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鹰从战场离开,飞越两个山头后,缓缓落到一个年轻人肩膀。
“戾!”
年轻人抚摸着苍鹰的翅膀,“做得不错。”
随后,他转身进了一间小屋,对坐在里面休息的人讲道,“走吧,那边求援了。”
“哟,这是肯与我们分润一二了?”
“不分润又能如何,他倒是想独吞,可也得吞的下去啊。不出所料,武盟的掌控权他肯定已经与房良军分过一次了,此时再想到我们,恐怕事情难度有点大啊。”
“管他是大是小,咱们过去看看再说,能办就办,不能办就走人,我们想走谁能留得住?”
“这话说的在理,那就看看去吧。不过,林闻的命还是要保一保,临走前九千岁说的话可千万不能忘掉,不然没我们好果子吃。”
“放心,谁的话我都能忘,九千岁的话与大哥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忘的。”
“走,出发。”
两个人推门离开小屋,一高一矮,一胖一瘦,草帽蓑衣,就好像晨起除荒的老翁。
二人每一步跨出,起码也有数十米的距离,偏偏看上去却极为缓慢,如同正常人散步一般。
苍鹰在前,二人在后,飞速向战场前进。
另一边,李星河吹哨所叫来的人也见了分晓。
来者皆骑高头大马,身披重铠,手持长枪,哪怕是黑夜,也能隐约看出他们皮肤的黝黑,与寻常汉人不同。
“林闻,我大军已至,束手就擒我给你一个痛快。”
李星河喜出望外,兴奋道。
这支骑兵乃是他从贵州土族抽调精锐中的精锐所组成的,每一个都花费了极大的心血。
胯下骑乘的马,是北边草原上最优等的战马,重铠,是他买通边军私购而来,长枪,花费大代价请唐门打造的。
毫不客气的说,这一支五百人的骑兵,就是他赖以横扫四川府,推翻大明自立为王的最大依仗之一。
“就凭这些歪瓜裂枣,你难道是想给我加餐吗?”滕瑞麒心中极为重视,言语上却装作毫不在意,“我告诉你,哪怕再多上十倍,今天你们也是必死。”
李星河嗤笑一声,“我告诉你,地点选在蜀山附近,就是你最大的错误。如果在其他地方,我说不定还真能让你带着人给耗死,但在蜀山,我所有大军均在此,你拿什么和我斗?”
“听我号令,冲锋!”
李星河高高跃起,手指向七派弟子被围攻的方向,命令土族骑兵团向那里冲锋,先行解救一批人出来。
“冲啊!”
五百训练有素的骑兵,连同身下战马一齐嘶吼,一齐冲锋的场面到底有多么壮观,滕瑞麒此时终于认识到了。
无论哪次任务,他都没有见过如此震撼的场景。
马蹄踩在略软的草地上,发出沉闷的回声,五百人的怒吼,在荒野上回荡,久久不息。
此时此刻,滕瑞麒心中只有一个场景可以与之媲美,那就是钱塘江大潮。
前排的骑兵宛如最前端的大潮,在后方的推动下滚滚向前,势不可当。
真正的情况也的确如此,最外围的两千余三流高手的防线根本没能阻挡片刻,直接被撕成了碎片,宛如热刀切黄油。
(我是垃圾,加更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