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只是个普通的女子,看着公孙少将军去了窗户那,抓了个白色的鸟,好奇心就上来了。
虽然好奇,那步子还是保持得比较优雅的。
走到公孙瑾身后,王小姐柔柔开口:“少将军,这是您养的……鹦鹉吗?长得真漂亮,刚才我听着好像还会说话吧,真聪明。这会说话的鹦鹉,咱们这儿还真不常见呢。少将军是在别处买的吗?”
公孙莹听到这王小姐略显柔弱的声音,感觉身上根根的羽毛都竖了起来。瞬间形成了一种炸毛的状态。
公孙瑾其实因为习惯了上官莹的‘粗鲁’,这王小姐的声音、语气,他听着也不是特别习惯。
不过既然王小姐问了小白的来历,礼貌上他还是要回答的。
公孙瑾正要回答,却被小灯笼抢了先,他很是骄傲地说:“才不是花银子买的呢,这是咱家少爷用一个石头子儿打下来的。”一副与有荣焉的感觉。
王小姐一听这鹦鹉没花银子,顿时笑的更加明艳起来:“少将军,您真厉害。我也一直想养一只这样又聪明又漂亮的鹦鹉,平日里可以逗趣解闷,不过咱们这地方小,都没有碰到这么合心意的。”而后,便再没有言语。
上官莹一听这王小姐这话,明显是想从公孙瑾这里把她讨了去。若她仅仅只是一只普通鹦鹉的话,那跟着哪个主人都是可以的,问题是,现在她是绝对要和公孙瑾回京才行的。她还要回去看看,她自己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公孙瑾显然没有想到,这王小姐居然能有要了小白的想法,一时间愣住了。小灯笼发挥了好随从的作用,直接就开口了。
“可不是吗?像小白这么聪明又漂亮的鹦鹉,小灯笼我活了这么大年纪,从来都没见到过呢!我家少爷就是特别为上官小姐打的。王小姐你不知道上官小姐是谁吧,上官小姐是咱家少爷的未婚妻,从小就订了亲的……”
“这次回京,他们两人马上就要完婚了。上官小姐原来一直念叨,想养只鹦鹉,少爷这次出征的路上刚巧遇上小白,就顺手打了下来……”
“养的可仔细了,这次咱们要向您家买核桃,也是为了给小白换换口味,因为它最近没什么胃口。”
王小姐一听这少将军是有未婚妻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而后,说了些客套话,便匆匆告辞了。
公孙瑾看着花园桌上王小姐留下的核桃糕,又再看了看自从放下来之后,便缩在了窝里生闷气的小白。
他吩咐小灯笼:“小灯笼啊,把外面那核桃糕好好收起来,这以后几天,这可就是小白的口粮了。这粮食‘粒粒皆辛苦’啊,可不能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