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看到这一幕的骑士们竟都忘了呼喝,就连仍和马王对峙的达日嘎赤都不由得揪紧了心。
这实在是很惊险的一幕,所有人都看到了霍埃兰勒的孤军作战,他不配坐骑也不带工具,从没有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徒手猎马!他怎么追得上!他怎么骑得稳?
但霍埃兰勒用事实证明,不论是工具还是坐骑,都只会是他的累赘——跗骨梦魇,从来无需外物的辅助。
黑马在黑暗的草原上四处翻腾,就像是一团裹挟在烈风中的玄色火焰,它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暴虐,恨不能把背上的骑手甩到脚下踩踏,而高明的猎手竟然如了它的意,随着它的翻腾滚下马背,眼看着马匹即将踩断他的脊椎,这猎手竟然融入了阴影之中,叫黑马踩了空!
确实,霍埃兰勒本来就没有必要一直骑在马上,他的速度与马匹相当,他的天恩与阴影依傍,他轻快而紧密地游弋在黑马身边,夜色与阴影成为了他的承载者,辅助着他以自身去做这烈火狂风的笼头。
与达日嘎赤强硬的征服不同,霍埃兰勒的俘虏是温和而不容拒绝的。
只见这猎手又从黑影中跃出,再一次翻上了马背,他的动作轻盈而刚劲,却绝不容马匹将他甩脱,他就像是逐渐收拢的套索,一点点压制着黑马的反抗,无需缰绳,就足以将它限定在这片区域内。
此时此刻,远道而来的野马群已经被挈绿连彻底分割征服,只剩下最桀骜不驯的两匹神马,它们仍然在挣扎,尝试着去留住自由的最后一丝微光。
可这世上,是没有什么东西能留住黄昏的。
夕阳已经彻底落入地平线,暮色四合,黑夜裹挟而来,天地苍茫间,竟只剩下人类高举的火炬,以微薄的光晕照亮辽阔的土地。
夜幕降临,无数火把把挈绿连的营地照得亮如白昼,人们驱赶分类着刚猎得的野马,遇到野马群且收获不菲被认为是长生天的眷顾,在冬季即将到来之际,与土剌旧账未清之前,这实在是一个大好的兆头。
在挈绿连的大部队暂时安顿下来,在骑士们收走了战利品与同胞的尸骸后,这艰难的拉锯才终于到了尾声,两匹宝马接连力竭,它们都败给了最好的猎手,而作为失败的代价,它们从此将彻底丧失自由。
在今晚的后半夜,乌云雅达无疑是最忙碌的,信奉长生天的祭司们本就身兼多职,乌云雅达更是因为天恩的缘故,成了挈绿连部里最好的医生兼兽医,她得抓紧时间治疗伤员,再一一检查马匹的状况。
前者并不难以处理,除了两个不幸死去的人之外,其余的骑士们至多只是受到了轻伤;而后者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乌云雅达带着她的几位助手,依次检查起被俘获的马匹,为它们登记性别、齿龄和用途,方便事后的论功行赏,随后他们又仔细检查野马的伤势,那些被判定能够恢复的马匹将得到牧民照顾,而伤势过重的马匹将在接下来的几日内被宰杀,作为部族的粮食来储备。
“这孩子五岁了,是正值壮年的小伙子呢,它确实是得到长生天恩赐的马匹,它的力量应当与风有关,这会让它的速度变得很快很快。”
乌云雅达温柔地抚摸着黑马的侧颈,转头对缪宣道:“它这样的野性难驯,你竟然能制服它,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事情……瞧瞧它的额心,它可真漂亮啊。”
这实在是一匹美丽的公马,它的身躯线条全部由流畅的线条构成,令人联想到涌动的波浪,它漆黑的鬃毛也在火光下闪闪发亮,它浑身上下都是纯粹的黑色,只在额心有一枚白色的菱形图案,仿佛一枚小星镶嵌在夜空里。
小系统发出了惊艳的呼声,缪宣也在心中低声赞叹,这高大的黑马若有所觉,十分暴躁地打了个响鼻,于是缪宣伸手揽住它的大脑袋,也压制住了它跃跃欲试的蹶子。
他转过头:“乌云雅达,请小心些,我还没有完全驯服它。”
乌云雅达忍不住摇头失笑:“哎,我还从来没见过和霍埃兰勒一样的驯马方法,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让马匹驯服,这实在是太冒险了!”
话虽如此,但乌云雅达是很钦佩这样的行为的,只身追逐野马,实在是充满了勇气和力量,不愧是黄金家族的血脉。
缪宣此次确实是依仗了他强大的力量,他的能力非常适合追踪,而且属于黑夜的天恩还会在夜晚得到微弱增幅,只是对上几匹野马而已,他自认胜利的把握很大。
但不论怎么说,老师的嘱咐他也算是完成了三分之一……“驯服一匹骄傲的马”。
在检查完黑马后,乌云雅达匆匆离开,缪宣打算今夜就和这匹马一起睡了,黑马大概也能猜到它接下来的待遇,相当不耐烦地朝缪宣喷气,要不是力竭被缚,它大约想要再打一架。
这野马棕黑的眼眸像是能通人性,缪宣失笑,忍不住摸了摸马匹的鬃毛,又换来了它一个不服气的眼神。
拥有天恩的马匹必然是草原宝马,此次挈绿连共猎到了两匹宝马,这绝对是巨大的收获,连大部族都要羡慕。
在集体狩猎后的分配猎物环节,挈绿连一向公平公正,小队配合就按照功劳来分享战利品,单枪匹马自然独占所有收获,这两匹宝马都是个人驯服的,因此大黑马必将归属于霍埃兰勒。
朝洛门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接着学生和子侄的便利,霸占了这个近距离观马的大好机会,他举着火把,不住地围着黑马打转,像是看到了什么难得的宝贝,活似半大少年偷开长辈豪车。
“竟然一点都不怕火!这匹马真是太美丽了,而且年龄正好,几年后就是能作种的宝马了吧?要早些为它打马掌,用最合适的铁……对待这样的宝马,可不能随便照顾啊。”
朝洛门喃喃自语,随即又爱惜地抚摸起黑马,和往日来故作老成的模样不同,此时的他可算是露出了些少年人的兴奋。
缪宣仍旧揽着马头,任由大侄儿全方位欣赏,朝洛门说得没错,喂养马匹的讲究很多,缪宣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人,他开始思考去请教谁比较合适……
还是去找乌云雅达吧。
朝洛门终于看够了,他停下脚步,期待地问道:“小叔叔,你打算给它起什么名字?需要我帮你取吗?”
宝马总该是有个名字的,就连那匹巴日送的小马驹都有名字——林姨可喜欢它了,整日里赞扬“你比云朵还要洁白”(熟悉的夸夸模式),听得多了,缪宣索性就管它叫白云。
如今多了一匹马,当然又要多一个名字,缪宣回忆起这匹马在夜色中的身影,便下意识道:“不如就‘幽影’吧。”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但朝洛门却突然停止了抚摸马匹的动作,他转头望着缪宣,有些奇怪地问道:“小叔叔,你怎么给它取了个南人的名字?”
缪宣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他还没切语言,便立即解释道:“我想到了南人的诗词,就给它这么取名了。”
朝洛门:“……”
缪宣见朝洛门沉默,心道这里面不会有什么文化冲突吧,便追问道:“怎么了,朝洛门,这个名字不合适吗?”
“不,没什么,我看叔叔这么喜欢这个记号,还以为……”朝洛门指着黑马额头的白色标记,“你会给它取一个寓意着星星的名字呢。”
原来如此。
缪宣释然,玩笑道:“我们已经有一个‘黎明星’,这就不好再取星星了。”
“可以啊。”
却不想朝洛门直接赞成了,他笑起来,朝缪宣眨眨眼:“既然是小叔叔的坐骑,就算也取名为‘黎明星’,那也没什么不好的。”缪宣眨眨眼:“既然是小叔叔的坐骑,就算也取名为‘黎明星’,那也没什么不好的。”缪宣眨眨眼:“既然是小叔叔的坐骑,就算也取名为‘黎明星’,那也没什么不好的。”缪宣眨眨眼:“既然是小叔叔的坐骑,就算也取名为‘黎明星’,那也没什么不好的。”缪宣眨眨眼:“既然是小叔叔的坐骑,就算也取名为‘黎明星’,那也没什么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