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啦知道啦……嘶,这个东西挠不开!这个从哪里吃?直接舔可以吗?”
唉。
薛谨放弃了数清自己的找零,及时制止了沈凌舔包装袋的举动,帮她把袋子拆开了。
“哇!”沈凌浅葱色的大眼睛永远闪着什么小星星似的,“阿谨真厉害!”
【哇!】曾经有个小女孩站在那儿用同样惊叹的表情说,【大人真厉害!】
薛谨一愣,眨眨眼。
然后他注意到沈凌一边迫不及待把冰棍含在嘴里,一边甩甩手,把之前被包装袋上的水珠弄得又冰又湿的手指往他袖子上乱揩一通。
薛谨:……
嗯,是错觉呢。
这姑娘并不会用崇拜的眼神看人,而是理所当然表扬人伺候自己伺候得好的那种得意啊。
“我是她的丈夫,不是她的仆人”——看来这种意识教育也要尽早提上日程了。
——薛先生如是想,再次抓住了沈凌在他袖子上瞎揩的手手,从手提的华润0果购物袋里掏出纸巾来帮人一根根指头把残留水珠擦干净了,还微微用力搓了搓她的手。
薛·很自然在行使仆人义务·谨:“之前被冰棍冰到了?现在还冷吗?”
沈凌含着冰棍,突然皱了皱鼻子,模糊不清地说了几个字。
你别突然抓我爪子,阿谨,你一抓我爪子我就耳朵痒,讨厌死了。
薛谨没听懂:“什么?”
沈凌再次皱皱鼻子,同时“唰”地从薛谨手中抽出了她的手,将其直接塞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里。
她还“嗒嗒嗒”往后退了好几步,对准薛谨又皱皱鼻子。
薛谨:……
好的,这嫌弃的动作让嫌弃的意思显而易见。
索性和沈凌本就不是什么有感情基础的夫妻,也不存在“眼神一暗,心里一痛”的情况,最多就是作为仆人被用完就丢有点糟心(?)——薛谨扶扶眼镜,便打算仔细向沈凌解释“夫妻之间牵手是件正常无害的事,而除了牵手以外更过分的肢体接触你也要逐渐适应”,突然一顿。
他想起来了。
沈凌是不是……之前从某个大型卖|淫团伙逃出来,才会流浪到这个城市的?
那么,会对与异性的肢体接触感到本能的排斥,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薛谨本身并不怎么在意女孩的贞洁,相反他很佩服沈凌在之前的情况下依旧勇于抗争,跑出来流浪后仍保持着乐观积极的状态——但如今,他第一次鲜明地意识到一件事。
过去的经历,可能会导致沈凌对任何形式的异性接触产生抵触情绪。
也许还会有点应激反应。
那么,自己就不能用普通的夫妻相处之道来和沈凌“循序渐进”培养感情……
薛先生眼前一黑,突然预见了自己未来两年以上的正常婚姻生活——此处特指性生活——将是一片愁云惨淡。
普通的妻子……温婉而成熟……过着普通的婚姻生活……为什么他看着沈凌在雨里蹦蹦跳跳的时候完全没意识到这些隐患,而是失智地把人拉去领证了?
慈爱果然能唤起人类本能照顾幼崽的冲动?
“阿谨?阿谨?阿谨阿谨——你发什么呆?这个超好吃!但它一直在淌水……你想想办法好不好?”
沈凌可完全不知道薛谨已经某种意义上预见了未来两年的生活,也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怀疑他自己是个男妈妈。
她舔了两三口冰棍后有点冰牙,但看到上面不停化开的糖水又很不舍得,便张着嘴巴“哈哈”呼了几口气,同时把冰棍焦急地举到薛谨面前,指望他想想办法制止美味的流失。
薛谨木然地看了她一眼,从华润O果购物袋里掏出了一只干净的小纸杯,将其放在冰棍下面,盛到了淌下来的糖水。
沈凌看看他万能而神奇的华润O果购物袋,又看看一滴没浪费的冰棍,赞叹道:“哇塞!”
她“哈哈”着吐着舌头缓过一点温度,又开开心心地重新舔冰棍,金色的卷毛一翘一翘的:“唔唔唔呜呜!”
这次薛谨听懂了,她是在口齿不清地表达“阿谨最好啦”。
……算了,他原本娶妻也不是为了这档子事,更没有繁衍后代的必要需求……不能做就不能做吧,这姑娘从各种意义上而言都适合被当作儿童好好照顾。
这位从各种意义上而言都比较佛系的普通人斟酌片刻,自觉“普通人守则”里的婚姻生活应该把妻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便做下了决定。
“阿谨,我吃完啦!这个真好吃!”
“好的,沈小姐,记得把吃完的木棍扔到垃圾桶。”
薛谨发出一个较之前长度更大的叹气,意思意思哀悼了一下注定一辈子处男的自己——毕竟如无意外婚姻是要维持一辈子的,不是吗——便伸手揉了揉了沈凌的卷毛。
这姑娘的发质就和她的皮肤一样又滑又嫩,所以薛谨本打算揉一下就放开的手停留得久了一点。
“吃完了吗?沈小姐,接下来我们去建材市场吧,你有什么想采购的家具吗?”
被揉脑袋倒是挺舒服,比起抖耳朵的冲动,沈凌更想“咕噜咕噜”往他掌心里蹭脸。
但这个形态不可以往阿谨掌心里蹭脸她还是知道的,于是沈凌为了忍耐用力咬了咬被自己舔干净的冰棍——不,如今是小木棍了。
薛谨:“沈小姐,请不要咬木棍,这不雅观。”
沈凌皱皱鼻子,把木棍的末端咬折了。
她之前突兀抽出手时的动作就是皱鼻子,薛谨仔细观察了一下,判断这是沈凌感到烦躁不耐的表现,便直接伸出手,打算把她嘴里的木棍扯出来。
不想要和异性进行肢体接触惯着没问题,乱咬不能吃的东西可不是健康的好习惯。
“沈小姐,这种木棍是不能吃的,我理解你觉得它还有点冰棍的糖味所以要含在嘴里,但请不……”
沈凌望着伸到自己面前晃悠的手,这只手恰好是之前接她离开娃娃机、让她稳稳坐上去的右手。
非常、非常好看……也非常、非常好玩的手,如今无名指上还带着银环。
这枚银环不是阿谨送给她的漂亮小宝藏,也没有另一枚上面镶嵌的闪亮亮的白色小石头,沈凌一直觉得它又灰又丑。
——但戴在低等鸟类的手上,竟然和她那些宝藏一样好看。
唔。
呜呜呜。
沈凌又想抖耳朵了,为了防止耳朵从头发里蹦出来,她忿忿咬断了嘴里的小木棍,吐掉木渣,生气地把脑袋探过去。
“你烦死啦!不要再对着我晃爪子了!阿谨烦人!”
——下巴垫在他的手掌上蹭了蹭,又侧过脸滚过他的掌心,然后整只埋进去用鼻子在里面嗅嗅,确定薰衣草和雨水的味道与窝里的抱枕被套相同,便再次磨磨他的掌纹,发出满足的“咕噜咕噜”声。
爽了,虽然咬他羽毛也爽,但果然还是一边被摸脑袋一边蹭手下败鸡的爪爪最爽了。
薛谨:“……”
面对这一幕,随着抽搐的神经,他不禁抽搐了一下自己的食指。
沈凌敏捷地张嘴咬过去,刚吃过冰棍的舌头泛着一点点凉意,却让被舔被咬的受害者直接感到那里的血管仿佛被冰冻了三十天——冻伤导致了奇怪的灼烧感,而这灼烧感却直接从指尖传递到大脑——
薛先生“唰”地抽出手。
和之前沈凌“唰”地抽出手如出一辙。
“沈小姐。”没蹭爽的沈凌鼓着脸抬头看他时,就发现这人眼镜上的白光几乎遮住了一切。
“请不要再做这种行为了。你会害我去做截肢手术。”
而且动摇我刚刚下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