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盛夏,聒噪蝉鸣。
罗雁声一手摇着蒲扇,一手抓起旁边的凉茶一饮而尽。
现在的情况有点说不清楚。
昨天他刚过完自己的十八岁生日,第二天就穿到这具二十三岁的身体里。
年龄大点也就罢了,他还有个十六岁的继子。
有个继子也就罢了,他继子还是一本书里的大反派。
大反派也就罢了,他还是造成大反派反社性格的罪魁祸首。
罪魁祸首也罢了,关键原身是个大傻叉,连老婆手都没摸过,结婚证也没扯,就这么傻乎乎哈戳戳地帮人照顾十六岁大的孩子。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罗雁声闭上眼睛躺在凉椅上,半晌,他深吸一口气。
最重要的是,他刚刚才知道,他的继子宋矜,在周六的早晨又一次被原身弄去了工地搬砖。
外面烈日炎炎,十六岁大的少年、成年后把原身折磨到疯掉、全书里最疯狂最偏执的大反派,现在正勤恳地在工地上做一名搬砖工。
“要不,干脆丢下他不管了?”
罗雁声叹息一声。
他倒不是担心多养一张嘴,反正他十八岁以前养酒鬼父亲,十八岁以后养叛逆崽崽也没什么差别,而且给人当爹吧,总比给混蛋当儿子好。
最主要的是,原身最后是被反派折磨死的。
所以跑吗?
——算了吧。
罗雁声长舒一口气。
宋矜经历过的事,罗雁声也同样经历过,或许因为这样,他对宋矜其实是有些感同身受的。自己要是跑了,不知道宋矜还会遇见什么人。
至少,宋矜比他那酒鬼父亲养眼多了,毕竟原书里颜值吊打男主。
再说了距离宋矜成年还有两年的时间,在他暖心地呵护下,叛逆的崽崽会变成对祖国有所贡献的五好青年也说不定。
总之,现在罗雁声既不想丢下他,也不想死。
当务之急,还是先把人接回来吧。
“出门,接我崽回家。”
说动就动,罗雁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凉椅上跳下来。
不过太阳还真大,宋矜的盛世美颜不知有没有被晒黑。
罗雁声用蒲扇遮在头顶,推开门就走了出去。
火辣辣的太阳隔着衣服烫在皮肤上,传来一阵刺痛。
该说不说,这具身体真不行,细皮嫩肉的,一晒皮都得褪好几层。
“婶子,我家宋矜在哪个工地啊?”
邻居家大婶端着一盆脏水走了出来,罗雁声立刻叫住她。
大婶瞟了他一眼,直接将水朝他泼了过来。
“哎呦,这是做什么?”
好在罗雁声动作麻溜,赶紧蹦到另一边,才勉强保住了自己的一身衣裳。
大婶鸟都没鸟他,倒完水扭头就往院里走。
罗雁声“啧”了一声,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他家那个酒鬼老爸,是当地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周围邻居没一个不和他吵架的,但他老爸不一般,搬一凳子能在人家门外边骂一天。罗雁声当即就发誓,这辈子绝对不能像酒鬼老爸一样,他一定要心胸宽广与人为善。
罗雁声接连问了好几家,愣是没一个人搭理他。
他勉强算个上门女婿,家不在这地方,估计邻居没几个看得热他。
“算了,我自己找呗。”罗雁声自己嘀咕着。
这天儿真是热啊,不知道宋矜那个小身板怎么样了。
兜兜转转问了两条街的人,最后还是从一个半大的孩子嘴里,花了五颗棒棒糖才问到了地方。
临走前小破孩兴高采烈地拿着棒棒糖走了,罗雁声本来还想给宋矜留一颗,结果全被他给搜刮去了。
算了,本二十三岁大叔叔才不跟你计较。
问到了地址,罗雁声想坐个小三轮过去,结果一打听,就十分钟的路他要收八块钱,罗雁声想也不想调头就走。
但这地方他实在不熟悉,自己闷头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看到前面有一片正在施工的工地。
罗雁声狂煽了两下蒲扇,脸颊已经晒得通红,衣服就像长在了身上似的,难受得紧。
要不是怕以后被宋矜报复,罗雁声真不想顶着这具身体在大夏天出门。
“叔,我家宋矜在这儿不?”
守门大叔坐在小屋里面吹风扇,罗雁声支个脑袋伸进去,大风呜呜地吹过来,别提多爽快了。
大叔吊梢眼看着他,嘴角下滑:“又来替他领工钱?”
罗雁声自顾自地坐进去,闷热的心情顿时舒快了不少。
“哪能儿啊,我接他回家。”罗雁声道。
大叔嗤鼻道:“得了,除了领工钱我就没见你来这儿。”
“害。”罗雁声用蒲扇给他扇了两下,“那不是锻炼他的心智吗?这会儿锻炼够了我就接他回家。”
大叔或许知道原身什么德行,没说两句就把人赶出的小屋。
罗雁声也休息够了,出来就往工地里扎。
罗雁声早早就辍学打工,最先也在工地干过一段时间,对这种地方他可以说是轻车熟路,不一会儿就找到一堆搬砖弄瓦的小年轻。
“呸——”
这地方灰尘太多,他张嘴刚想喊宋矜,就吃了满嘴的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