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何必自谦,我闻着已是食指大动……这兔子啥时候能吃?”
沈河前一句还算矜持,使劲嗅了嗅香气后,便显得急不可耐,撸起袖子露出大片古铜色肌肤。
“别着急啊,得把油脂烤出来,绵丫头说了,外面烤的焦一点更香。
兄弟你是没尝过老三媳妇手艺,赶明儿回到通州,你尝尝便知,我还真不是谦虚!”
宋老爹一边回答他,还得一边招呼旁人,林子里到处是称兄道弟的声音。
那些身着劲装的江湖好汉,三五成群围聚在一起。
这个大口吃肉,那个大碗喝酒,兴致高了还要当场比划两下。
旁边是欢呼喝彩声,震得树梢哗哗往下落叶子,惊起飞鸟一片。
宋绵竹要是在这儿,定然得两眼放光,她就说像是要开武林大会嘛!
然而愿意捧场的人不在,场间只有些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府衙官差。
曹横是真没见过这样式儿的,知道的是出来剿匪,不知道还以为是郊游取乐!
那帮子莽汉,一天里有大半日用来喝酒吃肉,完全不拿自己这个经承当回事,偏偏还打不得骂不得!
此次行动,府衙出动了三十余名衙役,他们手底下各管着十来个帮闲。
所谓帮闲,在吏部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是些闲散人员,平日主要负责打探消息,监视一些可疑的人员,另外还有协助征收赋税等等。
要说这些人有多勇猛,那是不可能的。
反倒是找来的百八十江湖人,个个魁梧彪悍,好似能以一敌十。
他要是真敢跟人瞪眼,瞧对方那傻不愣登的样,说不定当场便得起内讧。
眼瞅着已经到了贼匪家门口,要真闹起来,他可担不起这责任,一切以保命要紧啊。
苏老爹烤好兔子,也不嫌烫手,直接撕成两半儿,一半扔给沈河,一半用油纸包起拿去给闺女。
他起身瞥见不远处的人,随意扬扬手,“曹经承,一起来吃点?”
“不劳烦了,我有干粮。”
“哦,那行,没想还有人爱吃那干巴巴玩意。”
曹横刚推辞一句,便见苏老爹嘀咕着走开,竟真没有再喊自己的意思,顿时鼻子都要气歪了。
谁爱吃那玩意啊,他就装装样罢了,这人到底是真不懂,还是故意的啊!
说起苏老爹,他便满肚子怨气,本来队伍里虽有些喧哗声,但还没至于如此散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