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跟着描画上面的字,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现在多少能挣点,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这鞋可是家里老人仔仔细细做的,用的都是好布料,能穿很久……”金小树给那些干苦力的人介绍手上的鞋子。
在码头上做活很辛苦,那些偶尔来打零工的也就罢了,常年在这边干活的,多是家里没地的男人,这人大多没有老婆孩子。
既如此,自然也就没人给他们做鞋,他们平日里穿的鞋子,都是买的。
金小树拿来的鞋子确实不错,很快就售卖一空。
“小树!”金小叶喊了一声。
“姐!”金小树摇船过去,“姐你们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布料,小树你帮我搬个货。”
“好。”金小树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
金小树昨晚上没睡好,今天有点没精神,不过他到底是年轻小伙子,这几个月跟着金小叶干活吃得又很好,搬起布料来比金小叶和王姐快多了。
金小叶已经有经验了,很快买好布料往回走,又让金小树帮她把布料搬到王姐家。
金小树动作僵住。
昨天方锦娘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之后,他心里就七上八下的,今天早上都不敢去给方锦娘送东西,怕方锦娘不要。
他甚至都不想赚钱了,觉得不管干什么都没劲,特别想去看看方锦娘。
现在他去王姐那边的话,一定会见着方锦娘的吧?
金小树想来想去,还是打算去见见。
反正方锦娘不喜欢他,他破罐子破摔了!
船停在王姐家附近之后,金小树就开始帮着搬布料。
王姐抱了一匹布跟在金小树身后,到她家的时候,忍不住道:“小树,你力气真大。”金小树这会儿,扛了四匹布还健步如飞。
“嗯。”金小树粗粗地应了一声。
方锦娘知道金小叶有个弟弟,听到王姐的话,又看到个人影,就抬头看向对方,朝着对方笑了笑。
金小树只觉得一阵酥麻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方锦娘朝他笑了,还笑得那么好看!
昨天还不理他,今天怎么就又朝他笑了?
因为他一次扛了四匹布?
金小树觉得整个人有点飘,他快步来到船上,试图一次扛六匹布。
扛是能扛动的,但他的手抓不住六匹布,金小树只能扛四匹,但他搬货的速度特别快,简直要跑起来。
等等,稳重点,不能跑!
金小树帮着把布放在王姐家,就见方锦娘又朝着他笑了笑。
方锦娘眼睛不好看不清人,就总被人说没礼貌……她走在大街上不会朝着来往的每个人笑,但平日在王姐家做活,有人来了都会笑一笑,算作打招呼。
金小树激动不已,搬完布料看到王姐家门口有些柴火没劈,他还顺手拿起斧子,帮忙劈柴。
他虽然年纪小,但这几个月又高了一些,还壮了一些,在庙前村,他个子算高的了,力气也不小!
他已经是个男人了!
金小叶看到金小树劈柴没拦着,王姐的两个儿子都还小,又长在城里不习惯干活,以前王姐家的柴都是王姐劈的。
王姐很少干重活,劈柴对她来说很辛苦。
以前金小叶带了东西来县城卖给她
的时候,就会顺手帮她劈个柴,最近她也会劈,现在让金小树去干,省了她的事儿。
王姐见状有点不好意思,对金小叶道:“哎,小树怎么还劈起柴火来了?这多不好意思……”
“没事,”金小叶笑笑,又对金小树道,“小树,等下你拿着桶,去巷尾拎几桶水来!”崇城县到处是河,王姐家的房子就挨着河。
平日里大家会在河边洗衣服洗菜,但吃水的话,还是吃的井水。
不过不是家家户户都有井的,大家一般是去城里公共的井里拎水喝。
“嗯!”金小树应了一声,拿着桶拎水去了。
“小叶,你弟弟真勤快!”王姐越看金小树越喜欢。
她之前觉得金小树是个乡下人,自己女儿若是嫁给金小树会吃苦,但现在看看……
金小树多勤快啊,要是她女儿嫁给了金小树,家里的很多活儿就有人帮着干了。
而且金家多少是有点地的,金小树还会撑船会卖货……算了,都还小呢,再等等看吧。
“他打小就勤快。”金小叶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