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宸在想什么,余殷可不知道,不过他自己想的也不少。
也许是晚餐太过美味,让余殷躺在床上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味。
回味着回味着,就又忍不住想起了主厨的男人。
真是一个有品位的人,跟他一样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是Garfield,最喜欢的摇滚乐队是Francisco;还养了一只小狗,会喂流浪猫,送流浪猫去节育打疫苗,是个温柔的人;还会做饭,做的饭还很好吃,简直是个全能的人……
余殷每想到一条,就觉得良宸身上的光环又添了一圈。
临睡之前,余殷迷迷糊糊的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良宸真的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第二天起床时,余殷还若有所失。下次要吃到口味这么熟悉的饭菜,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
好在他好养活的很,给自己打了一会气,又进了工作室埋头苦干了。
进了工作室就不知道昼夜交替,余殷也将口腹之欲抛之脑后了。
将最后一首歌曲修改完毕之后,余殷忍不住欢呼起来,兴致冲冲地拉开了工作室的门。
“姜哥,打电话给莉姐,告诉她我完成了。”余殷头还没抬,就兴奋地说道。
一张专辑大约十首歌,公司原定计划是一半由余殷原创,大概需要5首。但是专辑制作人不知出于什么考虑,要求余殷至少拿出十五首,以供公司选择。
以前的作品余殷现在回头看都不太满意,这一个半月的时间,余殷像是永不干涸的泉水,一口气写了二十首。
“恭喜你。”
就在余殷喜形于色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良宸熟悉的嗓音。余殷还以为自己太过兴奋产生了幻觉,抬头一看才见良宸正站在餐桌旁,笑盈盈地望着他。
余殷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想到自己刚刚得意忘形的样子被良宸看在眼里,余殷心中就有一种难为情的感觉。总想在一个人面前表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却猝不及防被对方看到了自己幼稚的时刻。
“你怎么会来了?”余殷放下兴奋的手,却没发现自己的语气是多么惊喜。
“煲了汤,给你送点来。”良宸指了指桌上的保温壶。
余殷这才闻到,桌子上飘来熟悉的香味。
“太麻烦你了。”
“顺手多煲了一份,这汤平肝明目,清热降火,适合你现在喝。”良宸接过姜振国端过来的碗,一边倒汤一边说道。
余殷好奇地走过去,看着保温壶里的材料,果然是自己以前常喝的汤,怪不得味道这么熟悉。
接过汤碗抿了一口,果然是熟悉的椰奶香味。五指毛桃猪骨汤是余殷家乡经常煲的一种汤,他也不清楚从小在英国长大,刚回国不久的良宸,怎么对他的家乡菜那么熟悉。
“好喝。”喝了大大一口,余殷惊喜地望向良宸,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
“姜哥也喝一点吧。”良宸又给多倒了一碗。
“良先生您叫我小姜就行,小姜就行。”姜振国诚惶诚恐地接过汤碗,这不是他第一次吃到老板亲手递过来的东西,但是还是习惯不了。虽然他现在跟着余殷,但是实际上他真正的老板还是良宸,每个月领的工资还是良宸发的。现在对着老板装陌生,当兄弟,对于老实人还真的是一大考验啊。
“有时还麻烦姜哥给我做饭,就当是谢礼了。”
良宸跟余殷提过,自己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因此没有请阿姨,大部分都是自己做饭,偶尔工作忙,也就外面解决了。姜振国知道后,偶尔帮良宸带了几次饭。
良宸投桃报李,自己做饭的时候也会帮余殷多做一份,这样姜振国就不用来回跑,也让余殷能吃上喜欢的口味的饭菜。余殷见两人和谐友爱,互帮互助,自己还能吃上有家的味道的饭菜,自然乐见其成。
“你刚刚说,你的歌曲都完成了?早知道就应该多做点好吃的庆祝一下。”良宸笑眯眯地看着满足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的余殷,开口说道。
“嗯,等过了审核大概就可以开始专辑制作了。”余殷顿了顿,一副随口提到的模样,“我还多写了五首呢。”
良宸看着眼神发亮的余殷,像是想要得到家长表扬,于是把自己考满分的卷子装作不经意地扔到了家长的脚下的孩子,让人心痒痒想要揉一揉他蓬松微卷的头发,好好地夸奖一通。