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策马紧追两步,护在柳弦安身侧,免得人滚下山。
柳弦安的骑术经过这些天的练习,其实已经有了飞跃式进步,不过再进步,也架不住山道实在崎岖,初时尚且算是宽阔,后来就变得越来越窄而陡。小母马驮着背上的人,一蹄一蹄踩得惊险艰难,所幸到底没有尥蹶子不干。
整座山都被金阳铺满了,抬头但见满目青翠碧影绕云环,山重了一层又一层,有一种气势磅礴的空深寂静。
柳弦安平时鲜少出门,自然也就没见过几回这壮阔美景,但他此刻也确实没什么心情细细体会天籁,实在是太晒了,也太累了,累得腰杆都打不直,晕晕乎乎腿脚发软,整个人几乎要俯趴在马背上。
高林不得不又钻了一回马车:“王爷,我觉得柳——”
梁戍开口打断:“他们来了。”
“来了?”高林一把掀开车帘往外望去,果然就见在山崖高处,出现了一堆黑压压的人影,粗看大概有二三十个。
而与此同时,那二三十个人也在观察着山下。就如梁戍先前所说的,人为财死,这群劫匪虽说因为常霄汉而损失惨重,个个如鸟雀受惊,甚至想过要缩起脖子躲一阵风头,但最终还是没能招架住程素月许下的丰厚赎金。
他们已经埋伏在隐蔽处观察了半天,见为首的青年居然连马都不大会骑,整个人颤颤巍巍地半趴着,半长墨发被风吹得蒙住了脸,狼狈至极,心顿时放下大半,挥手下令喽啰打开山门,又将刀剑出鞘,做出凶恶的阵仗来。
好不容易抵达山顶,柳弦安气喘吁吁地爬下马,脑子里依旧是方才那截几乎要竖直耸上天的险道,膝盖没半分劲,亏得高林在旁一把扶住,才不至于一屁股坐在地上。
土匪们自然把这当成了吓破胆的反应,他们哈哈大笑着走上前,用刀尖挑开小车上蒙的油毡,看着下头满满当当的四五箱金银,眼里几乎要冒出绿光来,当初只是想随手抢个娘们儿,没想到竟是只大肥羊。
高林问:“我妹妹呢?”
“放心,她在我们寨子里吃香的,喝——”匪首话没说完便戛然而止,因为柳弦安此时已经整理完衣冠,抬起了头。他脸上的苍白尚未完全退去,嘴唇也没几分血色,脖颈更白,整个人晒在大太阳底下,素色衣袍被风吹得扬起,像一尊玉石雕成的神像,袖口生莲,细腻剔透。
匪首当场愣在原地,自打出娘胎到现在,他还从没见过如此倾绝的样貌,一时脑子竟有些被看懵了,心中带着几分垂涎邪念,以及另几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惴惴虔诚,往前走了两步,抬手便要用刀鞘去勾他的下巴,结果却觉得肩膀骤然一凉,紧接着就有什么东西“咚”地砸在脚边。
柳弦安皱眉往后躲了两步,没躲开,他的衣摆被溅上一片鲜红,正淋淋漓漓,散发着铁锈的腥气。
“……”
而对面的土匪早已炸了锅,他们没有一个人看清是谁动的手,像是只一眨眼的功夫,自家副寨主的一只胳膊就已经飞上了天。
惨叫声伴随着兵器出鞘声,回响在原本寂静的群山间。对面明显来者不善,土匪们凶相毕露举起长刀,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冲了上来,原本想要先发制人,不曾想还没走两步,就被一道巨大的内力掀了回去,接二连三似断羽鸦雀“砰砰”落地,口中也溢出鲜血。
众人挣扎着想要起来,浑身的骨头却像是全部断了,透过被风沙模糊的双眼,只能隐约看到从不远处的马车里缓缓走出一个人,黑色衣摆暗绣金色花纹,靴底先是踩过草叶尖稍,又踩过地上蜿蜒的鲜血,最后堪堪停在自己面前。
他们费力地抬起头,却什么都没看清,天光刺目,四野也蒙上一层红雾,心底只余惊恐骇然,在剧痛中糊涂想着这一天,先有仙人一样的白衣菩萨,后有修罗一般的黑袍煞神,这……种种诡异场景相互交错,竟连时空生死都辨不明了。
梁戍踏着血印,继续往寨子里走。高林与柳弦安跟在他身后,沿途就见到处都是散乱堆放的木料,还有尚未完工的房屋,几个穿着短打的男人应该是修房工匠,见着这一行人走进来,先是一愣,又看到柳弦安身上未干的血,这下就算傻子也能猜出来者不善,赶紧将怀里的木头一扔,撒丫子跑了。
高林对工匠的反应并不意外,毕竟就连大漠里的狼群见了骁王殿下,也恨不能绕着走。相较来说,他对柳弦安的淡定倒是更感意外,除了累得有些狼狈外,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似乎完全没有被杀戮和血腥吓到,连脸上的神情也没怎么变,就好像远远看了一场寡淡无味的戏,情绪始终游离在剧情之外,既不喜也不悲。
啧……白鹤山庄出来的人,果然不可小觑。
又往里走了一阵,眼前出现了一片新的房屋,挂着“聚义堂”的大牌匾,贼窝本窝。
高林抬脚踹开木门,伴随巨声砸得灰飞土扬,将里头还在商量分钱的一群人惊得原地窜起,争先恐后拔刀出鞘,警惕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高林又问了一次:“我妹妹呢?”
柳弦安衣摆上的血,已经将山门口那场杀戮的胜负做了很好的说明,匪徒不敢轻举妄动,只是缓慢地后撤两步,将刀柄握得更紧。
坐在虎皮椅上的男子名叫姜贵,是这伙山匪的首领。他自诩为烧杀掳掠几十年的大恶人,人到中年雄心不死,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这块风水宝地,本打算将新事业做大,没曾想先是被那镖师砍杀了数名弟兄,还没缓过劲,现在又因为抢来的“压寨夫人”惹下祸患,开局如此大不利,直教他怀疑当初是不是找了个冒牌的风水先生。
高林不耐烦:“把人给老子带出来!”
“……”姜贵愣是被震得没敢说话,用眼神打发喽啰去了后院,没多久,就带出来一个红衫姑娘,正是程素月。
程姑娘打小混在军营,是不懂何为矜持端庄的,在匪窝里装闺秀正装得浑身难受,所以此时一见到王爷与义兄,便恢复了能徒手斩狼的本性,将袖子往上一撸:“哥……哥。”
她的视线落在柳弦安身上,立刻又将袖子放了下来,双脚并直,连说话的声音也捏细了。
可见闺秀也不是不能装,主要还是得看对面站着的人是谁。
高林对这种中邪反应叹为观止。
“诸、诸位大爷。”姜贵在旁边观察了半天,忐忑开口,“前头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这位姑奶奶,现在人也还回来了,这件事是不是就能做个了结?”
梁戍道:“说吧。”
“说……啊?”姜贵没搞懂,还要说什么?他抬起头,却见对方并没有在问自己。
程素月上前道:“王爷,这座山寨里藏了不少旧东西,看着皆与十几年前的谭大人案有关。”
她这声“王爷”一出,姜贵险些没被吓出三魂六魄,哪怕他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这个年纪的王爷,朝野上下唯有梁戍一人。想起骁王殿下没事都要找茬杀几个人玩的盛名,姜贵眼前一黑,从那张还没捂热的虎皮椅上重重跌滚下来。
程素月口中的“谭大人案”,柳弦安也听过一些。谭大人名叫谭晓钟,曾是先帝朝中一名大员,十三年前,他奉旨押运一批金银粮食前往南方赈灾,不料在途中被人劫道,抢了个一干二净。先皇因此震怒,下令将谭晓钟打入天牢,御林军在一个雨夜前往谭府拿人,推门只见满院横七竖八的尸体,天空惊雷闪电交加,鲜血源源不绝被冲下台阶,染红了整条长街,真如地府一般。
然后这桩灭门惨案就成了大琰朝的第一悬案,直至今日也未能抓到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