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普通的猩猩,凯撒的优势在于了解人类。
而人类,又是经过数百万年进化而来,文明,思维政治等等都已经超越兽类。
因此,它可以轻松利用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的方式来让猩猩跟随它。
但它也知道,自己的智商虽然高------得益于它的母亲,天生便比这一代的猩猩智商高了一代。
人类曾在它母亲体内注射了一种治愈老年痴呆的药物。
该药物可以加强大脑活性,使大脑更加活跃的工作,从而使使用者更加聪明。
而这种药物是跟随后代逐渐升级的。
就好像第二代猩猩比第一代聪明。
有了比它们高一代的智慧和对人类的了解,凯撒才能将猩猩群玩弄于股掌之间。
那些天生聪明的猩猩存在,让它有些忌惮。
但它又不能杀掉它们。
毕竟,它们才是猩猩群的未来。
它理解中的凯撒王朝是一个可以传承很久的王朝,所以知识分子是必须要有的。
对于这种杀不得,又忌惮的猩猩,凯撒给它们福利,却又不给它们权利。
吃下食物,普斯盘膝而坐,将暖流储存在心脏中,仅留些许以作身体的日常消耗。
突破180厘米的桎梏后,普斯曾尝试过将体型更加巨大。
但,每次开始就被它打断。
因为,每次想要突破都会差点丧失理智。
它仔细思考了很久,发现,这可能是暖流或者说能量的质量不够。
现在普通的食物已经不能使它强化,所以,普斯便一直储存暖流,想要以量变引起质变。
但,就现在看来,质变遥遥无期。
每日的水果肉食它已经尽量的吃下更多,但暖流却只是储存在心脏中,并没有引起它设想中的质变。
而它已经开始厌烦这些食物了。
毕竟,猩猩群的食物都是些水果,肉食,其中的肉食最多也只是用火烤了一下,没有任何的调味料。
它每天吃到自己想吐,这样经历的半个多月
因此,即便凯撒不这么做,它也要告辞离去。
第二天,普斯早早起床,来到和佛里斯约定的东南角。
这是平时猩猩群用来堆放武器的山洞,里面很干燥,地面都是由细小的灰白颗粒组成,刚好可以用来写字。
佛里斯早已来到此处,它站在洞口,不时用树枝沾些蚂蚁食用。
见了普斯,佛里斯便招呼着它往洞内走去。
走进洞,里面的武器早已被猩猩大军拿走,洞内堆积着一小堆尖锐的石头和大量的木板,十几只红毛猩猩在一旁等候。
从红毛猩猩中间穿过,一个特意搭建的平台出现。
平台整体木制,上面挂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抢来黑板,地上还摆放着七八盒写着英文字母的粉笔。
普斯看向佛里斯。
佛里斯比划了下手:你写,我们记。
普斯点点头,走到高台,拿起粉笔便写下了露丝卡尼亚教它的第一个字: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