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南麓山,雪后一地惨白,林木萧萧,安静的只能听见如同呓语的风声,一簇簇的雪团摇晃着从松枝上坠落,再无声地融于地面温热的血河中,一层层,凝作胭脂色的冰晶。
容缨丢掉手里通红的石头,缓缓地眨眼,他沉重地呵出一口白气,将死死捏住自己衣角的手指一根根掰开。少年苍白的肤色像雪,墨色的长发散乱,仰面朝天,睁着一双黯淡无光的桃花眼,像个了无生气的偶人。雪片飘至少年眼球上,被余温化作水泽,沿着死不瞑目的眼角滑落,泪水一般。不远处,尚有十余具尸体散落在各处,死状凄惨,但不论男女,个个姿容秀美,一身的月牙白,衣上流云翻卷,领口衣袖上嵌着美玉珍珠,华贵异常。
他们是“仙人”,出自极东齐云仙府,过南麓山,往灵州去,可惜如今路遇邪魔,全军覆没,唯余他一个凡人仆从,遇袭后假死昏迷,逃过一劫。
容缨一边想着往后他要对今日之事如何解释,一边抓着少年的脚将他拖到角落,少年衣饰上的玉片发出细碎的声响,像是江南的雨粒落在屋檐,叮叮咚咚,煞是好听。这让容缨想起他上一世留在南方的小庭院和檐下水缸里游动的红鱼,他死以后无人换水喂食,那条鱼大概很快就烂进泥堆里了吧。可惜这里没有鱼,也没有雨,只有铺天盖地的大雪,和脚边刚被他杀死的少年。
华贵的衣袍被拖拽着往后挪动,露出雪地上一道由血浸染的深红沟壑。容缨寻了一棵老树,以断剑为器,在地上刨了个三尺见方的坑,把少年丢进去,坑小了点,露出半截腿,容缨拿断剑比了比,发现剑已经有了不少缺口,再经不起他去卸别人半条腿,好在人身体还是软的,遂纡尊降贵,入坑帮少年调整了个靠在墙角抱着双腿蜷缩的自闭姿势,满满当当塞了进去。
嗯,刚好,便宜你了。
容缨拍拍手上的泥,心情就很平静,甚至还有点解脱。
齐云仙府的三公子,今年该是十一岁,还是十二?罢了,他记不清了,反正长大也是个作恶多端的祸害,今天不下手整死他,以后遭罪的是自己,他总归是要死的。
一边把土堆上去,容缨想着今后往何处去。这一年他才十五,刚经历了天衡州屠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被齐云仙府的仙官们打了个半死,如今他又杀了个人,身体差不多到了极限。不想死的话就得找个地方窝着,不过如今南麓山大雪封山,原路返回不可能,只能往前走,往前去……是灵州啊。
灵州好啊,天下修士向往之地,在最灵秀的地界,有着最厉害的门派、浩如烟海的典籍……还有最高华无暇的美人。
“你天资绝佳,可入道途。”有人站在高处看他,垂目似一尊神像,阳光落在对方浅淡的白发上,洇出温柔晕光,如同春日将消未消的薄雪。
容缨恍惚一瞬,他看见前世的自己因这一句话,一头栽进那条名为“道”的深渊,此后名扬天下,鲜花着锦有过,浑身杀孽,千刀万剐也有过。心头忽然绞痛,前世钉死他的长剑仿佛跨越时空再度穿透了他的胸腔,容缨喉间腥甜,猛地咳出一口血。自回忆中清醒,他嗅着空气中浅淡的血腥气,呆愣了半晌,忽然恶狠狠的想到:“修道?哈,修个屁的道,老子迟早有一天把你们全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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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蹊穿了。
但穿的有点不是时候。
他人在坑里,脚很麻,头很疼,眼前万花筒一样晕晕转转,快要蹲不住了,但是他一动也不敢动。
不过任谁眼前一黑再一亮,发现自己不仅换了个壳子,还从窗明几净办公室挪到荒山野岭杀人现场后,都是不太敢动的。尤其他面前还站了个正一捧一捧往他身上埋土的少年,且根据原身脑袋里残存的记忆,就是这位仁兄拿着块石头一下一下把原主脑袋当核桃给敲死了。
“天要亡我啊。”成蹊绝望的想,“怎么就真穿书了呢?”
三天前,朋友笑眯眯的告诉他有本小说里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角色,人物经历很“有趣”,让他有时间去观摩一下。出于好奇他上网冲浪翻了翻,结果发现自己是个重生文里五章内暴毙的死炮灰,不管上一世还是这一世,炮灰都走的很不安详。成蹊看后无比心梗,遂在暴打缺德好友后弃文。
当时朋友还一边哈哈大笑一边调侃他:“多少把文看完呀,万一你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