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行进缓慢,那也是相对骑兵而言。
陆云阳如今已经是分队小队长,手底下一百个大头兵。他力气大,身手也不错,还不怕吃苦,为了能活命、能立功,拼了命的练功,进了精英队更是有薛惊弦带着他们一起训练,进步飞快。
而自打妹妹去边城探望过他之后,像是被幸运之神眷顾一样,险之又险的躲过了几次致命的攻击。
旁人都说他运气好,陆云阳也只憨笑着不反驳,自己却清楚,是胸前妹妹送的平安符起的作用。
想到当年在村子里时,听妹妹说起的神仙锦鲤,陆云阳感激极了。且如此珍贵的东西被妹妹随手送给了自己,更是心中暖融融的。如今一点点靠近京城,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家信中自然说过如今已经在京城定居。他也知道自己久不回信会叫家里人担心,可彼时,战事正是吃紧的时候,怕细作泄露消息,军中是限制士兵写信的。
后来蛮族投降,因着一部分人回京,一部分人留守,陆云阳又忙着交接工作,还有手底下的兵,忙的脚不沾地。倒是想过写信回家,可与加急文书不同,他们普通百姓之间信件来往的速度……还不如第一批回京的薛将军等人快,索性便请了小将军帮忙带个话儿。
而现在,他也终于要到家了。
“也不知道京城里的宅子是啥样的。”陆云阳美滋滋的想着。
陆家刚搬到京城的时候,便给他写了信,还特意给他留了间院子。陆云阳当初瞧了信之后美得冒泡。
他知道妹妹开的奶茶店赚钱,可到了后来,完全不知道赚了多少。只觉得妹妹和爹娘都很厉害,那可是京城啊!竟然在京城买了宅子,他自己还有个比原先村子里带着小块儿菜地的整个院子都大的小院儿!
“傻笑啥呢?”赵泽从背后猛的一拍,大笑着道。
陆云阳笑呵呵的:“想我爹娘,还有我妹妹!张副将说还有两天就能到京城了。”
赵泽有点酸:“我也想咱妹妹……你看,要不要再考虑下拜把子的事儿?你多个兄弟,妹妹也多个大哥疼她呀!陆哥,您说是不是啊?”他笑的一脸谄媚,明明年纪更大一点,却连“陆哥”都叫上了。
这馊主意他自打见过陆云月之后便灵光一闪,时不时就提起。原本只是开玩笑,只不过说的多了,又见着陆云阳每回都能收到一大堆陆云月给寄过去的各种新鲜又好吃的东西,还有许多新奇却有用极了的装备,他们一众同袍羡慕的眼睛都红了。
陆云阳美滋滋一笑:“做梦去吧你。我妹妹有我一个就够了,你说你,打也打不过我,要你有啥用?”
赵泽生气,但是无法反驳……于是摸了摸鼻子转移话题,他刚刚过来找陆云阳也是想说这个,“那几个蛮族咋办?天天叫着要吃肉、吃馒头,烦死了。”
陆云阳撇了撇嘴,“不用管,说的好听是议和,实际不就是投降?大大小小犯边攻城几十次,没直接砍了他们不错了,阶下囚还那么多要求。”陆云阳当了快两年的队长,也不再是那个只会打仗的莽夫了,多少知道一些道理。
可懂归懂,面对这些杀了自己无数兄弟和同袍的狼心狗肺之徒,实在是没什么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