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算着日期,想着后天就是他们成亲纪念日,也曾回忆以往的美好时光。
但如今到了这个境地,他们能互相说一句纪念日快乐一块吃顿饭就好了,别的她也不奢求。
却原来,他早就准备了。
林万超笑道:“我当然记得,生生世世都记得,丽华,谢谢你愿意嫁给你给我一个家。”
“谢谢你跟我携手,我们一起走过这么多年的风雨,我相信这一次我们一家三口也能平安度过。”
他说着话就把金链子给她带上了,又给塞在衣服里,免得被人看到。
杨丽华感动的红了眼:“我这辈子最有眼光的事,一是读了我最喜欢的农学院,二就是跟你成亲。”
她很幸运,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丈夫尊重她爱护她,看的到她的梦想和辛苦,愿意跟她一同承担,还肩负起家里大部分的重担。
她觉得,此生最幸福的便是有个家,真真实实的家。
林万超给她擦擦眼泪,笑道:“这说明咱俩眼光都好。”
“哈哈。”
杨丽华忍不住笑了笑,接着又想起一件事:“这个项链,总觉得不是这个年代的款式。”
这个时代的人喜欢带项圈璎珞之类的饰物,不会戴这样细小的链子。
林万超说:“我本来也想给你买个项圈璎珞什么的,但那些太大了,没办法藏在衣服里,所以我就买了个实打实的金镯子,回去后自己做的。”
要不是为了把链子做成自己想要的形状,他也不会到了今天才把礼物送上。
杨丽华更感动了,从怀里摸了摸,实际上是从空间里摸出一副手套来。
“我也没别的好东西,就给你织了一副手套,你以后干活带着,也不怕冻着手指头了。”
那些长毛兔子在空间里长的很好,还繁殖了很多,她就薅下来很多毛慢慢的纺线,并织出来一副手套。
这手套也是刚弄好,现在终于能拿出来了。
手套不是纯白色,有些微黄,但是摸着很暖和,也很贴合手。
林万超戴上后很喜欢:“老婆,还是你厉害,跟手套比起来,我那项链也就是能看看,一点也不实用。”
还是手套更实用,他老婆真是聪明。
杨丽华笑道:“这有什么,就是个功夫活。”
林万超看了又看,喜欢的不得了,但他很快就摘下来,抓住杨丽华的手。
“这是第一幅手套,还是给你带,我一个糙老爷们习惯了,你的手可是做科研的手,得保护好。”
他能有这份心,杨丽华已经很感动,赶紧躲开了。
“这是第一幅,做的不好看,你带吧,等我做个更好看的。”
“而且这一双太大了,我带上不合适,我也不喜欢。”
她这些推托之词,让林万超更感慨自己老婆真好。
但这双手套也确实是太大了,杨丽华带上不光干活不方便,也不够保暖。
“好吧,那我就先带着,你把毛给我,我来纺线。”
两人有商有量的走着,正高兴呢,就突然被人推了一下。
杨丽华哐当一声就撞到了路边摊子上。
“走开,别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