,街道两侧三三两两的站着无所事事汉子,也有打扮十分艳俗的女子。
林轩久马车开过来,不少人投来了目光。
那夹杂着贪婪的阴森视线,让人很是不舒服,被一路这么看过来,胆子小的,都要吓死过去了。
怪不得康平巷“名声在外”,这般情况,寻常人家怎么敢来。
林轩久倒是不怵,一路打量着。
“阿九,放下帘子,坐回来吧。”谢东湘有些不舒服。
他不怕看,但是舍不得林轩久被那么多人当肥肉般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