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小子早早就金盆洗手,不干海口那一票,咱俩也就留下个商业合作,所以这些年我也没有去打扰你的安稳生活,虽然说咱俩想要的不一样,但一日为兄弟,终身为兄弟!”奥姆庄主豪放地说道。
他曾跟白笙合作的时候,学习过中文,甚至因此在华国待过一段日子,他的中文算不上多么地好,发音不是很准,不过听在白笙耳朵里,却是让他又想起当年在海口当关主的日子来。
“你要找的人已经帮你找着了,这会儿地下室里关着,你跟我来。”奥姆说着,从一旁的桌台上拿了一杯茶递给白笙,随即走在前面带路。
白笙抿了一口茶水,还是他曾经最爱喝的,微微一笑,跟随而至。
路上,奥姆边走边跟他唠嗑,道:“听说你小子现在交了个女友,娱乐圈顶级明星,可以啊你,去年那姑娘的科幻电影我也看过,你眼光不错,没想到这么会挑人,难怪当年在海口一个女人都没有,原来是因为眼光高。”
“奥姆庄主可别取笑我,你若是羡慕我不如也早早找个大嫂成家立业。”白笙摇摇头,调侃道。
“何尝不想呢,奈何啊,兄弟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奥姆过的是刀尖舔血的日子,稍有不慎就会丧命,又有几个姑娘乐意跟着我,这些年图钱的往我身边挤的不是没有,你瞅瞅哪个待得长,不都是想趁着年轻来我身上捞一笔跑路。”奥姆无奈地笑了。
如同当年两人刚结识那会儿,奥姆身边的女人总是换来换去,没有一个待得长久。
他曾说过,这辈子就这么一个人过着,奥姆自认不是个什么好人,手里沾染的鲜血也不少,他说,最好连根都别留,否则他造的孽,得他儿子来还。
歌邪笑了笑,不置可否。
很快,俩人聊着天,叙着旧,来到了地下室里。
跟白笙家的地牢不一样,这里的地下室是个酒窖,白笙知道,酒窖更深处还有个房间,里面放着的都是他的藏品。
奥姆跟别的大佬不太相同,别的大佬不爱抛头露面,生怕被人认出来,他却一生行事张狂,尤其热爱收藏藏品,参加过许多场次的拍卖会,因为财力巨大,很多市面上失传的藏品都在他的手里。
也算得上半个收藏家。
而且不少想要他性命的人都会在拍卖会上蹲点,奥姆曾在拍卖会上遇袭超过三十余次,不过他有自己的保命办法,次次都是有惊无险,只要他没死,想让他死的人便会遭殃倒霉。
地窖的门被打开,里面还守着三两个小弟,见到奥姆都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庄主。”
又对着白笙喊“二哥。”
这里面的都算得上是跟在奥姆身边时间比较长的,自然对白笙比较熟悉。
奥姆点点头,问道:“人呢?”
话音刚落,其中一人便将一个大酒坛子的盖子给打开,然后把里面被浸在酒水里的人给拽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