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应渠虽然是在农家长大的孩子,但从小就被谭大娘当眼珠子护着,没有做半点农活,这次柳应渠下山感到气喘吁吁,他擦了擦额角的汗水。
照现在的身体素质,他感觉他活得不长,以前虽然是不爱动,但跟着团队的其他人也要动动,现在到古代来没有经常走动,身子骨也弱。
柳应渠看过史书,知道不少书生的身体素质不行,很早就去了,他还不想那么早就去了。
“你这个书生来干什么的?”
“老丈,我是来写点书信,赚点体己。”柳应渠不疾不徐拱手道,面如冠玉,落落大方。
钱老汉一见柳应渠这风度,语气放缓了些:“那你该去里正家里。”
柳应渠到了里正家里,就有一些人陆陆续续的来了,找柳应渠写信,柳应渠很耐心的听。
末了还有妇人笑着问他:“小书生,你可曾有婚娶?”
“没有。”柳应渠摇摇头。
“那有没有喜欢的人?”妇人生起了几分兴趣,她有一张圆圆的脸,看上去很慈祥。
柳应渠两辈子还没喜欢过人,他一直习惯了一个人生活,要说有没有喜欢的人,当然是没有,但是柳应渠想到前几天在他面前的沈清梧,沈清梧在他面前红了脸,雪肤花貌,艳美绝俗。
他轻咳一声,掩饰性的低下了头。
妇人也就懂了心中遗憾,本还想把自己家的哥儿介绍给他,现在看来是心有所属了。
“有喜欢的人?那有没有提亲?”妇人问道。
后面的村民笑着说道:“你这让脸皮薄的书生怎么回答你,当然是要功成名就之后才把人娶回来,看他身上的青衫就知道家里没个人。”
柳应渠有些撑不住了。
心里也疑惑,他问了出来:“怎么从我的衣裳看出来的,我还未成亲?”
“你的袖口有些破,要是家里有个人,袖口就会被缝得密密麻麻的,哪还用穿这破袖子。”
“我家婆娘最喜欢缝补衣服,我挑水摔了一跤,把袖子蹭破了,可把我婆娘心疼坏了,把衣服重新补了补。”
柳应渠:“……”柳应渠耳垂有些红,他实在应付不来这些玩笑话,只能低着头写字,心里却浮动起来。
莫名其妙的想,沈清梧才不会给他缝衣服,他大概会换一件新衣服,而且沈清梧的女红不好,也从未给其他人缝过衣服。
在原著中沈清梧和原主成亲后,沈清梧倒是半点没收敛自己的性子,把原主的桃花掐灭了,自己有了家后,成了家中的一霸,让原主这样大男主主义的人心里极为不痛快。
沈清梧哪有半点哥儿的样子,不曾软香入怀,还给摆脸色,乖巧温顺更是不曾。
府上就没一个好看的姑娘和哥儿,全都是五大三粗的男子和一些倒进胃口的哥儿,就是一个妒夫。还给原主设置门禁,那么大一个人,以后还要做官,被他管得跟孙子一样,让原主心中愤愤不平,心生怨怼。
但原主这样的人,就算沈清梧对他软香入怀了,他也不满足,他野心勃勃,沈清并不能满足。
柳应渠又替村民写了不少信件,中午休息时间快到了,他就连忙往山上赶,幸好还来得及没有超过时间。
“孙少爷人还没有回来,这是捅了马蜂窝了。”
柳应渠没理会这些八卦,他把上课的内容看了一遍,眉眼淡淡的,周身气质清冷如松柏,带着遗世独立的落欢,五官完美毫无瑕疵。
有的人这才恍惚想起来,这柳应渠能得到哥儿的欢心也不是没有本事的,这样子看得他们心里就有几分酸意。
一个穷小子没事长那么好看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