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中随后的日子里总是她先来,上课铃响声之后,也是她率先离开。
他不知,林雨雨为什么总是率先离开,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最后离去。
偶尔会在她走后去她待过的地方走走,或者站一站。四周都是毛茸茸的香气,头顶是形状各异的叶,层层铺开,像是古老的图腾。
往操场的水平线望去,能看见面容模糊的男生在篮球场飞奔,往操场的另一侧望去,能看见被爬墙虎覆盖的高墙,紧接着他望着离去的林雨雨望去,一缕缕光消失殆尽,什么都看不见。
直到白色的婚礼服,配上黑白的西装褂,五彩灯光的照射下,就如同晚霞一般,她总是率先离开,而他也总是最后离去。
#不要再刻了
班上正在流行在手臂上刻着文字,他们总喜欢刻上自己爱慕之人的名字大写字母或者直接刻上名字。
他记得,林雨雨曾问着自己有没有刻上爱慕之人的名字。
“没有,因为我觉得那样很无聊。”
“切…”林雨雨翻了一个白眼,就离开了。
“切!”
“切!!!”
人走的越来越远,声音还在不断传来,看得出来林雨雨是越想越气。
“切就切吧!”阿玖伸着懒腰,看着离去的背影,嘴角微微上扬。
初三的时候兴起一段刻字风云,每个男生都会用圆规或者小刀在手臂上雕刻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名字。
初三,男生,喜欢,女孩。
小刀,手臂,雕刻,名字。
他没有什么特别不特别,他不过同其他男生一样,普普通通一般。
其实,后来15岁的阿玖同其他男孩刻上了喜欢的女孩名字。
刻字是很有讲究的,称得上是一门艺术,首先需要一个没有任何锈迹的圆规,挑一块手臂肉皮最厚的地方,用热水敷半个小时后,便可以开始刻字。
很多人不懂,总是刻出血,其实要想留疤不必刻出血,将外层皮肤表皮划破,几日后便会结壳,到了结壳的时候也是最重要的步骤,那就是用热水再次敷住伤口,迫使壳提前掉落,这样的疤才是最好看的!
阿玖每天成洗澡的一段时间,躲在厕所,乘机刻字,一躲就是便是一个小时。
阿玖深知,厕所臭是小事,被人发现自己喜欢林雨雨,到时候他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
这些天林雨雨知道些什么,试问着:“你是不是刻字了。”她看着阿玖半撸起的袖子,袖子下周侧皮肤发着暗暗血红色。
“嗯。”阿玖还是一个嗯,他不想骗她,因为根本没必要,只要别人不知道就行了,说话的时候夹杂着暗暗自喜。
“那刻的是?”林雨雨来劲了,像个海外狗仔队队长一样,迫切的心情一览无余。
阿玖看着她的模样,表面上不慌不忙:“嗯。”
我该回什么,又或者什么叫该回,什么叫不该回,回复她,是林雨雨呀!那定不能的啊!又不是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哪有这么简单?
林雨雨:“肯定是李诗情?不对不对,应该不是她,你长的这么丑,她长的这么好看,小李子才不会喜欢你呢!”
阿玖:“不是,不是!”
林雨雨不依不饶,“那又会是谁?该不会是你村里提过的村花吧,是叫那什么王燕燕的?是吧?”再三确认。
“不是,不是。”阿玖嘴上挂着不耐烦的苦瓜脸,心里却是像是开了花。
“那是……”林雨雨结结巴巴,也没有说出
阿玖终于慌了,打断了林雨雨的话,“嗯,不是。”女孩无意成了我的风景,那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也是我在冷言冷语中难得的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