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谁去把野鸡杀了。”
“叮!鸡血有补血养血的功效,鸡毛可做肥料、高级造纸材料、枕芯……”《查自百度》
“那鸡血要留下,对,淋在碗里,还有鸡毛,也有用。”
林英活学活用,并对系统再一次的表示肯定。
系统:我不能骄傲!
再接再厉!
正准备给野鸡拧掉脖子的连千……
宠女狂魔的人自然不会对女崽提出疑问,当下听话,指挥松赦拿碗,指挥非羽拔毛。
“叮!鸡毛用沸水烫过后更好去除。”
“对,阿父,鸡毛得用烧开的水烫一烫,先烧水吧。”
得!
刚拿出碗来的松赦再次去搭火。
没有灶台,只有一个简易篝火架子,一个并不大的陶瓷壶装满水被吊了上去。
“……”
这壶……是不是有点小?
“还有没有大点的?”
松赦回头,“这个不够?”
他还是警惕林英再次把食物送出去。
她自己带回来的那什么蘑菇就算了,她爱给人就给人,但,其他的别想。
林英挠头,“褪毛的话,这个壶烧的水不够啊!”
松赦扭头看那只被放血的野鸡,沉默一会儿,又提着壶回了屋子。
没一会儿,手里拎着一个比较大的深口盆走了出来。
“够吗?”
林英:“……”
这也就比之前那个大了一个口。
算了!
“行吧!”
松赦将盆儿挂在篝火架子上,又走了没多远,扯来一抱杂草……
林英看着,心声感叹。
非羽是精致少年,此时半蹲着接鸡血;松赦一个清爽俊美的青年,却在拾柴火准备生火。
美与原始野性的碰撞,别有一番滋味。
那边盖房子换下来的人坐在地上,凑到一起看着这边直摇头。
“瞧瞧,做个饭这个折腾。”
“唉,还以为这林英有点转变呢,没想到,换了个法子折腾。”
有人为连千可惜,有人干脆转头不看。
没人觉得林英那什么蘑菇和野鸡能做出什么食物来。
他们对“好吃”的定义,就是甜滋滋的野果子,野鸡他们也吃过,不好吃。那蘑菇更是从未吃过,也没听人说能吃。
刚才尝过一口的人在那呲牙咧嘴的表示那蘑菇真难吃,特别难吃,比他吃过最难吃的还要难吃。
这都有多难吃?
但也有的人看着林英那一副笃定的样子,有些好奇。
不管难不难吃,如果那蘑菇真的能吃,那对于有些人来说,也是一种食物啊。
其他人一听:好像也对啊!
现在其实是最青黄不接的时候。
雪季刚过,植物还没生长起来,储存的食物也差不多吃完了,有的人家在刚分到牲畜的时候,就没忍住,杀了。
大家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总不能真的让人饿死吧?
至于雪季……这么一两家,那有时候总有野兽从熊王震慑的范围外路过,总能猎到那么一两头,也够一家吃一段时间了。
好养的呢,养起来等到雪季宰杀;不好养的,当场杀了也没关系。
反正也不在野猎的范围内。
但如果多了一样可以吃的,而且是正好在这个时候能吃的,不也挺好吗?
“那如果……不能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