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毅和副驾驶的郑浩都系着安全带。赵毅反应过来的第一时间就打开了安全带。
赵毅正好及时看到212吉普车前车窗伸出一只手,手上还拿着一把手枪。
在汽车发生冲撞之后,如果敌人的车也在静止状态,应该迅速离开驾驶座。
这是训练的内容,也是美国警察和fbi探员用鲜血总结的经验。
因为驾驶座太好瞄准了,不及时离开的话,基本就成了靶子。所以我们无论是看新闻,纪录片还是比较靠谱的影视剧,里面的美国警察总是在车停的第一时间内非常快地离开驾驶座下车,就是因为这个。
赵毅做出和柳鹏程在锦城枪战时候一样的动作,飞速离开了驾驶座,然后掏出五四手枪,对着212吉普车伸出的手臂连续开了五枪。
他到现在为止,和柳鹏程当时采取的战术动作几乎一摸一样。
不过他比柳鹏程要幸运多了,第一是他的敌人只有一个。
第二个是很靠谱的郑浩这个时候已经下车了,并且及时开枪。
郑浩当然没有接受过他们的训练,也没有连续开枪,但是他下车第一时间就开了两枪,非常准确地击中了212吉普车的两个前轮。因为当时赵毅的位置是吉普车的左前方。如果吉普车突然发动,赵毅还是有一定的危险的。而且郑浩已经观察到嫌疑人的枪已经被赵毅打落,那么他的选择就是解决最大的威胁,就是车。
连续七声枪响之后,赵毅快速换上了弹夹。
郑浩持枪在后面掩护,赵毅向吉普车走过去:“车里的人听着,打开门,双手抱头走出来。”
赵毅双手持枪慢慢靠近吉普车,发现车里只有一个人,就在驾驶座上。
这人已经昏迷了,从车窗伸出来的右胳膊软软地垂了下来,人靠在车座上已经昏迷了,整个右侧身子也都是鲜血。
赵毅大概看了一下这人的体貌特征,确定就是八号嫌疑人。
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显示,这人是清扬公司酒水送货车司机,也兼任打手,参加过几个酒水批发部的打杂,和对人家老板和工作人员的殴打。在季氏集团庞大的团伙里,算是有名有姓的那种,但他又不是头,没有单独领头带队进行过犯罪行为,所以他被列为八号嫌疑人。初步侦察结果他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参加非法组织三项罪名。
赵毅看到一地枪零件,还有嫌疑人的情况,让郑浩过来控制嫌疑人,他本人用车载电台开始求援。别的不说,这人一看就有事,和前期侦察情况差别也太大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可不能死在这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