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陌并不理会邓峡,甩开袖子,大步流星的往外走,直到出了林府,来到三条街外的花灯巷里,一座不大的院子,进了主院东厢,人高马大的伏牛,端着已经空了的碗正要出来,一见林陌,连忙行礼。
这几年,他们在海上受着风吹浪打,船上的生活有许多不便,很多繁文缛节都被大爷省了,如今回到了姑苏,这些东西还是要重新捡拾起来了,免得被人说他们家大爷御下不严。
也难怪古人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好在大晋自古就是礼仪之邦,邓峡和仗牛又是自小服侍林陌长大的,很多东西,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如今再次做来,并不费什么事。
徒阡见到一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俊秀至极的少年进来,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在服侍他的高大小厮对其恭敬异常,立即知道这少年怕就是此间的主人了,也就是真正救了他的人。
在林陌走进厢房后,徒阡忙不顾虚软的身体,挣扎着下了床,理了理衣袖,正身向林陌行礼,口中道:“多谢公子相救,救命之恩,顾阡自当厚报!”
林陌救人,本只是凭持日行一善的原则,遇到了,顺手救人一命罢了。被救之人能够感恩最好,忘恩负义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他也没想让人一定要涌泉相报。本就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继续成为陌生人才是应有之事。
他摇头道:“厚报什么的,就不必了,当初救你,也不是为了这些。公子这次落水,怕是伤了身子。我离开姑苏多年,遇上你的那天才刚回来,对姑苏的情况不甚了解,请的大夫技术不是很好,请你见谅。
如今你已经脱离了危险,如果有熟悉的大夫,也可以请过来为你看看。
我这里虽简陋了些,安全上,公子尽可以放心,你可以在我这里好生养着,待养好了身体再走不迟。”
这座小院是他在海外赚了钱后,特意买下来的,除了他和身边的两个小厮外,再没有第四个人知道这个院子是属于他的。
与林父和继母林陈氏相处多年,他可不相信以那两位的性子,知道他手上有自己的产业后,还能不眼红的。
所以,在很早以前,他就开始着手准备后手了,这座小院子就是其中之一。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林陌的眼力还是不错的,眼前这个自称为“顾阡”的青年,虽然一身狼狈,受了一身不轻的伤,却还能看得出来其人剑眉星目,英俊不凡。
那一身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度,就连他都要甘拜下风,想也知道这人的出身定然非富即贵,而他会在长江出海口遇上他,并救了他一命,显然背后的事情定然不简单。
他早就看得太多了,不用想都知道肯定和后院阴私脱不开干系,算起来,他们两个还真算得上是同病相怜了。
不过,他怎么觉得眼前之人这么眼熟呢?似乎在哪里见过。
对于林陌说的话,青年徒阡没有一点意见,这样的安排,于他来说已经是十分不错了,解了他的后顾之忧,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安排之后的事情。
这一次他出事,并不简单,哼!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等着吧,等到他回去之后,必将厚报今日之事!
青年的眼里闪过一抹戾气,一闪而逝,速度极快,若不是林陌一直注意着他的表情变化,肯定是注意不到的。果然,这个人的性子并不如其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般无害。
两人都是聪明人,几句话说下来,主客之间就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至此,这位自称为顾阡的青年专心的在林陌的这座不大的院子里休养着。
只要他不做那等杀人放火,谋逆造反的大事出来,林陌并不会去关注这个人,至于后来,那些找过来的,自称是顾阡小厮长随的人,林陌更是什么话都没说,全都由着顾阡自己去安排。
……
这日,伏牛进来禀道:“大爷,老爷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了呗,反正他又不想看见我,何必到他面前去自讨没趣儿?”林陌昨天做了一个晚上的梦,压根睡眠不足,起床气什么的,还是很大的。
伏牛有些踟躇,“老爷让大爷到书房去见客呢,说是,扬州巡盐御史林海林大人,派府中的管事过来,说是要见大爷。”
林陌正被昨天梦里的情景困扰着,虽说他经常梦到另一个世界的事,昨天的梦境却有些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他昨天一整夜都在梦里重复着阅读某一部名为《红楼梦》的古典文学名著,而且是重复了一整夜!
现在,他脑子里乱哄哄的,似乎有一个声音一直在他的脑海里读着《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文字。
林陌无奈的想道,经过昨夜,他怕是都能把《红楼梦》前八十回倒背如流了。
这倒也不错,要是这个技能可以用在别的书上,比如《四书》、《五经》什么的,那么,他是不是可以直接下场参加科举了?还不用自己苦哈哈的读书,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