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珑摸着兔子的手一顿,抬头看他。
叶伽微笑:“宝贝,想出去玩吗?你来云中之城之后还没有好好逛逛这里吧。”
他看到地毯上的纸牌:“学赌/术自己闷头摸索很难进步,老公带你去赌场玩。”
时珑眼睛亮了一下。
倒不是因为能出去玩,而是终于能找到机会离开这座高塔。
叶伽失笑:“宝贝,表情不要这么明显。赌术的第一条就是心理战,喜怒不显于色。”
时珑抿着嘴巴,慢慢收起了表情。
城主大人还有话说:“唔,你还是笑一笑吧,我还是喜欢看你笑。”
时珑瞪了他一眼,终于确定这人是在逗他。
他回到卧室,换上了恶魔经常穿的长袍,又戴上了厚厚兜帽,压抑住自己雀跃的心情,矜持地说道:“咱们走吧。”
叶伽看他一眼,有点疑惑:“宝贝,你穿这么厚做什么,不热吗?”
时珑解释:“大家都这样穿,降低视线,减少纠纷。”
叶伽失笑:“我老婆出门还用遮着脸?”
他上前一步,解下了他厚重的斗篷,小魅魔一张雪白漂亮的小脸袒露在阳光下。
叶伽招了招手,一名守卫者恭敬地上前一步,呈上来了一个装满大额筹码的小皮箱。
叶伽一手另起皮箱,另一只手牵住时珑的手,笑道:“我的宝贝想穿成什么样就穿成什么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是绝对权柄与实力所带来的绝对自信。
没有哪个不长眼的人,敢觊觎城主最珍重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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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之城,主城。
叶伽就穿着衬衣长裤,普通的人类衣服被叶伽的好身材穿出了一种高级感,牵住小魅魔软绵绵的小手,走在主城的主干道。
在青铜区的时候,时珑觉得进入主城的门票价格高不可攀;等到现在真的进入主城了,时珑微微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一切。
并不像青铜城那样冷硬,也不像白银城那样刺眼,更不像黄金城那样奢华。
如果说风格的话,倒是更像是时珑现在在高塔上主的那个房间,色彩柔和和谐,布置舒适随意。
风暖暖地吹着,主城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是一大片空中花园,郁郁葱葱的一眼看不到边际。
说实话,经过长夜王宫一役,时珑对于恶魔们的品味有一些天然的恐惧,特别怕再见到那些恶魔自以为美丽、实则对于人类来说十分恐怖的“人体花束”。
好在云中之城的空中花园没有这些奇怪的装置,入目满是茂盛葱郁的草木和繁复绚烂的花朵。花朵的颜色鲜艳,层层叠叠的花瓣有手掌大小,少修剪、多自然,是时珑从来没有接见过的品种。淡淡的花香和草木香扑入鼻端,还有随处可见悠然自得行走的小动物,让时珑恍然间以为自己走在人间。
叶伽随手摘下了一朵粉色的花,别在小魅魔的耳边,微笑道:“这个颜色很衬你。”
像是缎子一样的雪色长发配着粉嫩的鲜花,花配美人,更显得娇贵美好。
走出花园,浅灰色鹅卵石铺成了宽阔平坦的道路旁是错落有致的建筑物,教堂、商店、餐厅、酒店,色彩饱和度很低,温暖和谐,品味独特。
时珑一路上看过这些漂亮的建筑物,有点愣神。
这和传闻中的云中之城完全不一样。
叶伽笑道:“有点幼稚,是吗?”
时珑的犹疑地点了点头。
按照阿希洛德的说法,云中之城是销金窟;在那些赌徒口中,云中之城是狂热的赌场;而在知情者诸如杰克的嘴里,云中之城又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之地。
但是他所亲眼看到的主城区,确实明亮的、温暖的,漂亮的宛如一个童话小镇。
叶伽拉着小魅魔的手,修长的五根指头扣在时珑细白的手指里,腻歪地十指相扣,漫不经心地说道:“这是按照我十六岁的时候做的一个梦布置的。”
叶伽的少年时代结束在了十六岁,从此以后,他的世界只有黑暗。
他费尽一切力气,身边不惜把整个云中之城做成了一个巨大的纪念品,只想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偶尔可以回到那个少年时代。
他像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坐拥亿万财富,但是挑挑拣拣,所能找到的所有宝物,也不过是那短暂的几年。
绚丽的、明亮的、还带着色彩的十六岁。
而现在,他不用再做梦了,也不用再反反复复地翻看他的纪念品。
叶伽微笑,把时珑的手握得更紧了一点。
他身边终于有了一个,比他十六岁的梦还要美好的存在。
小魅魔骨架小,手掌也小小的,捏起来软绵绵的。
时珑被他捏疼了,板着脸把他的手甩开,城主大人又去拉他的手,乐此不疲地去哄:“再牵一会儿手呗,我轻轻的握住你,一定轻轻的。”
城主大人连哄带骗的,终于又拉回了小魅魔的手。
两个人漫步走过长长的街道和静静的风,走过柔和的色彩和错落的建筑物,走过那些看不见的、黑暗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