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暖和陆寒年回了村长家,外面的天色更暗了,山里天黑得快,现在又是冬天,虽然太阳高照,但四点多一点就落山了,温度也骤然下降,穿着棉袄都冻人。
幸好山里人家都生火,江小暖一进屋就抱了个手炉,乡下叫火囱,铜制的小桶,有个把手,还有戳了不少小孔的盖子,烧火时撮一些燃着的火炭放进火囱里,再添些木炭,铺一些草木灰,再盖上盖子,就能烤半天。
山里人家过冬这种火囱是少不了的,尤其是老太太,出去晒太阳时,手里必提着一只火囱,放在脚底下,或者手提着,沐浴在阳光下,别提有多享受了。
“真舒服啊!”
江小暖烘了阵儿,身上总算暖和了,感觉跟活过来似的,之前在外面真的要冻死了,山里和海城的温度,至少相差五六度,她穿的是羊绒大衣,好看是好看,但真不保暖,幸好只在这待一晚上,明天就回城了。
“喝口热茶暖暖。”
村长媳妇泡了杯热茶,热情地递给她,就顺势挨着江小暖坐了下来,她可有一肚子话想问呢。
几个儿媳妇在准备晚饭,她们其实也想坐下来听八卦,不过婆婆大人发了话,她们不敢偷懒,只得一边干活一边竖起耳朵偷听。
“谢谢婶子。”
江小暖捧着热茶,手心暖暖的,再闻着茶香,身上更暖和了,她朝旁边一脸八卦的村长媳妇瞄了眼,心里暗自好笑,也不吭声,等着村长媳妇主动问。
她肯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小暖,你婆婆她是哪里人?”村长媳妇终于问了。
此时陆寒年和村长他们在另一边坐着聊天,男女界限分明,互不干扰。
江小暖神情变得悲伤,又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婆婆叫顾清雅,是海城人,以前是千金小姐,又漂亮又知书达礼,就是以前成分有些不太好,可如果不是这原因,陆志国他也娶不上我婆婆了。”
村长媳妇连连点头,赞同道:“可不就是,你公公……陆志国他家祖上八代都是泥腿子,他曾爷爷还要过饭呢!”
虽然现在这个时候成分令人望而生畏,但其实很多百姓心里还是有杆秤的,而且他们嘴上虽鄙夷资本家和地主,心里却也是羡慕并且向往的。
谁不想过好日子呢?
随便找一个老百姓问,穷人的清贫生活,和资本家的富裕生活,让他们二选一,肯定多数人会选后者。
没有人天生就想过苦日子的,之所以受苦挨饿,只是迫不得已。
所以,村长媳妇也一样,而且她也算村里难得有点见识的妇人,年轻时在海城做过活,见识过那些大小姐的风采,真觉得陆志国配不上那些大小姐。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她都瞧不上陆家那讨饭佬人家,大小姐就算落魄了,那也是比山鸡强的凤凰,嫁给陆志国这种讨饭佬也是陆志国高攀了,他居然还不珍惜,还伙同万金桂害死人家大小姐,真是禽兽不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