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皆将刚写好的曲放在一边,深吸一口气。新买来的电灯泡瓦数还算大,照得整个地下室十分亮堂,只不过因为隔音实在太差,他戴着耳机都能听见不远处的狗叫声。
他简单估摸着时间,起身拉开防盗门,朝旁边看去。果然元妥店已经关了门,寒风吹过门口的风铃,叮当作响。
他放在地上的纸条已经被人拿走,那个破碗也一并收了,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其实路皆觉得自己的脾气不算差,只不过最近频频发生太多不如愿的事却找不到宣泄口,于是只好对准那个未曾谋面的可怜邻居。他已经做好了明天被痛骂一番的准备,反正他现在什么也没有,什么都不怕。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一直等到第二天都没有人找上门。他觉得有些奇怪,于是悄无声息地从地下室里出来,这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旁边的花店已经开始营业。
一个小姑娘坐在里面,正将一大澡盆的花从里面搬出来,除了她以外,这家店好像没有第二个人,在看见他的时候还十分职业性的微笑了一下,轻声问路皆是否需要买花。
路皆只是简单看了一眼便顺着商业广场那条路走了,越往前走越觉得有些别扭,人小姑娘可能只是想喂喂野猫而已,或许真不是故意的。
但是转念想想,好像和他也没什么关系,那破碗确实打扰他休息,既然那姑娘不找他麻烦,这件事就这么揭过算了。
“就这样吧,反正也只住一个月。”路皆无所谓地说。
练习室里乌烟瘴气的,大牛点燃的香烟雾气在上空飘来荡去,他将烟灰随手一弹:“一个月?就那伸不开腿儿的地方?”
“把你俩手俩腿砍下来拼在一起,伸在里面也绰绰有余,”路皆冷着声音说,“我他妈说没说过练习的时候不要抽烟?”
“这不是还没开始吗?”虽然是这么说,但大牛还是将烟头掐熄看了一眼时间,“不是约好了下午?那几个逼怎么还不来?”
昨天路皆连夜写出来不少新歌,他不想在那个破屋子里再待上一天,于是就打电话让大牛他们出来试试风格。地下乐队没有名气,长期接昨天那种商演会让他们渐渐迷失风格失去灵气,所以他们乐队近一年都在筹备发布专辑。
只不过因为预算有限,所有的作词编曲都由路皆一个人完成,这样就节省了大部分成本费。前些日子路皆拖拖拉拉没有灵感,谁知道昨天睡在那破屋子里竟然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三两下就写出几首歌。
“果然失恋使人进步。”大牛说完这句话便朝着路皆看去,随后十分自觉地拍了拍自己的嘴,“奴才失言,莫怪莫怪。”
路皆嗤笑一声,继续给吉他调音。
很快,队内剩下的贝司手和鼓手全部到位。大冬天的帽子跑得浑身都是汗,后来大家才知道他之所以会晚到这么久,是因为他跑去找商业广场的负责人要演出费。
帽子不像大牛一样出口成脏,酝酿了半天只是说:“真是太过分了,明明说好的今天提款,我今天找他们说理,他们老板却在一边儿赏花。”
“说什么理说什么理,”大牛见他这样更气,“对待他那种无赖直接出拳,还讲他妈什么理?”
帽子看着大牛真正的无赖模样,有些欲言又止地吞了吞口水,对路皆说:“不好意思啊路哥,我本来想早点拿到钱给你重新找个地方的......”
帽子细心周到,人又好说话,是他们队里的队长。但绝大部分时候都是逆来顺受,路皆不喜欢他这样的性格,但听到他的话还是摆摆手说:“没事,等会录完歌再找,我不急着换地方。”
“好。”帽子小声点点头。
“来来来我们开始,”大牛从沙发上坐起来,“麦呢,麦去哪儿了?”
“诶,左边,”老板端着一杯茶,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说:“放左边一点儿,这花啊,还是要放在阳光下面最好,有生气!”
裴易清耐着性子将花盆放在阳光下,说:“老板品味真好。”
但凭他多年来做店长的经验来说,他觉得放哪里没什么区别。
他大清早就去往花市找到了昨晚订单上需要的花束,等完全包装好后去往买家地址,才发现就是昨晚那个商业广场老板的办公室。
老板看上去四五十岁,一笑起来那口被茶喝黄了的牙差点晃瞎他的眼,紧接着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对方都在纠结那束花究竟放在哪里。中途还来了俩小伙子找他要演出费,被他搪塞了几句就赶了出去。
裴易清用最后的几分修养压着自己,控制着没把花盆甩他脸上。
几十分钟后,老板终于找对了位置,点点头示意可以了。裴易清刚想走就被他拉住坐在办公室里高谈阔论,谈着他这些年来的商业版图——那个快要废弃的商业广场。
裴易清几次连连看时间,但是老板似乎是并没有什么眼力见,继续拉着他说话。他似乎特别喜欢和裴易清这种文化人交流,这样显得他品味也很高。
裴易清坐在对面,看着窗台下的花束,想起昨天晚上花店门口被踢翻的瓷碗和剩下的纸条。他本来想今天忙完就和旁边的居民见一面,谁知道被拖了这么久,等到他回去的时候估计都快晚上了。
他原本以为旁边没住人,于是想用剩饭剩菜喂点野猫,谁知那个破败的地下室真有人住。他原本觉得那句傻逼难听了点,但设身处地地想想,他的所作所为还是有些冒犯。
想到这里,他准备回去给自己新来的邻居郑重地道个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