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着把书拼好, 看完全书再睡。但精力支撑不住,临近早上的时候林诗兰打了个盹。
黑灯瞎火的,她勉勉强强粘好了两页纸, 其余还都是乱的。看这个工作量,还是今天找谭尽帮忙一起弄吧。
林诗兰把书页装进资料袋。有件事, 也挺关键的:看了苏鸽的书, 除去最大的疑问“为什么她能在不同时空之间传递信息”外, 她还有一个重要问题。
——堂叔有没有跟一个带孩子的女人结婚, 后来又离婚?
根据第一个时空苏鸽的描写,林诗兰强烈怀疑, 苏鸽的继父就是她堂叔。
他们镇子小,没记得之前有谁掉井里。而且,她原本的时空, 堂叔坠井的时间和苏鸽书里描述的, 又对应得上。
因此, 林诗兰想着早上, 她妈稍微恢复能交流的状态了, 问问她关于堂叔的事。可惜第二天,她起床, 她妈已经上班去了。
桌上留了给她做的早餐和饭钱。估计她妈是感觉到, 用这种东西做把柄也拿不住她。怕林诗兰真的不吃不喝, 她妈又不想主动说好话, 所以这么做了。
她肯定不会故意跟妈妈怄气, 给吃的她吃, 给钱她也收。
林诗兰满脑子装着平行时空的事, 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饭, 她准备喂一下静静去上学。奇怪的是, 小狗不在窝里。
家就那么大的地方,她找了一圈,没看到小狗,平时它玩的玩具也不见了。
瘸腿的小土狗最喜欢在家睡觉,不太可能自己跑出去。林诗兰细思后,给她妈打了电话。
电话一通,她便听到电话那边的小狗叫。
林诗兰着急,问她把狗带走干嘛。吕晓蓉回得云淡风轻:“我同事想看狗,我带来上班了。”
她听得莫名其妙:“为什么突然要看狗?昨晚刚跟你说的,尊重我。妈,就算你要把静静带走,你也问问我再带。你走多远了?回来吧。别带去上班了。学校人来人往,小狗在那儿多不方便,同事要想看你让她周末……”
电话那边的她妈用“啰嗦”二字,强行打断她。
而后,不由分说地挂了电话。
林诗兰心里放心不下。不过她知道狗在哪儿了,等今天下午放学她可以把狗接回来,顺便也问问她妈那个关于苏鸽的问题。
她看了眼时间,必须得出门了。今天有很多要做的事,跟谭尽商量她获取的新信息,肯定是最重要的。在那之前,她有自己的计划。
林诗兰想先见苏鸽一面,摸清苏鸽现在的状态。
从学校开门起,她就站在门外等了。
苏鸽没等到,先等来一个开朗的大傻瓜。
他骑着自行车出现在学校门口,车把上挂了个塑料袋。
脸上挂着欠扁的笑容,他故意绕到她面前,叮叮叮地按着车铃。
“不是吧。林诗兰,你偷窥我的生活?怎么会知道我又买了早餐?每次都打劫我,我看不是意外,是早有预谋。”
心里的事太多,林诗兰没有和他打闹的心情。
要是让他知道苏鸽那边的事,他还乐得出来吗?她心想:再让他快乐一上午吧,这个傻瓜。
谭尽最近好像吃多,吃胖了,脸有点肉肉的,衬得脸颊的那颗小红痣更加招人眼球。就好像一碗白米粥上面,落了颗可爱的小红豆。
“你过来。”她冲他招手。
乖乖从车上下来,他拎着塑料袋,一脸委屈:“你不等我一起上学,又要抢我馒头。两个馒头你不能都吃了啊,好歹给我剩一点。”
无奈地递出暖呼呼的两个红糖馒头,他见林诗兰也伸出手。
她没拿袋子,手直接上了他的脸。
谭尽“啊——”了一声,眼睛瞪得圆圆,嘴巴张得圆圆。林诗兰食指抵住他的脸,在用力抠他的小痣。
“抠掉,抠掉。”她的手弄得他好痒。
他花容失色,到处乱躲:“为什么抠我的痣?”
“很坏的小痣,抠走!”她恶声恶气地朝他扑来,像一个癫狂的恶魔。
小痣很无辜,尽尽脸痛痛。
谭尽什么都不知道。
谭尽被林诗兰欺负得很可怜。
上课铃响。
林诗兰心不在焉地上完了早读和第一节课。
苏鸽今天没来学校。
她利用早上的时间,又拼完了半页纸。
这么拼,进度太慢了。课间,林诗兰心里急,再也坐不住了。和老师请好假,她背上书包,出了学校。
她打算去书店,再买一本《闪耀的多重宇宙》,看完第四章,去苏鸽家找她。
林诗兰望了眼天空,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
小镇入了夏,太阳的光线洒在街道,四处亮堂堂。
很幸运,她的第一站,不仅买到了书,还找到了苏鸽。
这简直顺利得,让林诗兰都没太准备好……
逃课的苏鸽躲在书店里。
手捧着书,她穿着校服,安静坐在昨天那个角落。
店外有阳光,收银台没人。
林诗兰进到店里,一下子感到阴凉。
苏鸽脚边的黄色书包上,放着把黑伞……她一眼认出了,那是自己的伞。
微胖的少女仰起头。
她的瞳色浅,眼中有种懒洋洋的涣散感,情绪难辨。
“你果然来了。”她说。
林诗兰被冻得一激灵。
像生咽了一块冰,她喉咙干涩,四肢僵硬。
虽然原本就计划要找她,独自和她谈谈,但真的见到她了,林诗兰还是有点怵的。
第一个时空的苏鸽,疑似杀过人。
第二个时空的苏鸽,没做坏事,但心思深沉。
第三个时空的苏鸽,是彻头彻尾的“大恶人”。
现在的苏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