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书生抓着一支不知什么笔,一边与乞丐说话,一边写着什么。
宋弘泽心想:“耐心真好,跟一群臭哄哄的乞丐,也丝毫不嫌弃。”
他正要策马离开,忽然脸色一变,猛然一扯缰绳,缓下了骏马。
宋弘泽惊疑不定地盯着那个书生握笔的姿势。
这个姿势,他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那就是明曦。
古人写字,用毛笔写字,那握笔的姿势是不一样的。
明曦习惯了用硬笔写字,不仅仅写得更快,也更省纸。
像那种植指南,就是用硬笔写出来的,用毛笔根本写不了这般小的字。
硬笔能写小字,他见过明曦用过碳笔,也用过羽毛笔,刚才那书生,远远看去,似乎就是羽毛笔。
宋弘泽唤了一名侍卫上前,让他独自留下盯着,回府再马上派出了两名暗卫,让人查清楚那个书生是什么人。
不到半天,一名暗卫回来了。
他告诉主子,那书生沐风,一个多月前就在那破庙中召集了全城的乞丐,给他寻一对周岁的男女童与婆婆。
他还带来了从乞丐手中偷到的肖象画。
宋弘泽接过一看,不禁激动地站了起来。
虽然没有特别注明,但他一眼认出了这纸上画的正是小钰儿,小珑儿与梅婆婆。
……
皇帝与太孙的马车先后通过,明曦抬头看了一眼,又低头跟几个乞丐套取消息。
“城南思明小巷,第七户三进大宅神秘,查不到主人是谁?好,下一个……”
正要这时,摊主把今天的老姜羊骨萝卜汤与馒头已经发完,满脸堆笑地走了过来。
“沐公子,你前几天给的二十两银子又用完了。”
不待明曦开口,旁边的刘七冷哼一声:“怎么这般快?二十两银子用不到七天?”
那摊主苦着脸大声说:“哎哟,各位大爷,你们一天要吃两千个馒头,还有三十多斤羊骨头,上百斤萝卜,这些不是钱呀!”
“两千多个馒头,馒头越来越小了,还有,那骨头汤里只有萝卜与葱花,一人都分不到一根骨头,哪来的几十斤骨头?”
摊主正要分说,明曦抬起头来淡淡道:
“罗老板,这银两是真金白银给你的,从没拖欠,二十两银,按你原来的,也足够赚上不少。
但你所做的东西总是偷工减料的话,我可以请几个妇人给我们做馒头,买骨头炖汤的。”
摊主闻言心下一惊,连连赔笑道:“沐公子,小人明白的,小人保证,明天的骨头一定足足的,而且馒头比我的拳头还大。”
“你说的。”
明曦回头冲着一群乞丐大声说:“听到了没有?如果他明天做不到,馒头不能比他的拳头大的话,两个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