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任垠予见过面后,又过了几天,沈槐才想起来恐怕得进行第二次约会了。说来也奇怪,任垠予英俊且性格柔软,沈槐见到他的时候也会有兴致勃勃的感觉,但只要不见面,就不会心有牵挂,说到底,还是因为任垠予这款实在是跟他以往的审美有差距。
不过在没有准备换口味的时候换口味,也是在期待有惊喜。
沈槐悠哉想着,掏出手机给任垠予打电话,结果接电话的是任垠予的助理。
“予哥在工作,你有什么事吗?”
“哦,在工作?什么工作?”
大约是沈槐语气不紧不慢,对方意识到不是该随便应付的,问道:“不好意思,请问您是?”
沈槐突然有个念头,有点儿好奇地问:“他没给我备注?”
“备注了。”
“那还不知道我是谁?”
“呃……”年轻人迟疑了一下,“就备注了个桃心。”
沈槐愣了愣,笑起来:“告诉我地址吧,我去看看他。”
助理好像在此刻也终于反应过来沈槐身份暧昧,有点儿气息不稳地报了地址,沈槐这次叫了待命的司机,往目的地去。
目的地并不陌生,是国内著名时尚杂志《愚人》的总部,司机到大楼前停下后,沈槐直接往里走,大堂后面是门禁,他往常都是直接往贵宾通道去,第一次走大堂也没多想,就被保安拦住了,问他要访客牌。
以前来这里都是为了公事,有程佩给他安排,今天突然兴起,当然没有人接待,沈槐只好打电话叫任垠予的助理下来接他。
结果五分钟后,下楼来的是任垠予。
他还穿着拍封面的衣服,一身落魄绅士样的西服,衣领敞开,袖子卷髙,头发做了造型,抓成凌乱模样,妆也比较重,皮靴在光洁的地板上笃笃叩着走过来的时候,哪怕是在大家都穿得逼格满满的时尚杂志公司,也仍旧抢眼得很。
“我还有大概一个小时。”任垠予脸上有些不着痕迹的焦急,“不然我结束后去找你?”
“不用啊,我上去等你。”沈槐自然得很。
任垠予抿了抿嘴,露出一丝窃喜,沈槐笑盈盈地看着他,没想到任垠予这么大一只,却会让人觉得有些可爱。
***
任垠予今天要给杂志拍的系列硬照主题是“暗巷”,《暗巷》也是他即将上映的同名电影,任垠予饰演的主人公是战败国家的军官之子,因为迫于战败国的政治压迫,而偷渡到了邻国,在暗巷中混迹于灰色人群中,并成为当地割据一方的□□分子。
从充满军国主义教育的家庭中出生的贵公子,到为了生存与三教九流同流合污,最后在异国他乡建立自己的帝国,任垠予出演的这个角色,高度浓缩了时局与个人的冲突,矛盾点密集,据说当初导演选角用了三年,任垠予来来回回试镜了十六次,才敲定。
这部电影的制作权不在沈槐手上,被一个三年前才成立的新公司拿走了。本来沈槐的公司是有兴趣的,但商谈的时候沈槐派了二把手去见导演,自己贪新鲜,陪当时的大学生女友去参加什么劳什子宠物领养活动去了,对方公司却是创始人亲自去谈的,结果沈槐被猫猫狗狗挠了一手红印子回来,人导演嫌他们不够诚意,商谈也黄了。不过沈槐并不觉得多可惜,他财大气粗资源在手,错过一个好片总有下一个。而且男一号是自己公司的,也很不错了。
那是当时的念头。
任垠予拍完硬照,还有个二十几分钟的访谈,八卦之类的问题他都几个字带过,聊到电影《暗巷》时才话多起来。
“网上说我前后试镜了16次,也不尽然吧。其实从第一次试镜,柳新赴导演就觉得我有戏,但那个时候年轻,对人物认知还很浅薄,我又长这样,用柳新赴导演的话来说,就是轮廓不够硬朗,太好看了,这个好看一定是贬义词,因为片中的武望虽是贵公子,但毕竟还是军官家庭出来的,他英俊但也很孔武,我的形象不匹配,导演就很犹豫,又恰逢一些事情,这个电影项目就一直处在搁置的阶段,这三年里我也就照常拍戏,后来柳新赴导演看了我一些戏,有兴趣了,就叫我过去,跟他聊武望这个人物,确实去了十数次,也不是正式的试镜,最后电影批下来了,我也磨练了三年,对人物也熟了,就出演了这部戏,虽说过程比较曲折,但也没有网上说的那么夸张,机缘也有功劳吧。”
任垠予此时已经卸了浓妆,坐在一张简简单单的白色折凳上,很谦逊,两手松松交握在身前,说话的时候认真看着对面的记者。
“可是有报道说,你为了了解角色,曾经亲自去地下赌庄混了一段时间,还熟了一大笔钱。”
“哦,那件事啊。”任垠予笑笑,“我三年前没有现在曝光率髙,不容易被认出来。而且我对□□的认识不是《教父》就是《古惑仔》,太嫩了,就想去看看真正的地痞们的生活状态和工作状态。赌场算是安全系数稍高一点儿的地方,普通人打听打听,也能进得去的,我只要不赖账,觉得输不起了就走,也并不会太危险,虽然做好了这种准备,但进去以后,确实会被里面的人蛊惑,他们出老千,主动借贷给你,刚开始利息还过得去,但之后就越来越离谱了,除了我,进赌场的人哪个不是想回本或者急需钱的呢?所以他们放贷几乎是件百发百中的事情,我确实输了些钱,但也还好,毕竟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对《暗巷》这部电影有帮助,对自己也有帮助,有句话不是说,人的痛苦都是来自贪婪吗?克制欲望很重要。”
沈槐坐在一旁,翘着腿专心看着任垠予,任垠予在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看了他一眼。
沈槐没在意,还冲他回以一笑。
任垠予心里一动,嘴角弯了弯,沈槐见他笑了,心情也不错,耐耐心心地等到结束。
任垠予收工后,换了身清爽的T恤牛仔裤,朝沈槐快步走过来。
“抱歉,让沈总久等了。”
“不会。”沈槐手插在裤兜里,笑得温柔又风流,“我是在后悔三年前没拿下《暗巷》,要不然那时候就认识你了。”
任垠予又露出那种低头抿嘴的小表情,怪了,这神态无论如何都该是娘的,但任垠予这样一个高高帅帅的人,做起来却只让人觉得心动。
沈槐算是个乐于发现他人优点的人,像白檀那样长袖善舞,特长是哄人开心的人精,他会觉得小聪明也可爱。而任垠予这种第一次见面就直接了当,看着甚至有几分单纯的高大青年,沈槐也觉出反差萌来了。
连他的爱岗敬业,在向来把做生意当玩儿的沈槐眼里,也变得有魅力。
沈槐看着对面的任垠予,笑意逐达眼底,他本就生得一双桃花眼,有情时候的眼角最是生猛,任垠予正要迈步走过来,抬眼看到他的笑,脚步就顿住了。
就是那个笑容。任垠予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好像被猫爪子追逐的逗猫棒那样,胡乱弹跳,收都收不住,路走不动了,目光也收不回来,面对频繁闪烁的闪光灯他都意气自若,对着沈槐一个不经意的笑却眼睛发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