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陆琛准时睁开眼睛,换好衣服下楼,平时不睡到八九点不醒的孟冬芝,今个儿罕见起了个大早。
她见陆琛穿着一身运动衣,就问他是不是去跑步,然后一拍手说道:
“前几天你跟我说阿锦每天跟你一起跑步,正好,今天我也去,以后我也跟着你们一起锻炼身体。”
“我这整天跟那帮老太太打麻将,一坐就是一整天,做的我腰酸背痛,要锻炼锻炼,不然人就废了。”
一旁正看报的陆荣德听见,就笑了一声:“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我看你还是别去添乱了。”
孟冬芝不服,“我怎么会去添乱呢,我跑步怎么了。”
陆荣德道:“你整天不锻炼,跑几步就喘,他们还得停下来等你,还说不是去添乱?”
“他们跑他们的,我跑我的。”
“阿琛,我们走。”孟冬芝挎着陆琛的胳膊就要出门,回头又冲陆荣德说道:
“今天张妈去医院陪他儿子,不回来做早饭,我们待会儿就在外面吃了,你自己搞定。”
说着拉着陆琛走出了家门,陆琛一脸为难,有些不大愿意带上自己的老娘。
“妈,你确定真的要去?”
“你问这个干什么,我当然要去。”
“妈,你见过谁跑步穿旗袍跟高跟鞋,你就算要去,也得换一身衣服。”
孟冬芝每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这次要出门见谢云锦的那个干妈,所以她一大早就起来打扮了。
现在让她重新回去换衣服,发型就得乱,一想到这里就有点打退堂鼓。
“那我还是不去了,我在家给你们做早饭,不过你们跑完步在之后,把阿锦带回家来吃饭。”
“别忘了!”
陆琛松了一口气,随口应了一声就出门了。
陆琛来到河边,照样先等谢云锦过来,他离的比较近,所以每次总是能先到。
很快谢云锦就来了,见到陆琛打了个招呼,两人开始跑起来,不一会身体就开始发热,然后满头大汗。
两人跑累了,就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这个时候两人累的谁也不说话,任由汗水从皮肤上滑落。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恢复了点力气,陆琛就邀请谢云锦到家吃饭。
谢云锦笑着拒绝:“不了,我还是回家去吃,这一来一回,又要走不少路。”
陆琛偏过头看向谢云锦:“我出来之前我妈给我下了死命令,她说我要是不把你带回去见她,她就不认我这个儿子。”
谢云锦狐疑的看向陆琛,“这么严重。”
“你妈为什么今天非要见我,有事儿?”
陆琛不知道该怎么跟谢云锦说,“你去了就知道了。”
“我妈其实特别喜欢女孩子,所以她每次见到别人家的有闺女就特别喜欢。”
谢云锦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时代有人喜欢闺女不喜欢儿子的,“那就让阿姨再给你生一个妹妹,不就好了。”
“这样就不用羡慕别人了。”
陆琛苦笑一声,把孟冬芝不能再生育的事情说给谢云锦听,“你知道我妈为什么喜欢女孩子吗,因为她小时候特别喜欢洋娃娃,要是她有个女孩,她就能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我小时候我妈还给我穿过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