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柳乍一见那刺青,眼睛顿时瞪圆,脚下就要一个用力将细作踏死,忽见自家小姐抬手冲自己作了个手势。
她恨恨地挪开脚,将那细作交给扑来的众人,遁出身形。
延国,就是此次大举犯边、连屠他们敖国三座城池的凶残恶敌!
敖国百姓,恨不能生啖其肉、生饮其血!
众人扑上去,用拳打、用脚踢、用鞋抽、用牙咬……
水银则趁乱悄悄上前,拔出了地上患痫疾之人嘴里的封堵之物,迅速施了几针,然后将人拖到墙角之处贴躺着。
院判老者没注意到少年郎的举动,他眼见那细作就要自此断了气,忙招呼自己那两名侍卫上前阻拦。
不是他不忍心见其死,而是这样的细作,必须要交由衙门,将里里外外、尤其是同伙审个清楚。
待得这一团乱哄哄安定,被打得奄奄一息的细作,让衙役带走之后,地上的患疾之人业已清醒,恢复如常。
院判老者此时才想起寻那少年儿郎,却已是踪迹全无。
最后只在其下塌的那间房屋内的方桌上,看到两张字迹豪迈、飞扬、洒脱的药方。
老者看着那针对阳痫和阴痫不同的药方,先是眼中不断地绽放神彩,接着便又连连跌足、叹息。
自古敝帚自珍,医术亦是如此。
这年轻后生之前就坦坦荡荡地说了细致的医治之方,那是自己都不曾掌握到的。如今又大大方方地将详尽药方留下,足见其心性胸襟了得。
这才是高人风范、医德上品。
只可惜了,如此上佳的医术,比之自己恐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却竟缘悭一面。
……
没料到院判会给自己下了如此高评价的水银,救治完病患,乘着混乱,在柜台那儿书写完药方,回到房间留下后,就背起简单的包袱,下楼小心地避出了乱哄哄的客栈。
看过的病症,必须留药方,是师父一直以来的教导。
师父说过:敝帚自珍只会让道路越走越窄,八面开花,才能令技艺升华,水银一直深以为然。
走出不多远,便见到已牵着马在等待自己的红柳。
她走上前,问道:
“可有给客栈结清?”
红柳点头。
“我牵马前,有把一锭银两弹进掌柜的袖口里。”
水银夸赞道:“做得很好。现在,再去寻一家客栈吧。”
“小姐,还寻客栈?不怕那院判大人追来吗?”红柳好奇地追问。
水银笑看了她一眼。
“那是院判,又不是无赖,明知我不愿与他攀扯,又岂会紧追不放?大人,是有大人的气度在的,不会做那么自跌身份之事。”
主仆二人边说边向前走。
红柳见四下无人,终于问出了憋在心里的话。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那人……”
说着,伸出左手,拇指和小指指尖对接,中间三指成爪勾样,抓了抓。
水银注意到她的动作,嘴角噙起一抹笑意,轻声地回答。
“你怕是忘了我师父说过有关延国的事情了吧?延国人擅使弯刀,所以不仅虎口有茧,食指和中指的最末节之间,也容易有茧。
另外:他们男子自幼便有单穿耳眼的习俗,且所佩戴的耳坠皆又大又重,耳痕就会十分明显。
虽然之前那人有将泥土之物糊在上面,但是,身上、脸上太干净,唯独耳垂处有块泥,岂不是很奇怪?
最主要的:他不该一见院判大人就想跑,或者说,是想去通风报信?”
红柳顿时恍然大悟,一拍巴掌,压低了声音叫道:
“那奴婢也知道了。本朝男子梳发上梳一半成髻,而延国男子则是全梳成髻,难怪奴婢当时就觉得,他脑袋下半部分的头发有点不太顺眼。”
“对!”
水银笑着冲红柳竖起了根大拇指。
“有进步,出来这几日,你愈发仔细了。”
红柳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抬手抓了抓头皮。
“小姐,明明雷老爷都有教过的,奴婢一时忘了,您还夸奖……”
话说小姐的身边现在只有自己在守护,自己不知道更加谨慎小心,反而还处处忘事,可要怎么好?
正说话间,已是到了另一家客栈的门前。
店小二热情地迎上来,告知尚有上房,俩人便进去了。
这一夜很安稳。
那院判大人果然没有派人来寻,水银的心里也踏实了几分。
世上怪人很多,她之前虽然言之凿凿,但到底还是有些担心那老者会不按常理做事。如今,可算是放心了。
她起身洗漱完毕,见红柳已将店小二送来的早点摆放好,便坐去了桌前。
却又忍不住在想,三城破而被屠,因此太医院才派人急赴边城的吧?
亦是朝中应有之意。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